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给人生做减法,发现不管怎样都无法把教书这件事抹去时,我只能认命了。我就是天生的教书命,怎么也绕不过它。
我的“教”,是很小就开始了的。因为爸妈忙工作,哥哥姐姐比我大很多,几乎隔了一代,所以弟弟妹妹从小都是跟在我屁股后面长大的。他们的娱乐和想法,听的歌和看的书,都深受我的影响,这就跟我小时候跟着哥哥姐姐混是一个道理。还好,长大后的他们都成材了,一个个都比我更靠谱,我这老师,还是过关的。
后来读大学时为了赚零花钱,我还做过家教。说实话,我家教做得还不错,有些学生,现在混得风生水起,我们至今仍保持着亦师亦友的关系。
大学毕业后以教书为生,并不是有意的选择。不知怎么的,命运就把我牵到教书这条路上来了。
我从小就有个作家梦。高考时没有报就业难的中文,而选择了英文,也算是误打误撞地捡到一个很重要的谋生工具。没去做外贸而选择了当老师,也只是因为那年唯一可以去西藏的办法,就是去教书援藏。考了一个什么也没学到的教师证,我就这么硬生生地从外贸方向,转向了教书之路,此后便西藏到云南,云南到国外,一路教到现在。教过的,有大学生,中学生,有中国人,也有外国人。当年教过的学生,现在五湖四海、全世界各地散布着,个个也都挺像样,为师我还是有几分骄傲的。
尽管我没有受过专业的师范训练,但似乎天生就知道该怎么教书。我很喜欢的一个校长说过:教书这件事,有时是需要些灵气和领悟力的。我自认对教书这件事,还是有些领悟力的。
在教书的很多年间,我把与学生之间的沟通,放在了最重要的位置。我认为:如果教书,只是教知识,或教考试,一台电脑加网络可以做得比任何人类都好。老师要做的,应该是电脑加网络无法达成的事。
我花了不少的时间,在活动或是私下谈话中,以不同的形式跟学生交流和谈心。这些谈心,跟语言学习并不直接相关,跟考试更没有关系,但却会引导学生去理解为什么而学,让他们明白学习其实是为了自己。解决了最重要的学习动机和学习目标这两个问题,就已经解决了教学中绝大部分的问题,剩下的就只是方法和手段了。
与学生的交流,是活生生的,是有温度的。我敞开心扉,把自己放平,搭起一座桥,走进他们的世界,也欢迎他们进入我的世界,就好像两个星球的人,一方发送出去一个示好的电波,而对面的星球接收到后也回发善意。就是这样,我是学生的朋友,他们给予我信任和尊敬,遇上难事,他们愿意跟我说,我遇到困难时,也会在班上跟学生一起讨论,共同寻求解决的方法。尽管如此,我也并没有跟他们打成一片。毕竟,我们还是从属于不同的星球,彼此能相互理解和支持,足矣。
两个星球之间的信任,并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来自于,我选择了站在他们身边,从他们的角度去思考问题。
所幸在云南教书的那些日子,我遇上了一个开明的校长,他对我这个外星人老师,给予了无限的理解和支持。在云南教书的日子,是非常快乐的。教的人快乐,学的人开心,学生考得非常好,教师的荣誉也接踵而至,我们彼此成全,堪称完美拍档。
很多年过后,我才知道,这些原来是苏霍姆林斯基所推崇的教育理念:“教育——这首先是关心备至地、深思熟虑地、小心翼翼地去触及年轻的心灵。……教育者还必须具备一种对美的精细的感觉。你必须热爱美、创造美和维护美(包括自然界的美和你的学生的内心美)。”
我认为,作为教师,虽然自己未必能完全达到苏霍姆林斯基所说的境界,但一直都在朝着这个方向努力着。
而关于学科教学,我认为最重要的:一要有趣,二要遵从学科的学习规律。
所有的学习,都可以是有趣的。以英语教学为例,我认为,学语言不只是背单词和学语法,而应该是生动而有趣的。为了生动有趣,我做过不少好玩儿的事。回想起来,我和学生是爽了,可学校领导们应该是随时心惊肉跳着吧?
当讲到《富兰克林的风筝实验》时,我给学生看相关的视频,以让他们更容易理解相关原理。更疯狂的是,我们还在课上做风筝,做好了一起跑到操场上去放,记得风筝起飞时,学生们都在欢呼。我一直记得他们兴奋的笑脸,那种青春的魅力非常地打动人心。放完风筝,在回到教室的路上,我看到副校长和教务主任在走廊的另一端默默地看着我们,但没说话。之后,也没任何人来警告或处罚我。我是胆儿大,总会想办法在夹缝中给自己和学生找乐子,但估计现在的学校已经没有了这种空间。
那半个小时,我们没学几个单词和语法,但这些学生一直都记得那个放风筝的下午,以至于在高考备考前,还有学生写作文提起这件事。他说,那是个美好的体验,于我,也同样美好。而这半个小时,也并没有让他们考得不好,实际上,到了期末考试时,学生的考试成绩非常优异。
英语课上好玩儿的事儿多了,我们做过绕口令大赛,英文歌比赛,英语戏剧表演,英语笑话展示还有英语辩论,我们还有一个英语角,English Only。开始是某个小区有几个老外组织英语角,我鼓励学生过去,自己也常过去帮忙。后来老外们撤了英语角,我便在学校和家里组织,让学生自愿参加。
每一门学科的学习都是有规律的。在愉悦中学习,并创设情景让学生去用,在使用当中去学习,是我认为的最有效的语言教学。我在教学的过程中,也一直在遵从这些规律和理念。
此外,语言只是一个载体,语言学习还需要结合文化来进行,跨文化的理解和交际才是学语言需要攻克的难点。
当说到音乐时,我给他们听各种类型的西方音乐。事实上,我每周都会推荐一首好听的英文歌给他们,有些英文歌,还在课堂上结合语法点进行讲解。我估计,毕业时除了一大批奔赴全国各地的大学生,还不自觉地培养出了几名业余英文歌手。听到好听的歌,隔壁班的英文老师也会拿去给学生放。那一届的学生是幸福的,上英文课常有歌听,还时不时可以看电影、读英文小说。谁又能说,这些不是学习呢?
