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到凌晨零点二十分左右,最后一位客人离去后,唯一的店员小史也拎着四只后厨剩下的大闸蟹下班滚蛋,路于心把正在睡觉的猫和狗赶进后院,这才给自己倒了一杯红茶,坐到了吧台内昏暗的灯光里,紧绷了一天的身体开始逐渐放松。
今早他对着镜子刷牙时发现额头上又添了一道皱纹,以前他以为只有五官拧巴和额头小的人才会生抬头纹,这让他看上去离三十岁又更上了一层楼。离死亡也更上了一层楼。
在岁月如梭这个问题上他所表现出的不仅仅只有抬头纹,自从他的母亲去世后,几乎每次梳头发都能梳下一大把,掉发量超过了生发量,当他再也不敢以头发乌黑浓密坚挺而自诩开始,他就知道,自己已经不再年轻。
现在路于心坚持每天饮酒,坚持每天夜跑,也坚持每天拿出藏在吧台下左数第一个抽屉里的影集翻看,就是跟自己的日记本常常放在一起的那本老影集,这已经成为了习惯。那些保存在塑封页内没有一丝破损的旧照片如此鲜活,一点旧照片该有的样子都没有,仿佛其中有些人还活着。
这六年活的太快了,连白驹的影子都不曾见过,他的六年是没有灵魂的六年、差点让他垮掉的六年,最不值得惦念却始终惦念的六年。六年前他不曾想过离开滕都,八年前他不曾想过自己会离开那张缺了角的课桌,十七年前他不曾想过会永远离开那条生满槐树的二里长街。
一切似乎都过得快了些,又实在太慢了些。
喝着卖给低价客人的廉价咖啡,他额头上横亘的皱纹更深了,每一道都藏着血与骨灰,与他铁青色的胡渣一样,永远都抹不掉、刮不完。
路于心的那个特殊时期,也就是他的独立日记里记载的第三部分时期,权且可以称之为“早熟的中年过渡期”,那是他独立的人生时期,当时的一切都表现的很混乱,混乱的季节,混乱的城市,混乱的人际关系,还有爱情。总之,在他独立人生的日记本里,那是最混乱、最模糊不清的一部分。
那个时期开始在2011年滕都的夏天,2011年是人们为谣言中世界末日做最后倒计时的一年,对路于心来说算不上什么开始,却完全称得上一种结束。
与他的年少时代密不可分,那是个被花脸雪糕、录音磁带和手柄游戏所充斥的膨化时代。
凡事都有前因后果,路于心曾经不信命运,但后来才明白命运是隐匿在身体里的恶魔,当你即将腾空时化作千斤坠,当你落井时又化作救命索,它总有办法让你苟延残喘的活下去。
有时他会想,如果不是路静虹女士带他离开澜溪来到城市生活,可能他一辈都尝试不到吃花脸雪糕吃到腻的感觉,离开二里长街时他才十岁,因为街口小卖部两毛一根的冰棍曾有过不想离开的念头,但很快就消失殆尽了,因为城里的花脸雪糕比硬邦邦的白糖冰棍好吃的多。
他对澜溪的感情,也就仅仅只有那支很快被取代了的冰棍而已。
关于澜溪镇,路于心不知道是何高人取了这个附庸风雅的名字,没头没尾的。那时他的名字还是陆沉,是他那个总梦想着成为作家的父亲起的。
十岁之前的生活,对路于心来讲可以说是是生命中“业”的开始。那是他命途多舛的开始。
在陆家住的那十年里,对他讲话最多的是陆老头,而陆老头说过最多的话就是“你妈这么瘦这么矮,长大了一定随你妈,天生一副贱相”、“你就是不如你妹妹听话懂事”、“我不喜欢孙子,我喜欢孙女,你爹为啥没把你生成女的”之类种种。
而在陆老头一边坐在藤椅上喝茶一边说这些话的时候,陆老太太就在一旁煽风点火,路于心只要有一丁点反驳的意思,陆老太太就放下手里的肥皂和待洗的衣服走过来踢他的屁股。
刚上小学一年级时他偷了陆老头两角钱去买冰棍,陆老头发现后举着笤帚追了他半条长街。陆老头总是带那个比路于心小两岁的堂妹去吃两角一根的冰棍,还给她买一角两块的泡泡糖,偶尔也带比他大四岁的那个堂哥去吃,路于心觉得不公平,就偷钱去买。但偷钱买来的总归是不如陆老头买来的好。
