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历时五年的官司
改革开放让人们认识到知识就是生产力。有知识、懂技术的人们不断创新产品,满足市场需求,推动经济发展。然而,如果对于这些来之不易的科研成果缺乏保护意识,就容易被他人窃取,你所付出的汗水将会付诸东流。
我原来的单位,以及东北许多有名的企业,不仅因为人才、也因为技术流失,结果导致这些企业不是关门倒闭,就是奄奄一息。
我今天的单位也遇到了侵犯知识产权的种种不法行为,我们与侵权人的博弈惊心动魄。
2005年10月,有几名销售人员入职,其中有一位姓宋。小宋约有一米七的个头,清瘦、亦白亦灰的脸色,做过销售,说话伶俐,见领导总是面带微笑。
在销售队伍里,小宋表现不俗,很是精明强干。许多新来的业务员都要学习锻炼一两年才有可能出成绩,小宋入职仅仅几个月,就签了单子。
看到小宋销售能力很强,销售团队正需要这样的带头人,因此半年之后,我就破格提拔他为经理助理,对他寄予厚望。同时与他签订了保密协议,协议中明确要求其保守企业秘密,如果违约,要承担相应责任。
初期,在范经理指挥下,小宋带领七八个人的销售团队前冲后突,时有斩获。稍后,掌握了单位更多的经济信息和技术信息以后,他身上便长了羽毛,生了翅膀,飘飘欲飞了。
2007年初,赶上麒麟啤酒厂扩建,一次需要一百四十多吨载冷剂,由于用量大,厂家采用招标方式。当时,我厂在国内生产载冷剂领域首屈一指,又是麒麟啤酒厂的老客户,因此,对这次投标,我信心十足。尽管如此,由于招标采购变数极大,仍然不敢掉以轻心,便派小宋去投标。
这时的小宋,有了一些成绩,开始居功自傲,胃口不断增大。这次投标任务重大,又觉得非他莫属,所以,接到任务以后,他便向我提出追加销售提成等特殊要求。
单位营销政策事关全局,岂能朝令夕改,因人而异?我自然没有允诺。当时他虽然没有过多理论,但是,脸上却失去了往日的笑容。
这次招投标是小宋入职以来接触到的最大的标的,往常,业务员遇到这样的事情,都是紧张、高兴、准备投标事宜忙个不停。这一次,马上要去投标了,小宋既不紧张,也没高兴的神情。临走前,不紧不慢地拿着标书到我办公室来请示报价,然后草草地填到标书上,便匆匆离去。没说几句话,脸上没有一丝表情。
看到小宋那心不在焉、灰涂涂的脸色,我心里若有所思,以为闹些情绪而已,并未多想。
投标回来不久,2007年1月底,小宋便称病住进了二医院。为让他心情舒畅,早日康复,单位总是派人到医院探视。然而,出院以后,他又连续请假几个月,再后来便辞职了。这时,我们也早已得知,在麒麟啤酒的投标失败了。
小宋谈待遇、怏怏不乐、投标失败、称病住院、请假辞职,这一系列反常举动的组合,让我隐约感觉有不祥之兆。我们对小宋的辞职产生了深深的怀疑,开始密切关注、打听他的去向。
一个多月之后,便有了消息,从业务员那里得知,小宋去了沧州东光一家化工厂——一家刚刚经营载冷剂的竞争对手,上次麒麟啤酒招标载冷剂,就是这家中标了。这时我越发感觉到,那次招标过程中,小宋大概与这家化工厂串通一气了。
又过了些时日,事情越发明了,小宋不仅自己走了,还要瓦解、拉走我们的销售队伍,挖走我们的其他老客户。他向他的新老板表态,通过给予高新提成的方式,挖走我们的销售人员,争取在一年时间内打垮光达化工。
在我厂一年多时间里,对于诸如销售策略、客户信息、原料来源以及产品配方等我厂商业秘密,小宋已经了如指掌。现在,如果再将我们的几个销售骨干挖走,那么,毫无疑问,这对光达化工将是致命一击。
在小宋那如簧之舌,花言巧语,高新提成的诱惑下,有的业务员动心了,有的在摇摆,有的在观望,销售团队已经人心惶惶,光达化工处于风雨飘摇之中。
那些日子,我常常夜不能寐,翻来覆去地思考:单位要想挺过这一关,必须保住销售队伍;要保住销售队伍,必须稳住几个核心骨干;要稳住销售骨干,必须留住在业务员中颇有威信的销售经理。
反过来,我又在思忖:小宋能撬动我们的销售经理吗?范经理可能去那个小厂里做小宋的手下吗?——不可能!范经理没有那么傻!何况还有一杆良心秤呢。
想到这儿,我又镇定了许多,便找来范经理,与她商量,看看她的想法。她郑重地告诉我,小宋已经找过她,被她严词拒绝了。同时向我明确表态:请放心,关于小宋引发的事件儿,她将与光达化工共进退。
我的判断是正确的。
范经理立场明确了,防止业务员被挖走的工作也落在她身上了。经过范经理与业务员们分析形势,推敲后果,暂时稳住了销售队伍的军心。只是小宋心中的如意算盘一刻也没有停歇。
这时我腾出手来,也想寻个法子压一压小宋的气焰。思前想后,我想找一个刚直不阿的汉子,找到小宋,说明道理,晓以利害,让他见好就收,别太嚣张了。否则,后果严重!
