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下午要上法庭了,关于漏水与2号的民事诉讼。
11月我家走廊再次被抛开,这是第几次无法确认了,我们走廊的地砖从来没全过,住了八年,就一直在暖气漏水,自来水漏水这种事情里被翻卷着,也因为花了100多万买这个破房子不满过,但现在习以为常了。
据说楼下又有住户漏水了。持续不回填,据说还在找。楼上2号漏点堵上了,但还在漏,每天像走工地一样,有怨气但自己化解吧。
我们家门口被刨来了,习惯了。有漏点,习惯了。强压怨气。
物业给我打电话,说2号漏了,又说10号漏了。邻居么,需要留个电话方便沟通。可以呀,难兄难弟难姐难妹,谁让我们都选了这个破房子。
但涉及赔付了,公区怎么和我们扯上关系了。说有条款,水表以后都是业主负责,天呀!我家水表离我家足有10米的距离,在地砖下面隐蔽工程,交房时没有这10米财产呀,况且怎么判断楼下的水都是通往我家的水管漏的,水费没变化呀,同期挖开补漏的还有2号,10号也因为漏水找了物业和自来水公司。怎么就被告了呢?
出于同病相怜。我们还曾同理过,但积累起来的怨气不会自己消减。楼宇质量的堪忧,物业的无力都在那里。但我们更是受害者,公区地砖下面的流水怎么判断是谁家漏的?刨开谁家水管谁负责?谁去刨,刨坏的谁负责?回填时能否保质保量?被水害了如果都是水管主人负责,那么楼下家庭众多,倾家荡产也无力回天。多条水管漏水责任如何与房主关联。
人人都有家,我们都希望安居乐业。也渴望法律能保公平公正。请法律给我们以公平公正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