王佳梅死的时候只有16岁。
凶手把她的肉一片一片割下来,剁成肉碎,冲下了下水道。
她的头被装进一个红色的塑料袋里,就是平常在市场买菜常用到的那种廉价塑料袋,扎上一块石头后,被扔进了河里。
警局出动蛙人在河里找了很久,没有找到。
至今找不到。可能是被鱼吃掉了,可能是被水冲走了。
死无全尸,千刀万剐。
王佳梅有妈妈,有姐姐,她们连王佳梅的一点骨灰都拿不到。只能哭。
可凶手说,他爱王佳梅。
所以他愿意成全她。
她说,她想死。
调查这起案件的臧sir,是我非常非常喜欢角色。用民众的话来说是有原则负责任,用他上司的话来说是多管闲事婆婆妈妈。
这案件基本上没有什么侦破的难度,凶手自动自觉地自首,犯案经过血淋淋赤裸裸,也没有隐瞒一二,除了遗体被剁得太碎找不太到之外,臧sir需要做的事情其实不太多。
但他忙忙碌碌了一整部电影。
他想知道王佳梅为什么想死,想知道丁子聪为什么真的听信了王佳梅的话杀了她。
臧sir当了几十年警察,见了几十年穷凶极恶,闻了几十年血腥腐肉,但心里还是相当愿意相信人性善良的。
他觉得一个人不会无缘无故杀人,他想找到丁子聪的难言之隐,他想为人性之恶找一个说法。
从一开始,我就知道他不会找得到。
那不是王佳梅的头,只是遗失。
为人性之恶寻找能够被人性接受的理由,本身就是一种妄想。
死是一种解脱,王佳梅这么觉得,丁子聪也这么觉得。
杀害,并不是最难以接受的。他出于本能的处理尸体的方式,才是最可怖的。
真实事件里的凶手是为了掩盖事实,但在电影里,一个不在乎坐牢与否的会主动自首的凶手,肢解这个做法似乎很多此一举。
直到看见丁子聪在叙述案件经过时,边说边流下的眼泪,才发现,原来他自己也无法面对自己的丑恶。
臧sir要找的,是刻在基因里的原始兽性,恰恰是最不能用来解释人性的。
人永远无法知道自己能有多残忍,因为那个时候他并不是人。
对于解释不了解决不了的问题,很多人选择逃避,如他老上司,很多人选择无视,如他前妻,没几个会像他这个傻子那样,一把年纪,还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哭,一直用那么温柔善良的目光注视着自己的无能为力,痛得寝食不安,还不肯放手。
一个善良的傻子,或许是上帝施舍的同情,让这个故事有一根救命的稻草。
这世上有太多王佳梅式的可怜人了,要往上走很难,要通过向下走来实现往上走的目的,是自欺欺人。
一个地方无法承载所有人的梦想,香港能让梦想实现,更能埋葬梦想。
王佳梅没有看清楚,她刚刚来香港见到妈妈和姐姐时,她天真烂漫的笑容后面,是两张欲言又止的笑得辛酸的脸。她爱过一个人,可那时候她已经爱不起了。这个地方没有她想像中的美好,她或许是在有一丝后悔的时候才意识到这个问题。
被生活碾压,要么认命,要么变态。两姐妹,两种人生,一样无奈。
人死后,多少不舍,多少不甘,也不过剩了一张黑白照片,很少人记得,大多数人忘了。不可谓不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