可是想来想去,挖空心思,我也没有在周遭寻到一个合适的人,便打电话给我三姐说了我的想法并寻求帮助,她推荐几个人,描述了他们的特点,最后,我选定了一个。
这个人我并未曾谋面,也早已忘记叫什么名字了,现在只好叫他张三。我同三姐讲了事情要点,如此这般,她便落实张三工作。
一周以后,我正在光明街二段10号单位办公楼的小会议室里,给全体员工们开会,讲什么规章制度,企业文化,做人底线,用人标准云云。
我正讲得兴浓,忽听门外有“当当当——”的敲门声,门开之后,众人惊愕,进来的是几位身穿制服,表情威严的警察。警察同志亮明身份,通知我有事儿跟他们走一趟。我心里砰砰打鼓:“又出什么事儿了?”嘴上也没言语。
在员工们的众目睽睽之下,我被警察带下楼,长了警车,去了警署。离开会议室那一刻,我同在场的一位负责人小声说:“又有什么事儿了,你们与守义联系一下吧。”
到了警署,将我带到一间办公室里坐下,有警察责问:“知道什么事儿吗?你自己交代吧!”
“我不知道什么事儿啊?”我有些莫名其妙,把我抓来这里,又不说什么原因,心里嘀咕:“也许与小宋的事儿有关!可是,那应该是我告他呀?”因为确实没有做什么亏心事儿,所以,整整一天时间里,警察们一直让我自己交代,我则一直不知道交代什么。
原来那张三是个没信用的人,本来是让他找到小宋,说明道理,晓以利害便了,可他却将吩咐的任务抛在脑后,违背承诺,起了贪心,入了歧途。他找到小宋,威胁小宋交给他一万元钱了事,否则,将如何如何。
那小宋是何等精明?马上将计就计,答应了张三,让张三提供汇款地址。张三自以为发了小财,很得意地回去等款。小宋则掉头去了警署报案,举报张三敲诈勒索,主谋是光达化工老板。
那张三按着约定时间去银行提款时,被警察逮个正着,人赃俱获。违法必究,张三被关了起来。随后,趁热打铁,小宋引路,警察同志们径直来到了我们单位的会议室。
话休絮烦,剪短截说。由于张三的背信弃义,胆大妄为,我被无辜关了一天一夜,我的一位亲属被冤枉关了一个星期,张三则被关了半年。我出来之后,怨恨张三之余,又不得不上蹿下跳,磕头作揖,才将他捞了出来。真是弄巧成拙,偷鸡不成,反失了一堆米!
这出戏上演之后,我们与小宋的矛盾进一步升级。
分明是小宋盗走了我们的商业秘密,却被他倒打一耙,杀了个回马枪,恶人先告状了。我越想越憋气,总得找地方说理,出了这口恶气,也好给员工们一个交代。
那些日子,我是有病乱投医,每天都在找同学帮忙出点子,请朋友研究对策。终于有一天,一个同学提醒我,你看看刑罚219条,是不是可以告他侵犯商业秘密,要求公安局立案侦查?我翻了翻我国刑法条文,认真地阅读了219条,又请来律师商议。
律师首先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然后又问我:“你们单位对这些商业秘密采取了保密措施没有?”
我回答他:“有的,单位制定了《保密守则》”
“与相关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没有?”律师继续追问。
“签了,从事技术、销售和有关领导等涉密人员都与单位签订了保密协议。”我告诉律师。
“小宋签了吗?”
