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美国作家眼里的中国农民,是什么样?

有这样一位传奇的美国女作家:

她称中文为“第一语言”,视镇江为“中国故乡”;徐志摩、胡适、林语堂、老舍等名家大师都曾是她家的坐上宾;

她因书写中国而不朽于世界,是唯一同时获得诺贝尔奖和普利策奖的女作家;也曾耗时五年,翻译并出版了《水浒传》首个英文全译本;

去世后,她的墓志铭上只留下三个汉字,即她的中文名字。

她就是赛珍珠

赛珍珠一出生就跟随父母来到中国,辗转于镇江、宿州、南京等地生活了近四十年。

她对中国的传统文化极富见解,对当时的风土人情更是认识深刻。

而她的诺奖作品《大地》就是以清末民初的中国为背景,真实呈现中国农民对土地的热爱及生存现状。 

小说中,赛珍珠着重刻画了王龙这一农民形象。

同样是扎根于土地的农民,王龙却与莫言笔下的蓝脸、陈忠实笔下的白嘉轩大为不同。

蓝脸与白嘉轩世代为农,而王龙却摇身一变,从贫农变成家财万贯的大地主

那么,乍富的王龙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农民形象呢?

这正是赛珍珠在《大地》中极力探索并试图表达出来的。

读这本书,我的内心是沉重的,有时甚至喘不过气来,不得不说赛珍珠对人性的刻画实在是太直击人心了。


01  对土地的热爱,刻进了骨子里

和所有农民一样,王龙深爱着土地,把土地当成命根子。这也是赛珍珠眼中的中国农民最真实的写照。

经年累月,他们辛勤地劳作于田间地头,顽强地生存于天灾人祸的夹缝中。

王龙也是如此。王家世代都是贫农,靠着祖上留下的一小块田地勉强糊口,延续香火。

为了多收几粒粮食,他日出而耕,日暮而归,没有一天得闲,恨不得吃在地里、睡在地里。

平日里,一家子省吃俭用,缺衣少食;一攒下些钱,他就赶紧买地。他深信只有土地是拿不走的。

而土地一旦买到手,就绝不可能卖出去。哪怕遇上大饥荒,一家老小饿得只剩一口气,他宁愿讨饭,也绝不卖地。

“我的地永远不卖!我要把地一点一点挖起来,把泥土喂给孩子们吃,他们死了以后,我要把他们埋在地里,还有我、我老婆和我的老爹,都宁愿死在这块生养我们的地上!”

当他带着妻儿老小逃到南方讨饭,生活窘迫得难以忍受,但只要一想到家有土地,他就有了活下去的希望。

后来,他得了笔意外之财,第一个念头就是“明天我们就回自己的土地上去”。

如愿回到老家的王龙更加卖力地劳作,“他甚至连回家吃饭睡觉的时间都搭了进去。如果白天干得实在太累了,他就躺下来睡在垄沟里,他的肉贴着他自己的土地,感到暖洋洋的。”

他还把意外之财全部换成田地。一年年过去,他的粮食越来越多,钱财和土地也随之越来越多。

就这样,他成为了家财万贯的大地主

往后的年月里,王龙经历过漫长的洪涝、毁灭性的蝗灾、经年的颗粒无收。但他始终守着他的土地,分毫不让

即便他富有得不再亲自下地,即便他随儿孙搬进了城里,但总要经常到地里去看看。土地总能让他精神涣发。

晚年,他不顾劝阻搬回旧土屋,“除了他的吃喝和他的土地,他再也不想什么新的事情。”只要坐在土坎边,手里攥着土,他就感到心满意足。

临终前,他告诉儿子们绝对不能卖地,守得住,就能活得下去。

这真是像极了《生死疲劳》中的蓝脸

蓝脸一生视土地为生命。当全国上下大搞合作社,他却单干到底,死守自己的一亩六分地,成为全省唯一单干户,以一己之力对抗整个社会。

临死前,他在自家地上挖好墓穴,并留下遗言:不用棺木,将缸里的粮食倒进墓穴即可。他要把他土地上生长出来的粮食,统统还给他的土地。

王龙也好,蓝脸也罢,他们都是世代以土地为生的中国农民的缩影。

土地是他们的命,只要有土地,就有活着的希望。

02  旧思想下的弊病,根深蒂固

但不管发迹后的王龙何等显赫,他骨子里始终是一个大字不识的旧式农民。

旧有的封建思想在他身上烙下的沉疴痼疾,病灶依旧顽固。

对此,赛珍珠也是毫不掩瑜。她把王龙身上的弊病和陋习展露无遗,让我们看到思想尚未启蒙的中国农民究竟是什么样。

其中,最让我愤慨的,便是王龙对结发妻子阿兰的冷漠与疏离。赛珍珠也是借此真实地反映出男权思想下的男性对女性的漠视与压榨。

阿兰自幼被卖到地主家作丫头,后被打发给掏不起彩礼的王龙为妻。

她勤快能干,吃苦耐劳,少言少语。别人家的女人只消操持家务,她却主动天天跟着王龙下地干活。

就连生孩子也不耽误,她总要干到临产才肯回家,不出半天又回到地里。

前些年,王龙对阿兰还是颇为满意,尤其满意她那双不耽误下地的大脚,而别人家的小脚媳妇儿都是下不了地的。

可一有了钱,大男人的“本性”就藏不住了——他开始嫌弃阿兰。

“王龙看她时,就像看一张桌子或一把椅子,或者像看院子里的一棵树那样。他对她毫不注意,甚至不如对一头垂下头的牛或不进食的猪那么关心。”

