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人窃履
明.刘元卿《贤奕编.警喻》
【原文】
昔楚人有宿于其友之家者,其仆窃友人之履以归,楚人不知也。
适使其仆市履于肆,仆私其直而以窃履进,楚人不知也。
他日,友人见其履在楚人之足,而心骇曰:“吾固疑之,果然窃吾履。”
遂与之绝。
逾年而事暴,友人踵楚人之门,悔谢曰:“吾不能知子,而缪以疑子,吾之罪也。请为友如初。”
【今译】
从前,有一个楚国人住在他朋友家里,他的仆人偷了他朋友的鞋,仆人把他朋友的鞋子偷拿回家。楚人不知道。
正好他让仆人去集市上买鞋,仆人偷偷地把买鞋的钱自己留下,私吞了买鞋的钱,并把偷来的鞋子交给了他。楚人毫不知情。
过了几天,他的朋友来拜访他,看见自己的鞋子却穿在楚人的脚上,心里大吃一惊,很震惊,暗自心想:“我原本就怀疑是他偷走了我的鞋,果然是他偷了我的鞋。”
朋友于是跟他一刀两断断绝了交情。
过了一年,有关这个仆人的事情终于暴露了。
那位朋友主动到楚人门上,来楚人家里,懊悔地向楚人认错,道歉说:“是我不够了解你,才错误地怀疑你,这是我的过错。希望象过去一样做朋友,我们象从前一样和好如初吧。”
【赏析】
“疑人窃履”世上的事情是复杂的,不能只根据简单的现象和主观臆想加以判断,那样往往会得出错误的结论。
“疑人窃履”是不要不加调查就随便怀疑他人,不能捕风捉影妄下结论,而是要有真凭实据,指用人应充分信任。
它启示我们,好多时候,人们之间的矛盾是由于误会所引发的,尽管误解了别人,但能在了解事情的真相后勇于承认并改正错误,这也是难能可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