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我在听这首歌,想在你耳边唱给你听。
今天实验室的味道确实不好闻,因为外面楼道间装修工人在刷漆,即使关着门窗,浓重的油漆味也飘了进来。那味道刺激着鼻孔,让人想要逃离这个地方。当然这是对于大部分人而言。对于我来说,是无时无刻不想着离开,从我搬进来的那天起,我还记得,是十月十号。算算日子,到今天,是第二十三天。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在度过了几个冬夏,好吧,我知道为什么,就是没有办法再说出来。写出来也不行!
还是喜欢你,只是从浓烈变得悄无声息
刚才又在刷刷刷,看到一篇文章,题目是这样子:“还是喜欢你,只是从浓烈变得悄无声息”。好苦涩啊,我感觉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一个人将自己的心小心翼翼地掩饰起来,明明很在意却只能假装不在意,明明很关心却只能假装不关心,明明很喜欢却要装作已经放下了。可能每一个这样做的人,到最后,都成功地欺骗了自己,也许还会庆幸。
还是喜欢你,只是从浓烈变得悄无声息,最后,不留一点儿痕迹,像是从来没有喜欢过。披星踏月而来,拂袖乘风离去,看似身形飘逸不惹尘世,实则心如刀绞冷暖自知。
“我觉得口琴更有魅力"
"我就超级想学口琴哦"
做了一点儿功课,口琴大体上分复音口琴、布鲁斯口琴和半音阶口琴。半音阶口琴是不考虑啦,复音口琴听起来有种立体环绕的感觉,布鲁斯口琴则是清脆,纯粹。我是个绝对的新手,所以我看了很多诸如“我是新手,要怎么选口琴”、“小白口琴怎么入门”之类的,也听了好久分别用不同种口琴演奏的曲子,最终选择入手一把蓝调口琴,我想,它的声音你一定会喜欢的。
刚才收到短信,说快递已经到了,真是期待呀。
都说,“年少时,喜欢一个人,是翻山越岭,是一心一意,是一封没有寄出去的长信,是长长久久偷偷的注视,是到了黄河依旧心不死,是模仿她喜欢的任何样子,是眼泪湿了你的眼睛却舍不得淋湿她的心。”年少时也总盼着长大了怎么怎么样,现在呢?我们喜欢一个人,就想着吃饭看电影逛酒吧上床睡觉,就像是流水线,腻了,分了,再换下一个。“喜欢你”甚至于“我爱你”三个字张嘴就来,上嘴唇挨着下嘴唇几秒钟,既不要钱也不会太浪费时间,可以?不可以就换人,反正所谓的喜欢不足以迷恋,你身上的伤疤在这里也盖不太全。
年少时喜欢一个人,总喜欢说“永远”。执着的相守,以为牵了手就能白头,看似美好,最是无情。于是成年后很少再提及“永远”一词,不是它本身不好,而是会心照不宣地避讳事后打脸的尴尬。身边人换了一茬又一茬,没有人再愿意在你耳边轻声唱三年零六个月的歌,也没有人再愿意唱三年零六个月的歌。什么是永远呢?转身之前,挥手之后。
快递已经拿到手了,还没拆开,得晚上回到寝室“沐浴焚香”……
我想着,在你最喜欢的冬天,清晨,只有我们两个在实验室的时候,悄悄地吹奏一曲给你听,你肯定会很开心的。而我,只要想到这一天,就已经很开心了。
我仍年少,因为你在我心中,正值妙龄。你总说我在捧杀,在敷衍,其实我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