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陪老婆逛街,正走着呢,前面突然骚乱起来。
我老婆这人,饭可以不吃,热闹绝不能错过,拽着我就往前冲。
耳边传来“别打了!别打了!”的喊声,她一听更来劲了,怕抢不到前排,扯着嗓子喊:“我认识!我认识!让让让让!”
趁着有人愣神的功夫,我俩硬是挤进了核心圈。
好家伙,圈里一个四五十岁的男人,正薅着一个年纪相仿的女人的头发,把她按在地上揍。
周围人光喊“住手”,没一个真上前的。
我老婆一看,立刻开启“正义执行”模式,一边喊“报警了报警了!”,一边猛地把我推了出去!
我就这么稀里糊涂地杵在了那男人对面,我俩大眼瞪小眼瞪了一秒多。
我一脸懵逼地回头看我老婆:“几个意思?让我干嘛?”
她急得直跳脚:“揍他啊!打女人你没看见?!”
我:“这不…停了吗?我揍他?警察来了我咋说?你又坑我!”
这时,地上那女人缓过劲儿来,幽幽来了一句:“有本事…打死我!”
我老婆瞬间像打了鸡血:“听听!还不揍他?!”
我头都大了:“大姐,讲点法治行不行?他不打了,我动手算互殴懂不懂?你比我还混啊!”
她白眼快翻到天上了:“就他那熊样,你上去一下不就摁住了?他能打到你?算什么互殴?老娘么摊上你这么个窝囊废!这么多人看着呢!”
那男的看我俩吵吵,大概觉得有机可乘,抬手又要打地上的女人。
眼看不行,我只能硬着头皮上去,一把扣住他手腕,使了点劲反拧到背后:“大哥,啥事儿我不知道。就算她偷了你家金库,当街打人也犯法!我不想伤你,保证不动手我就放了你,非要不依不饶,警察马上就到,别怪我不客气。”
他挣了几下,发现纹丝不动,只好服软:“你松手,这么多人看着,我说说是咋回事。”
我点点头松了手。
老婆赶紧把那女的扶到一边坐下。
一问,好嘛,那女的还真是个贼!偷手机被当场抓包,包里还有俩赃物。
男的本想扭送派出所,结果她突然想跑,还咬了人家一口,这才打起来的。
没等掰扯清楚,警察就到了,要把两人带去警务室。我老婆来劲儿了,非要跟着去“做证”。
警察纳闷:“你谁?跟他们啥关系?”
她理直气壮:“没关系!但打架是我老公制止的!”
旁边一位围观大妈立刻插嘴:“警察同志,就是这女的!不分青红皂白就撺掇自己老公打人,凶得很!”
我老婆一听炸了:“你胡说八道什么?!我告你诽谤信不信!”
得,我俩也被“请”进了警务室。
问话时,她倒是气势不减,连说带比划,讲得那叫一个激昂澎湃,警察听得直揉太阳穴。
最后把我俩批评教育一通赶了出来,临走警察还特意拍拍我肩膀:“兄弟,不能老婆说啥就是啥啊。”
刚出门,她又支棱起来了,嚷嚷着要投诉警察“破坏夫妻感情、拆散他人家庭”。
我:“……”
她:“你翻什么白眼?!”
我长叹一口气:“我真是服了你了祖宗!”
这事儿吧,我算明白了啥叫“性别限制想象力”。
在我老婆的“正义宇宙”里,逻辑简单粗暴:打女人=该揍,揍就完了!
至于后果、程序、谁先动手、是不是互殴?这些“庸俗”的现实考量,根本不在她的想象力射程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