上了二年级,有次放学路上他听到邻居跟人聊天时说他是孽种,说他母亲结婚前就跟城里一个高干子弟胡搞怀上了他,就因为高干子弟不要她才委身嫁给了农村来的陆欢,他冲上去对两个邻居又打又咬,像发了疯一样,结果一番折腾下来不但给人家手指咬出血,自己还磕破了额头,是陆老太太提了五斤鸡蛋去给人赔礼道歉才算平息了这个麻烦。陆老太太带他回家路上说他有人生没人养,他说奶奶我的头破了,陆老太太没理会,他又说奶奶我疼,陆老太太还是没说话。
最后路静虹女士带他去保健站包扎,回家路上他问自己是不是别人生的孽种,路静虹女士打了他一耳光,从那之后他再也没敢问过这件事。
陆家在澜溪是大家,陆老头的爹当年是地主,虽然土改时没收了那十几亩的良田,但大宅子还是留了下来,路于心的大伯一家、三叔一家,还有他们一家都跟着陆老头陆老太太住在大院子里。据说当年老陆老头和老陆老太太还在世的时候,陆家还有使唤丫头和马夫,还开过酒坊和豆腐坊,路于心和哥哥妹妹经常从陆老太太嘴里听这些老故事,每次听的时候他都在想,如果老陆老头和老陆老太太还活着,那就又多了两个记恨他的人,还好他们都死了。
虽然陆家是大家,但家里没人把他当做自己人,因为他的母亲被人瞧不起,父亲又在城里工作很少回家,所以母女两人一直受欺负。他的大伯是个二皮脸的庄稼汉,养出来的儿子也二皮脸,从路于心那里抢走城里姥姥寄给他的塑料积木、过年时故意朝他脚边扔鞭炮,在大人面前又会装出一副老实孩子的模样。
只有做小生意的三叔对路于心稍微好一点,每次出门回家把带给女儿的糖炒栗子分给他一把,但这种好是带着可怜的。
面对陆家人,他总觉得那些家伙就是沆瀣一气、虎狼同行的妖魔鬼怪,他曾经把记恨的人列了一个名单,几乎所有陆家人都在名单上。年幼的他当时就想,总有一天自己会向名单上的所有人报仇。
后来初中时他认识了一个叫黄贺楼的家伙,那人声称总有一天要把自己的养父杀了,那时他听了很诧异,因为他早就把所谓的“复仇名单”忘了个一干二净。
在他小学三年级那年春天,陆欢辞掉了蒸蒸日上的工作回到老家,说要出门看看,以后想以写书为生,要知道,陆欢能去城里当工人是陆老头花了两万块钱找的关系,可陆欢不但辞了职,还主动提出了离婚,说家庭是他的负担,那一晚是整个陆家的不眠之夜。
第二天陆欢就跟路静虹去办了离婚手续,然后走马灯般的坐火车去了南方。其实路于心也看得出自己父母早就没有感情了,陆欢虽然是农村出来的,但骨子里带着骚人墨客的风骚,是那种向往理想生活的无政府主义者,路于心在后来也继承了陆欢的这个“优点”,但陆欢的离开,代表着路于心和他的妈妈在陆家完全没有了立足之地。
多年后的某一天路于心才明白,亲人和亲戚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完全能变成亲人,而有血缘关系的则也能变成敌人,前者跟你的关系就好比托孤的刘老板和被托孤的诸葛村夫,后者跟你的关系就好比几百年前玄武门下的李氏兄弟。
每每想到这里,路于心都会想起二里长街东头的那个大院,那个冰冷的、半敞着的黑色铁门,还有往门外扔包袱行李的陆家人,他们大骂路于心的母亲是娇生惯养的贱货,路静虹女士一言不发,也没去捡地上的行李,只是牵起路于心的手、在众多围观者的目送下离开了二里长街。
对于路于心来说,在澜溪那模糊的记忆只是一个开始,后来的一切,都变幻莫测。
路于心从小便没得到父爱,而仅有的那份母爱也在离开澜溪、来到滕都后变得无影无踪,他被丢在了姥爷家,每年只有两次机会见到自己的母亲,一是过年的时候,二是她没钱回来找姥爷要钱的时候。路于心长大后才明白,其实在路静虹女士离婚前就已经变了,变得愤世嫉俗,她恨陆欢,路于心也恨陆欢,但比起她要轻的多。
但他搞不懂,这样两个世界的人是如何走到婚姻这一步的。既然能够预料到以后注定的分别,为什么还要委身相爱呢?
