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全面从严治党的目的是更好促进事业发展,激励干部增强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从严是为了创造良好环境,让干部能够放开手脚干事创业,绝不是为了管死干部,让干部束缚手脚。
在过去的一段历史时期,跑官要官、圈子码头、利益输送等不正之风盛行,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受到很大影响。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零容忍”的态度,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突破,正风反腐取得压倒性态势并持续巩固,政治生态持续向好,广大党员干部拥有了更加广阔的干事创业舞台。
作为组工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反复研学监督管理有关纪律规定,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和工作导向。要牢牢把握党赋予的职责,全心全意为党和人民服务,深刻吸取警示案例特别是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教训,守牢思想底线、纪律红线,正确处理好公与私、义与利的关系,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干事。要严格按照新时期党的组织路线要求开展工作,坚持把政治标准摆在首位,匡正用人导向,强化监督管理,严防违规选人用人、干部管理“灯下黑”和跑风漏气等不良现象,着力构建良好政治生态。要坚决防止干部监督“一刀切”、简单粗暴等情况,动不动就问责和处理处分,或者搞软执行、乱执行、不执行,要教育引导领导干部不能把组织的关心关爱当成犯错的“避风港”,不能把容错纠错当违纪违法的“保护伞”,保持执纪必严、违法必究的反腐倡廉高压态势,让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在纪律规矩约束下工作生活。要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坚持“三个区分开来”,积极推进容错纠错,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严厉惩治那些打着改革旗号搞歪门邪道、损公肥私、不正之风而犯错误甚至违纪违法的人,最大限度保护和调动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既要依纪依规对违纪违规问题严肃进行问责,切实维护党纪国法权威,又要强化问责后的跟踪管理和教育引导,防止干部因受处理处分后意志消沉、情绪低落、“躺平”等情况发生,对那些违纪违规问题较轻未产生严重影响且认错态度端正、思想认识到位、作风改观明显、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要大胆使用、合理使用,大力营造积极向上、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要强化干部监督结果运用,把履职表现好、工作实绩突出、群众认可度高的干部发现出来、使用上来,把混日子、搞不正之风、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干部揪出来、剔除出去,牢固树立“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选人用人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