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象一,
假设有一天当你饥肠辘辘,又没钱购买食物的时候,有个好心的路人,给你两个馒头,你吃的很香,你对这个好心的路人是感恩感谢的,第二天,这个好心的路人又给你两个馒头,这时候你并不饿,为了不武逆好心路人的善意,很勉强的吃了下去,这时候的感谢感恩,只是表面的,而不是诚心的,第三天,这个好心的路人,又给你两个馒头,你实在吃不下去了,只能够婉拒,也就没有什么感恩,感谢可言了,第四天,这个好心的路人,又给你两个馒头,你不但会婉拒,而且心里有点恼火,第五天,这个好心的路人又给你两个馒头,你彻底恼怒了,就去告他骚扰你的正常生活……
这里是你的品德,有问题吗?
当然不是了,这是每个人的自然反应,当施舍救济帮助的对象对你有利的时候,或者是你所需要的时候,你是喜悦的接纳的感激的,相反,如果不是你所需要的,是你所厌恶的,你自然会产生抗拒心理,排斥他,甚至仇视他,
这无所谓对错,也无所谓,世态炎凉,人情冷漠,也并非是他人不知道感恩感谢,而是所有生命物体的自然反应,本能反应,
当外界他人的帮助扶持救济,是自己所需要的,对自己是有益的,自己自然会接纳喜悦,感谢,而如果不是自己想要的,需要的,就自然会产生抗拒,排斥,无力,甚至恩将仇报,反目成仇,这是一种本能的自然反应,而非是这个人的人性品德有问题,
现象二,
还是这个好心人,给你两个馒头,第一次,在你饥肠辘辘又困难无助的时候,这个好心人,给你两个馒头裹腹,你对他表示感恩,感谢是一种本能的自然反应,第二次,当这个好心人给你两个馒头的时候,你发现他手里还有很好吃的包子和其他美食,他只是把最不好吃的馒头给你了,你的第一反应就是心里有点不舒服,不会自我克制的人,甚至会主动索要其他美食,如果求而不得,就会心生怨恨,第三次,当这个好心人给你两个馒头的时候,当着你的面,又把其他美食分给了其他的人分享,你可能不但不会感谢他,还会觉得是他对你的一种羞辱,心生怨恨于是恩将仇报反目成仇就成了必然,
可能有人会说了,别人施舍给你是他人的恩情,不施恩给你是他人的本分,别人并没有义务必须帮助救济你,你有什么可抱怨的?
这其实是一种认识论上的错误,
升米恩斗米仇是一种事物的自然反应,是一种物质变化规,而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知恩图报,等等,这是通过后天学习形成的社会道德理念,信仰理念,并不是个人自身的本性自然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