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提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是制约农村发展的重大问题,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必由之路。要始终坚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生产生活方式向绿色低碳转型,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全面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完善基层组织建设,筑牢坚强战斗堡垒。
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也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最后一公里”。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关键在党、关键在人。要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挖掘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等工作制度潜力,在支部能力建设、党员管理引导、村规民约实施上持续发力,扎实推动和美乡村建设,不断提升人居环境舒适度、基础设施便利度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狠抓重点工作落实,全面推动乡村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要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生态文明建设不是一项单一工作,而是今后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的重要前提。基层党组织应当坚持围绕污水治理、卫厕改造、美丽庭院创建等重点任务,以人居环境整治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让农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奋力绘就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新画卷。
贯彻生态文明理念,倡导绿色环保新风。
村容村貌焕新颜,文明也有新风尚。生态文明建设不是几次“攻坚”、几次“行动”就能够实现的,必须勇担使命、久久为功,在生态文明思想传播上下功夫,鼓励倡导村民自治,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村规民约条目,引导村民成为环境整治提升的重要参与者,自觉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让文明新风浸润美丽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