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是法学课程中比较特殊的一门学问。它没有具体的制定法作为依托,也不以体系化法条或找寻案例背后的理据为目的,更不存在相对稳定的理论框架与观点立场。相反,它主张借用哲学、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等资源对具体的法学研究展开反思,针对各个部门法体系化法条的策略、解释法律的方法、理解案例的进路加以剖析,试图回应“法律是什么”“我们为何遵守法律”“法官(应当)如何裁判”等相对抽象的问题。
这就使得我们在学习法理学过程中,对于一本教材的需求尤为迫切:学生希望有一本书可以纲举目张地告诉自己这门课程有哪些知识有待掌握,而不必陷入浩如烟海的阅读材料中无法自拔;教师希望有一本书可以辅助学生的学习,让课堂讲授做到突出重点且以点带面,避免学生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可现状却是由于每一位学者都对法理学的理论版图、体系框架、观点立场有自己独到的看法,作者虽然尽可能地做到客观平实,但每本教材最终却往往成为作者一家之言的体现。这个特征决定了在法理学教材中难言何者为权威,只能说各有所长:翻开不同的法理学教材,就是从不同路线出发浏览法理学发展路途中的种种风景。在不同的路线中,这些风景自然会有不同的出场顺序与组合方式,我们对法理学的理解也会因之而有所不同。
这是学习法理学的难点,但也是其魅力所在。这门学科的基本概念、基础知识以及核心观点虽然乍看之下是玩具箱中四处散落的积木零件,我们已经无比熟悉,但总有优秀的学者化腐朽为神奇,用这些素材构建出让我们惊奇的建筑:这里的每一个素材我们都已知晓,但素材之间的搭配组合与关联沟通却匠心独运,让我们总会发出“还可以这样”的感叹。了解和分析这些能工巧匠的杰作,不仅会让我们在应付课程时死记硬背的知识灵动起来,还会让我们在一次次思索与论辩中听到法理学这门古老学科执拗的低声耳语:生活如律法,一切皆有另一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