“签了。”
“请把你单位制定的《保密守则》,还有小宋的保密协议拿来,我看一下。”
我叫办公室人员将单位的《保密守则》和与小宋签订的保密协议找出来,给了律师。律师认真地看了起来。
看完相关材料,了解事情全貌之后,律师告诉我们,小宋已经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符合刑法219条的情形,可以到公安部门举报。
统一意见之后,我便正式聘请两位律师,写了举报信,送到经侦支队报案。经过一番周折,经侦支队终于正式立案,开始了侦查工作。从此,我们与小宋的斗争由被动变成了主动。
2007年8月2日,小宋被刑事拘留,在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中,小宋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最后被判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在法院公开审理过程中,我们才知道小宋泄漏转让我单位标底的全过程。
原来,小宋压根就没有为我们单位努力,他得到麒麟啤酒厂的招标信息之后,第一时间便主动找到东光那家化工厂的老板,告诉那老板有一个单子,可以帮助他做下来,经过双方讨价还价,老板许与高额回报,两人一拍即合。这样,小宋便拿着光达化工的工资,吃里爬外,开始了出卖光达的肮脏交易。
小宋拿着我们的投标书,参照我们的标底,杜撰了一些优于我们的技术参数和低于我们的报价(每吨9300元的单价),为东光那家化工厂制作了一份有竞争力的标书,又如此这般教导一番。然后,让那老板出面,带上这份标书去麒麟啤酒参加投标,我们派出的小宋在这场招投标过程中,始终在配合那位老板演戏。结果可想而知,我们落标了,那老板中标做了一笔大买卖,小宋也得到了一笔四十余万元的不法收入。
在这起案件的侦查过程中,我作为举报人,警察找我做过几次调查询问,其间得知,有几名销售员接受了小宋的小恩小惠,有合谋之嫌,从严可以追责。然而,我当时分析,这些业务员主观上并没有分裂光达的意图,全是小宋威逼利诱,立场不坚定所致,在当时环境下,我们应该采取稳定军心,重点打击首犯,团结大多数的策略。因此,我当时明确向办案人员表态,单位暂不追究这些人的责任。时间证明这一策略是正确的。
每每想到这一情节,我就不由得想起三国时代官渡之战里的故事。当时,曹操与袁绍对抗,曹军势弱,危在旦夕,为求自保,军中有许多军士投书报信暗通袁绍。待曹军以少胜多,大败袁绍之后,缴获许多投敌书信,谋士问曹操如何处置?操令将所获书信全部付之一炬。其后,那些军士都心有愧疚,甘心事曹。以史为鉴,虽世事风云变幻莫测,然也如日月东升,春秋有序,规律可循。
故事到此本来可以结束了,不承想经侦支队在此案侦查过程中,又发现那化工厂的老板与小宋同谋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也被立案侦查,并于2010年6月被刑事拘留。
这下真是捅了马蜂窝。那老板的儿子在北京聘了几位大律师,他们为老板辩护的同时,把更主要精力放在举报我们单位是假福利企业,涉嫌偷税漏税上了。
开始,他们先到地方上的税务局举报,查了一遍,未果。他们认为是地方保护。
接着又举报到省高检,高检发函到基层检察院,基层检察院如同那次税侦大队一样,取走了我们的全部财务账本,查了半个月,仍然没有查出个子午卯酉来。
后来,有人依然施加压力,这次,省高检领导亲自签批调查光达化工的有关文件,转到基层检察院,我们又被查了一个月,这次从财务到管理,从里到外,从上到下,被查了个底朝上,还是没有查出任何问题来。
经过一遍遍的检查,不仅没有查出任何问题,反而证明了我们企业的清清白白。
而那位老板终因侵犯商业秘密罪,供认不讳,被判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追缴非法所得,上缴国库。
另有刑事附带民事案,判处那老板企业和小宋赔偿我单位损失65万元人民币。他们不同意赔偿额度,经民事一审、二审后,申诉到高院,经高院调解,至2012年8月末,最终赔付30万元了解。
此案从2007年案发到2012年结案,历时整整五年,企业经历了狂风暴雨的吹打,员工经历了美与丑的检验,我们付出了许多,感觉异常疲倦。然而,有付出才有回报,经锤炼方显本色。经过这一连串风风雨雨的洗礼,我们的队伍愈发强壮,团队人心思定,管理日臻完善,企业发展跃上了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