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一个人的朝圣》

Rachel Joyce的《一个人的朝圣》,写的是这样一个故事:

一个老男人,凭两条腿,一双帆船鞋,几乎横跨英格兰,从最西南到最东北,用了八十七天,走了六百二十七英里,只因为一封信。

男人叫哈罗德,由于幼年时母亲离家出走,父亲酗酒,在缺乏爱的童年,小小年纪的哈罗德已经学会了安身立命之道------保持低调,做个隐形人,在同学中永远是不起眼的背景。成人后哈罗德就长成了这个模样:“他是一个高大的男人,却一辈子弯着腰生活,像是随时防备着前方会突然出现一道低梁”。

哈罗德在酿酒厂默默无闻工作了四十五年后退休,“既无朋友,也无敌人”。生活乏味单调。在妻子莫琳现在的眼光中,丈夫哈罗德特别不擅于表达情感,懦弱、没有担当。她对他最常说的一句话是“我不这么认为。”哈罗德也清楚“期待从她那儿得到协助和温情鼓励的日子早就一去不复返。

想当年,两人也是一见钟情,曾经以对方为挚爱,为对方努力创造过生活中的美好。莫琳也曾坚信自己会成为“他从来没拥有过的爱,成为一个妻子,一个母亲,一个朋友,乃至他的一切”!事实上有一段时候她已经做到了这些,一家三口还算幸福的生活着。但现实生活从来都不像童话故事结尾的那一句话:从此王子和公主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了!对世俗夫妻而言,这仅仅是开始。在儿子戴维的成长过程中,夫妻俩对待孩子的态度截然不同,莫琳天生的母爱情结发展下来对儿子已经是溺爱,而哈罗德自幼由于爱的缺失所带来的强烈自卑与恐惧,让他在面对儿子渴求父爱的眼光中手脚无措:他不敢抱婴儿时期的儿子;在儿子第一天上学时即使感受到儿子的恐惧后也没有伸手将儿子揽入怀里;少年时儿子冲到海里寻求解脱时,他还停下来解鞋带;……眼睁睁看着儿子剑桥大学毕业后沉溺于酒精和毒品中无力自拔,最终唯一的儿子在孤独中自杀永远的离他们而去!莫琳认为这一切都是因为哈罗德没有承担起一个父亲应有的责任而造成的沉重后果,从此,妻子和丈夫形同陌路,两个人可以在一个房间内连续几个小时不说话。

“历史就是历史,你无法逃离你的出身,就算你带上领带也不会改变。”作者叹道。

爱并不是一种与生俱来的本能,相反,爱的缺失是一种绝症,它与知识、学历无关。哈罗德的儿子很容易的考进剑桥并且毕了业,但他却在渴望爱的歧路上渐行渐远,最终走上了不归路。家庭的和谐幸福对一个小孩子的人格成长是多么的重要!在有爱的氛围中长大的孩子哪怕不能读名校,进五百强企业工作,但他的心会是温暖的,会微笑,会拥抱,他的精气神肯定是向上勃发的!

在漫长的冷战中哈罗德夫妇有一天收到了二十年前的同事奎妮的来信,这是一封诀别信,奎妮已经身患绝症,即将告别人世。她的信让哈罗德明白了自己不能再用逃避的态度面对过往,在去寄回信的路上,一个加油站女孩无意间的建议鼓励哈罗德做了一个匪夷所思的决定:立刻动身,走路去探望奎妮,给她送去希望!

在这趟说走就走的旅途中,哈罗德艰苦跋涉过了千山万水,途经道路、农田、森林、河流、旷野、荒原、高峰、深谷,还有路遇了数不清的人,各色各样的人。

行走使哈罗德夫妇有了各自审视自己内心的机会和空间,逐渐都发现自己的婚姻生活并不像一直以为的那样沉闷无趣,只是因为出了问题后互相之间长时间逃避沟通,才将日子过得隐忍又抱怨。他们都回忆起了当初恩爱生活的种种片断,莫琳终于明白丈夫一直深藏心底的对妻儿的浓厚爱意,虽然他从来没有将这些爱告诉家人,但几十年共同的生活细节点点滴滴早已沉积在了他们的血脉之中,已经难以忘怀。“当真相如刺破黑暗的光线袭来”,他们发现自己内心深处是依然深深地思念着对方的。他们也是愿意和人们交往的,希望对他人有更深的了解,明白他们之所爱、之所失,他们只需要走出自我封闭的家门,敞开心扉,去接受一些自己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对哈罗德夫妇来说,这一场行走虽然迟到了二十年,但只要开始了,从来都不晚。

这种说走就走的旅程,多少人心向往之,也想去尝试,但大多数人从来没有成功开始过。太多事情要做了,总是要先完成其他事情再说。渐渐地我们都变成了旁观者,光知道羡慕别人的洒脱,而自己最终成了路人甲。

人生犹如一场行走,走的远了,脚上会起泡,肌肉也会拉伤疼痛,筋骨还可能会僵硬错位,但是这些疼痛会让你的头脑清醒,意识更清楚。在无法坚持下去时你不妨休息一会,停下来疗理伤口,反省一下自己在走路这么简单的事情(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之前)上的节奏是否正确。也可以和路上遇到的人聊聊天,

诉说一番沿途的见闻 ,交换彼此的见解,虽然有些事情说出来后别人不可能感同身受,但这不重要,我们需要的只是倾诉而已。

我们行走,因为我们孤单,我们行走,然后我们就不孤单。我们并不孤单。我们的旅程不全是长途跋涉,也不全是短途观光,走着走着,最后的最后,我们成为了一道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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