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少叛逆时曾想给10个指甲涂上10种不同的颜色,但仅仅只是想。
长大后,竟不曾给指甲涂过一次颜色。因为总觉得没有一对纤细修长的手,就不需要那么惹眼。更因为烟火生活中,闪闪发光的家、一道精心的菜、编织的一件毛衣……它们远比手上的鲜艳让我欢喜。
年少时也曾喜欢各种漂亮的手链,流连于各种饰品店,甚至执着地认为一定要有一只戴上就不再卸下的手镯。
但也只是曾经。年岁渐增,越爱简单。渐觉内心熠熠生辉,光芒更胜闪耀的装饰。那些热衷的饰品,终是藏于匣中。
一直戴着的,当然是婚戒,它无关美丽,只是内心的一份小信念。十年,它陪伴着我欢喜、伤心以及生活中应有的一切滋味。当我这样和朋友说起时,朋友问我可曾卸下来?是的——生两娃时两次进手术室剖腹产,不能佩戴饰物,才卸了下来。
有天看到戒指上镂空处结了一层薄薄的污垢,猜想是每天用肥皂洗衣服留下的,于是卸下清洗。卸下时看到无名指上已有一圈不深不浅的印痕,便想:让它光秃秃吧,待印痕消失再戴上。
你有过这种感觉吗?一开始,总是不习惯。一开始,在双手交叉时总是惊觉少了点什么。
我想起发奋读书的年代,为了方便,爱美的我狠心剪掉了长发。最初穿衣服时总是习惯性用双手把头发一扬,要把长发从衣领里整理出来,每次总是突然怅然。直到终于习惯了头上没有马尾的重量,习惯了想起也不再怅然,甚至觉得短发自有短发的利落,竟也不再有蓄起长发的念头。
什么时候想蓄起长发?大概因为你喜欢我时那一头假小子般的短发,很想让你看看我长发飘飘的样子。然后听你说:“你长发的样子真好看!”
蓄发的过程自然反复又艰难,终于蓄起,便长发十几年。对于发量极多的我,洗头发吹头发总是一项很大的工程,埋怨十几年,也扎起高高的马尾十几年。
你问我为何又剪了短发?呵,只是突然觉得生活偶尔也需要一些冲动,改变比坚持更需要勇气。当我坐在理发店里看着长发被剪落时,耳边一直响起梁咏琪《短发》的旋律,“我已剪断我的发,剪短了长发……”歌词早已忘记,却记得唱得决绝又骄傲——那是青春该有的勇气。甩甩短短的头发迎着风儿走回家,感觉自己重回青春骄傲的年代。嘿,我不再考虑穿什么衣服搭配什么发绳,真好!
回到戒指的话题。终于,无名指的印痕看不到了,却仍是摸得到一圈浅浅的凹陷。没有人知道,只有我自己知道。我想,的确不是只有“刻骨”才“铭心”,那一圈浅浅的凹陷也是我们十年的历程。有时候,浅浅的滋味,我也深深地记住了。
生活总是忙碌,城市车水马龙,我们步履匆匆。最爱周末时光,一家四口去野外搭帐篷、玩水、野餐、跑跑跳跳……看阳光在水中跳跃,看石缝间开出花朵,看孩子满世界奔跑……小美好跳跃入心间。我忘了收在匣中的婚戒,再看到,却觉得,戴与不戴,信念都在。
又读苏东坡,想起少年时爱他的“拣尽寒枝不肯栖,寂寞沙洲冷”,现在却爱他的“惆怅东栏一株雪,人生看得几清明”。或许年老时,我会更爱他的“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有时执着,有时改变,有时叛逆,有时安好,随心而动,便各有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