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揆度谨严之理,圆通活变之法,精当灵验之方。
“太阳病六七日,脉迟浮弱,恶风寒,手足温。医二三下之,不能食,胁下满痛,面目及身黄,颈项强,小便难者,与柴胡汤,后必下重。本渴而饮水呕者,柴胡不中与也。食谷者哕。”
脉迟浮弱,恶风寒者,其人阳虚,表邪未罢也。手足温者,脾胃本和。二三下之,气伤不能食,表邪陷入少阳,而胁下满痛,颈项强也。小便难者,三焦气窒,水道不行,故郁而发黄。
只可与柴胡汤转少阳之枢,其枢虽转而水气下坠,则必后重,皆因二三下之之故也。若本渴而饮水呕者,是为水逆,故令小便不利,当用五苓散,柴胡汤不中与也。
其脾胃大伤,故食谷者哕。哕者,空呕也,后世或以呃逆为哕。如暴病气阻尚无害。若久病呃逆是胃气欲绝之候也。后言柴胡证但见一证便是,此更言胁下满痛,亦有不宜柴胡者,以为戒也。
“伤寒四五日,身热恶风,颈项强,胁下满,手足温而渴者,小柴胡汤主之。”
身热恶风,项强,皆太阳表证也。胁下满,邪传少阳也。手足温而渴,知其邪未入阴也。以太阳表证言之,似当汗解,然胁下已满,是邪气已入少阳。
仲景原云:伤寒中风有柴胡证,但见一证便是,不必悉具。故虽有太阳未罢之证,汗之则犯禁例,故仍以小柴胡汤主之。但小柴胡汤,当从加减例用之。太阳表证未除,宜去人参加桂枝。胁下满,当加牡蛎。渴则去半夏,加栝蒌根为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