讲到饮食时,我们不仅了解西方的餐饮习惯,也会联系当地的餐饮习俗来分析利弊。周末,我还会组织吃货会,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很高。
当主题是环境时,我会结合当下全球关注的环保热点,呼吁学生关注环境问题。我们除了解全球和全国的环境状况外,也积极去发现生活环境当中那些需要改进的问题,我们甚至还就环境问题进行过分角色的辩论。
尽管很贪玩,我们并非只会玩,光是玩乐,到了一定程度,就会有瓶颈了。如果过多地重复和体验愉悦,是会有局限性的,容易陷入疲态。
所有的方法和手段,背后都有着理论支撑。只有能透过这些表象去了解本质,才有办法治标治本。在意识到自己的局限性后,我开始研究教育理论和方法。正所谓“学然后知不足,教然后知困。”
关于教育的理论和研究,我大多是自学的。我会有针对性地就教学中遇到的问题,去书中寻求理论支持。
基于对自身教学的了解和对学校老师们的观察,我发现,教师很容易满足于自己的科班背景和教学经验。任何耽于过去的经验都会使人落后,因为教育理论是不断在推进的。十年前、二十年前的办法,并不一定适合当下的学生。
经验也是一把双刃剑。这是个科技迅猛发展的时代,这个时代下的学生也有着其独特性。一些对过去的学生有效的经验,对新生的九零后、零零后未必是有效的。一名好的老师,必须是与时俱进的,要时刻保持对新事物的敏感度,并善于去研究对策。因为每一年,都会有新问题产生,每一届的学生都不一样。这就要求,老师需要保持谦虚,做一名终身学习者。
终身学习是我一直信奉的理念,活到老,学到老。老师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名学习者,而且需要持续地学习。虽然非科班,但我不认为自己没能力教好学生。我是在成为教师之后才开始研究教育,多年来一直有针对性地看教育书籍和教育心理学的书籍,看中国的,也学习西方的。学习到新的方法,我会有意识地在班上做实验。我是个行动研究者,并在一个一个的行动研究中,不断地为自己增添教书育人的法宝。
除了实验,我还喜欢通过写和培训来进行分享。很多老师害怕或厌恶写论文,并认为那是苦差事。我并不这样看。写论文,只是把我对教育教学的一些看法、思考和研究分享出来而已。我在当老师的过程中,写了不少教育反思和论文,也发表了一些。这对我的教学有很多好处,让知识系统化了。但坏处是,写太多论文导致我好长一段时间提起笔就是论文腔,花了很长时间才改掉。
我一直相信,老师的好学和热爱分享对学生也是一种教育。最好的教育就是言传身教,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如果老师本身就是个固步自封、停滞不前、抗拒改变和学习的人,又如何为学生做好榜样呢?又有什么底气去告诉学生学习是重要的呢?
教育是充满了奥妙的,越教越会意识到自己的不足。因为这种不满足,我一直都希望能继续去进修。有心去做的人,总会遇到机会。在我拿到某高校攻读教育硕士的录取通知书的同时,还很幸运地获得了一份海外留学的奖学金。在国内和国外之间,我选择了出国留学。我渴望能有机会去看看海外的教育,拓宽视野。海外的两年留学经历,让我对整个教育和后来的就业方向,有了完全不同的思路和看法。虽然后来从事的教育培训,我的教育对象变成了老师,但教育的理念万变不离其衷。我乐在其中。
再后来,跟随命运的安排,我出国生活。出国后的整个环境大不相同。我想着,趁此机会,不如试试不同的行业看看。先是在互联网行业做了一段时间,后来又在外贸行业做了快一年,结果发现自己还是更热爱教书,就又回到了教育轨道上来。
现在教的学生中,有一半是外国人。因为是做兼职,没有了过去在国内教书的压力和使命感,教书的手法、媒介和对象也都大不相同,但教书的本质是不变的,我要教的,永远都不只是知识而已。
曾想过,我为何非要教书?这辈子很显然没法靠教书发大财或出名。但每当跟学生有心灵相通的感觉时,我会非常满足。这满足,跟写出一篇好文时的感受是一样的。这会让我感受到活着的价值。我是在用自己的天赋,为这个世界创造着美。正如积极心理学家塞利格曼所言, “真实的幸福源于发现自己的优势和美德,并在生活中充分发挥它们。” 我是幸运的,也是幸福的,对此,我很知足。对于以教书为生这件事,我算彻底认命了。我不会再挣扎,而是心甘情愿去享受上天给我的这个恩赐。有些事情,是命中注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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