他还经常对阿兰大发脾气,看哪儿都不顺眼。

衣着粗糙、手脚粗大,这些曾经的“优点”,如今统统成了“原罪”。就连吃苦耐劳也成了罪,王龙抱怨她有失身份,没个女人的样子。

不仅嫌弃,王龙还另建庭院,娶回个妓女,日夜陪着娇妾吃喝玩乐。

在他眼里,“她那尖尖的小脚,她那蜷缩着的,连生活也无法自理的双手,是世界上再美不过的东西了。”

而依旧起早贪黑忙里忙外的阿兰则被他抛之脑后。真是只见新人笑,哪闻旧人哭啊!

殊不知,阿兰已病入膏肓,不过半年时间就死了。此时的阿兰,还不满四十岁,何其可悲!

说王龙是薄情寡义的负心汉,真是丝毫不为过。

不仅如此,面子思想也开始作祟。

他渐渐忘记“穷”的滋味,摆起了有钱人的谱,穿绫罗绸缎,吃山珍海味,“大量的银钱从他手里像水一样流了出去。”

当然,他也始终无法摆脱根深蒂固的重男轻女的思想。

当阿兰生孩子时,他唯一关心的就是一定要生个儿子;当愿望落空,他感到不幸降临,“女孩子不属于自己的父母,而是给别人家生养的。”

可以说,王龙真是毛病重重。但这是因为他人性中的恶吗?

我不这样认为。

这不过是积淀几千年的封建思想刻在一个农民骨子里的基因作祟罢了。

03  质朴的内心,始终散发着光芒

一直以来,都有不少评论谴责赛珍珠,说她故意丑化王龙,恶意传播中国农民形象。

对此,我并不认同。

稍加留意就会发现,小说的字里行间,随处可见赛珍珠对王龙的偏爱。这也正是她对中国农民所给予的最大的悲悯与关注。

读这本书,虽总不免因王龙的忘恩负义而愤慨,我却始终无法讨厌他这个人。

因为,王龙内心的质朴以及人类所共有的人性光辉总在文字中不经意地流露出来,流淌进我的心底。

王龙虽对阿兰嫌恶至极,还移情小妾,但他却从未心安理得过,始终笼罩在深深的内疚中。

每次对阿兰发完脾气,又看着她从不反抗,他都十分沮丧,既惭愧于对阿兰的不公,更不安于阿兰的畏惧与隐忍。

每当看到阿兰默默流泪,他总是一边满心愧疚,一边自我宽慰“男人都是不爱大老婆的”,还找尽理由说服自己比大部分丈夫都更好,以求得心安。

为了摆脱因目睹阿兰长期的痛苦挣扎而产生的绝望,他天天陪着小妾,却始终无法忘掉阿兰。

当得知阿兰身患重病,这个薄情的大男人竟放声痛哭,拿出前所未有的柔情守着阿兰,连地里的农活也不想过问。

甚至在阿兰死后好多年,他的内心仍时常泛起旧有的内疚感。

王龙从没爱过阿兰,但他却从未真正放下过这个陪着他吃糠咽菜的发妻。他生活的角角落落全是阿兰,死后也葬在了阿兰旁边。

对两个女儿也是如此。他虽嫌弃女儿是“赔钱货”,却又总是温柔以待。

大女儿生来是个傻子,这是极大的不幸。王龙不仅不嫌弃她,还常常抱她逗她。

阿兰去世后,王龙始终把傻女儿带在身边亲自照顾,并在临终前替女儿找好了托付之人。

当年逃荒时,实在无路可走,阿兰提出把女儿卖了换路费回家。王龙却坚决不肯,哪怕永远回不了他最爱的土地。

当小妾咒骂女儿,他怒不可遏,大动肝火。明知会得罪小妾,他依然叫嚣着任谁也不能骂他女儿。一转头,他又对女儿笑脸相迎,想方设法逗她们开心。

这样的王龙,你还能讨厌得起来吗?

他虽陋习颇多,却始终无法遮挡最质朴的内心所散发出的光芒。

04  写在最后

王龙的故事讲完了,但中国大地上生息繁衍了数千年的中国农民的故事还在继续。

他们深爱着大地,同时又陋习重重,却始终不失内心的本真。

他们既是时代的产物,也与时代抗争。

致敬每一位扎根于土地的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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