关于路静虹和陆欢的故事,路于心是从姥爷的口中得知的,那时他的父母已经离婚两年了。
那是1989年的秋天,当时18岁的路静虹高专刚毕业就进了市歌舞团,从校花变成了团花,陆欢就是偶尔在剧院看了舞团表演后对她一见钟情。当时演出结束后,陆欢在剧院后门等了三个小时才等到,期间他抽了整整半盒香烟,放在平时他一个星期才舍得抽一根,就因为紧张。
陆欢当时穿着麻纺厂的工作服,留着自以为帅掉渣的三七分中长发,见路静虹从后门出来迅速凑上去说:我要请你去看电影。
路静虹从学校来到舞团后追求者越来越多,像陆欢这样前追后堵的不在少数,她压根没搭理这个一米八三的傻大个,而是径直走到路边,陆欢就看到一个骑着轻骑摩托的男人徐徐到来。路静虹被那个穿着皮夹克和牛仔裤的男人载走了,无论他再怎么在心里骂娘也无济于事。他掏出最后一根香烟点上,吧嗒吧嗒不到二十秒就抽完了一根,然后把烟头狠狠地踩在脚下说道:不就是轻骑吗!谁还买不起似的!
当时陆欢在市麻纺厂工作,每个月的工资除了自己吃喝拉撒外还要拿出一半的钱寄回老家给父母兄弟,但陆欢从成年起就有一个自己的准则,那就是“言出必行”,自己决定的事谁也拉不回来,天王老子也不行。
陆欢从剧院回到员工宿舍时,工友们还凑在一块儿打扑克,他拿起灶上的铁锅站到双层床的上铺邦邦邦的敲了三下,然后宣称自己要追市歌舞团的团花,并且在此立誓不娶团花回家自己给大家伙做一年的饭。当时20岁的陆欢穿着漏脚趾头的袜子站在床上,好一番豪情壮志,却未曾想当时的他连团花的名字都还不得而知,也没有想过自己是否只是一时冲动。
为了追求路静虹,陆欢拿出原本年底要带回老家的六千多块买了辆轻骑摩托,剩下的零头买了件仿牛皮的皮衣,每天傍晚准时在歌舞团排练场门口等她。起先四次路静虹都没有搭理陆欢,第五次路静虹的绯闻男友直接找了上来,陆欢的认得那个人,那人就是之前骑着轻骑摩托载路静虹回家的那个人,在陆欢口中的花花小白脸。
小白脸骑着轻骑,刚一来就说要教训陆欢,陆欢也骑着轻骑,表示要打架随时奉陪,小白脸身娇肉贵,手不能挑肩不能扛,比起身形高大精壮的陆欢就像个儿童,没等陆欢出手那厮便狼狈逃窜,再也没出现过。
路静虹下班后出门不见小白脸只看见了陆欢,最后终于上了陆欢的轻骑,从此便如同上了贼船。
路静虹女士出身书香门第,从出生起便吃穿不愁,而陆欢是农村家庭出身,在那个年代,六千块钱能买进口的手提录音机,也能买21寸的松下电视机,足够让一个六人的农村家庭吃好久好久的红烧肉,但他却出手阔绰买了辆足以让他和路静虹女士都有面子的摩托车,这也是陆欢打动路静虹最重要的一个原因。
后来路静虹女士把自己婚姻的全部责任都怪罪到了那辆轻骑摩托身上,诉如果不是当时那辆崭新的摩托,可能陆欢就没有机会进入自己的视线、也就不会慢慢对陆欢动心,自己会嫁给那个小白脸高干子弟,不用去出门就是牛粪味的农村,也不用受陆家人的气,自己也能多活两年。在陆欢背井离乡后,路于心每年只能通过听电话对面的人声来想象他的脸。
再后来,不管是跟大姐也好猴子也好老楼也好,聊天时他常常说很庆幸自己能活下来,因为有这样奇葩的父母的存在,从小别人都有后盾,就自己没有。
其实路于心嘴上这么说,心里却清楚的很,他还是有后盾的,那就是他的姥爷,那个无论如何都坚持站在他身后的老男人。每次想到自己的这个后盾,路于心都会从影集的夹层中小心翼翼的拿出那张合照,上面只有两个人:留着分头穿着黑色中山装掐腰站着的的老人、穿着墨绿色毛衣反戴棒球帽站在右侧的毛头小子。
那张照片拍摄于千禧年的深秋,地点是老城区的铜像广场。路于心还清楚的记得那是申奥失败的一年,是他十周岁生日的一年,也是周杰伦出道的时候。
说起路连却这个人,他是路于心一辈子最敬佩的人,是他的人生导师,他的成长的支柱,他的后盾,多年后路连却因病去世,路于心是最难过的人。
那一年,他由陆沉真正变为路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