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自由开始建立一个自由的哲学体系,那么它的第一个对立面就是必然。
从纯粹哲学来看,自由与必然是一对相反的、对立的概念。有时,我们把自由看作主观的,把必然看作客观的,所以我们也可以把它们看作主客观对立的一对哲学范畴。当然这也不一定,因为基督教认为上帝的自由意志对于人来说是客观的,它和人的自由意志不一样。但是,我们可以大体上说,自由意志是主观的,必然性是客观的;自由代表主观一方,必然代表客观一方。
在存粹的哲学体系里,必然就是对自由的限制。通常把必然称为“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必然性”。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就叫必然。或者我们把这种客观规律叫作命运,必然性就是命运。
自由就是对命运的反抗,就是对必然性的摆脱。“知其不可而为之”就体现了自由。
自由与必然,如果完全当作外在对立的范畴来理解,就是这样的关系:自由就是不必然,必然就是不自由,是对立统一的。辩证法的理解对此有所突破。斯宾诺莎提出“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意思是自由可以归结为必然,自由只是必然的一种样式,其实并没有真正的自由。黑格尔则把对必然的认识看作自由本身的一个环节。“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后来恩格斯在后面加了一句,“认识这些规律,从而能够有计划地使自然规律为一定的目的服务”,这就是自由了。所有这些解释都是辩证的,都不是把自由与必然看作毫不相干的、完全对立的范畴,而是可以相通的。必然一旦被我们认识和掌握,就可以为我们的目的服务,那么这就是自由了,它本身就是一个自由的行为。
现实中,我们的“目的”在一般理解中仍然是服从于必然的,它取决于人的各种需要。而且,即使这种目的是任意的,为这种目的“服务”的必然规律仍然是外在地适应于目的的,这种规律本身必须预先存在于自然界,以便自由能够现成地将它拿来为自己所用。这种观点仍然是把自由与必然看作两种不同的东西,似乎表明,自由最终还是消融于必然,必然则优先于自由。
也就是说,我们的目的是什么呢?我们通常把这个目的理解为我们的需要,首先是物质生活各方面的需要。人类在这个地球上能够产生并且生存下来,成为万物之灵长,就是因为我们比其他任何动物都善于利用自然来为我们的生存目的服务。但是这个目的一般被理解为必然的,而不是自由的。人要穿衣、吃饭、住房子、利用人缘……所有这些。我们经常讲,人可以不吃饭,那就没有争斗了,如果没有本能的需要,那么人就自由了。当然这是不可能的,如果人没有欲望,连人这个物种都不会存在。我们一般理解的自由,就是在这样一个目的的前提之下,为了满足这样一种目的,而利用自然界的一种必然性或必然规律为我们服务。
所谓自然本身只是自由的外在的工具,我们利用对必然的认识,让它为我们必然的需要服务,那么这个自由显然还是要归结为必然,必然还是优先于自由。必然在先,人是动物,我们必然要吃饭,于是我们想出种种办法来满足我们的需要。我们还是被我们的动物需要所决定的,我们不可以不吃饭。这说明,这个自由跟必然还是对立的两个东西,其实并没有自由,一切都归结为必然。这样一种自由与必然的关系完全可以还原为科学问题来谈,完全纳入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这种观点还应该深化。
必然作为自由的一种外化的环节,即自由也有它自身的必然规律。必然性的概念本身就是通过自由意志的自身立法而形成的,否则只有命运,只有偶然性,而无必然性,或者说,只有偶然命运,而无必然规律。自由不仅仅是对必然的认识,或者利用对必然的认识来为我们的必然需要服务,而且自由本身就有它的必然规律。康德把自由建立为一种必然的规律,而这种必然规律是不能完全还原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而是超越这两门科学之上的哲学和伦理学、美学问题,也就是“人文科学”的问题。
这样一种必然的本质就是自由,它是由自由建立起来的必然,必然本身有自由,自由本身也有必然,而且是把自然界建立起来。正如费希特说的,“自我建立非我”,扩展开来就可以这样看。一般说来,无论是外部自然界的一般规律,还是道德上的必然规律,都是通过自由意志的自身法则而形成的,否则,就没有必然的概念,只有偶然的命运。
命运有两种:一种是偶然的命运,就是我们通常讲的缘分、运气。我们有时说,某某人的命不好,某某人的命特别好,他总是有运气。运气是没有规律的,但它是一种命运,不论它如何荒诞,你只能接受。这叫偶然的命运。另外一种命运是必然的命运,就是可以通过理性分析得出来的,不服从也得服从。这种必然的命运既然是通过理性的法则而被承认的,它就离不开自由意志的自律。如果没有自由意志的自身法则,没有自由意志本身,我们就形成不了必然命运的概念,而只有偶然命运的概念,我们遇到不可违抗的命运,就只能说“这是命”!我们没法违抗,也没法分析,这是天注定。人们有时把这种偶然的“命”说成在冥冥之中有某个神灵、某个鬼魅在故意作怪,而这些观念都没有规律的意识,也缺乏理性的意识。我们现在讲的这种必然性,是一种有规律的必然性,这才真正叫作必然性,叫作必然的命运,否则,就只是偶然性。你不知道该如何解释,也不想去解释,似乎不解释还好,一解释就更加被注定了。
所以,我们一开始就必须把自由与必然这两个范畴看作是不可分的。当然,这仍然要放在历史之中来理解,就是人类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飞跃,并不是说这两个王国之间有一个界碑,我们跨过这个界碑就自由了,而跨过之前就没有自由,不是这样的。对自然界,我们永远会有不了解的地方,即便我们设想的自由王国实现了,也总有自然规律还没有把握;而且对他人和我们自己,我们也永远需要一种约束和自我约束。我们刚才讲了道德的约束,当然道德的约束比法的约束温和多了,但它也是一种约束,一种良心的约束。自由王国不是没有约束,而是凭道德、凭良心来约束。
然,自由也就不成为自由。自由体现在什么地方?那就是必然。另一方面,必然也总是离不开自由,如果没有自由,一切必然性的总体,它的总和,就是一个巨大的偶然了。如果不从自由的角度来看,如果把所有的东西都看作必然的、有规律的,就可以设想整个宇宙都是有规律的,那么这个规律是谁给它的呢?是什么东西使得宇宙有这样的规律而不是另外的规律呢?只能归结于偶然性。它就是有了,它就是这个样子。整个自然宇宙的起步含有巨大的偶然性。我们这个星球、这个银河系、这个宇宙,为什么按照牛顿和爱因斯坦的这样一套规律在运作?你要是问到底,那么它就是这样!这是一个巨大的偶然性!用巨大的偶然性来解释必然性,毕竟是有漏洞的,你没有把整个世界、整个自然、整个宇宙的必然性完全用必然性来加以解释,还是求助于偶然性。牛顿就只好说这是上帝的第一推动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