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在风中自在地摇摆,花儿在泥土里自由地生长,这是生命形式上的自由。
做自己想做的事 ,爱自己想爱的人,按照自己的想法去生活,这是生命最大的自由。
自由,是人生的最高追求目标。
什么是自由呢?怎样才能达到真正的自由?心理学上自由和一个词紧密相关——认可欲。
认可欲,顾名思义,就是人需要受到别人关注、鼓励、认可的欲求。
比如,一学生在校园里捡到一块垃圾,有人看到了,对他点头一笑,或者是表扬了这样行为,孩子可能会比较有成就感。反之,他捡了垃圾一块,别人对他的做法熟视无睹,他可能就不会再捡了。为什么他不再捡垃圾?因为他捡垃圾是想得到别人的认可和赞扬,一旦这种欲望没有满足,就会有失落感,失去做事的动力。
这样的事例在我们的教育中经常会用到,就是典型的“赏罚教育”。如果,孩子做了恰当的事就能得到表扬,而做了不恰当的事就会受到惩罚,这种教育方式让我想起了训练马戏团的动物。当驯兽师想让小狗骑车时,如果小狗乖乖的骑在自行车上,他就会给小狗一些食物;如果小狗不骑车跑来跑去就会受到鞭打。久而久之,小狗就会看训兽师的脸色行事,看他的指挥动作来决定自己要做什么。我们想让自己的孩子也变成这样看别人脸色的小动物吗?肯定大多数人的回答是否定的。所以,我们要慎用赏罚教育。
阿德勒心理学否定寻求他人的认可。
我们做任何事情并不是为了满足别人的期待,而是为了自己去做。有人说,如果做一些事情不看别人的想法,不管别人的感受,只是自顾自的去做,是不是一种自私的行为?是不是自以为是?
当然,如果我们一味的寻求别人的认可,在意别人的评价,那最终就会活在别人的人生中,在犹太教教育中有这样一句话:“倘若自己都不为自己活出自己的人生,那还有谁会为自己活呢?”我们最终还是还是得为自己活着。
同理,别人也不是为了你的期待而活,当别人的行为不符合自己想法的时候,也不可以发怒。这让我想起了前不久公交车上发生的一件事情,一个老人因为一个年轻的小姑娘不给他让座,老人就发怒对小姑娘辱骂,发展成拳打脚踢。
但是我们很多人都觉得认可欲求有时是合理的,而且很想被亲人、朋友、认可。我们比较愿意听他们的建议,甚至就会完全按照他们想法的去做。这样是不是可以呢?有一个朋友从小到大都听父母的话,上学、填志愿、工作、结婚……觉得还可以。当然,有的孩子也希望自己被父母干涉,或者有亲人决定自己的道路,这并不是最好的想法。我们想让别人干涉,是因为这样自己会比较轻松,把自己托付给别人,走在父母铺好的轨道上,虽然有时候会有一些不满,但只要还在轨道上走着就不会迷路,但如果自要自己决定自己的道路,就有可能迷路,甚至会面临着该如何生存这样的难题。
但是,我们也不要走入另外一个极端“以自我为中心”。虽然,我们不能太在意他人如何关注自己,如何评价自己,又在多大程度上满足自己的欲求,但我们也不能失去对他人的关心,而只关心自己,以自我为中心。
自己的人生主人公是自己,这种认识并没有错,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君临于世界的中心。我是自己人生的主人公,同时也是共同体的一员,是整体的一部分,这个宇宙里人不可能孤立存在。只关心自己的人往往认为自己位于世界的中心,对于这样的人来说,他人只是为我服务的人,他们甚至会认为“大家都应该为我服务,应该优先考虑我的心情”。
前不久的杀妻碎尸案,男人让妻子把房子送给他将要结婚的儿子,妻子不答应两人大吵一架,男人趁妻子熟睡之际把她杀死,抛尸化粪池。他的这种行为就是没有考虑到别人,自我为中心,别人一旦满足不了他的要求,就会今生不悦,甚至实施极端行为。他们超越了人生的主人公,进而越位到世界的主人公,因此在他在与他人接触的时候,总是会想“这个人给了我什么”,当期待落空时他们会大失所望,并且感觉到了极大的屈辱,而且还会非常愤慨,产生诸如“那个人什么也没有为我做”,“那个人辜负了我的期望,或者那个人不再是朋友,而是敌人之类的想法”。
我们一定要清楚,我们是共同体的一部分,而不是中心。我们要考虑的不是:“这个人能给我什么?”而是要思考一下:“我能给这个人什么?”这是对共同体的参与和融入。
这是我对自由的看法。首先,不要活在别人的期待、评价,也不要随意的用自己的情绪影响别人。其次,不要以自我为中心,要把宇宙看为共同体,把自己看成一小部分。多想一想“我能给别人带来什么?”
这样,才是真正的自由。坚定不移的做好自己,同时为打造幸福的共同体而努力。
让我们都能抛却内心的羁绊,找到真正的自由,像花儿一样自在的开放,像树儿一样自在的摇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