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是英国作家、文学评论家。生于律师家庭。原本学医,后转而致力写作。属于现实主义作家,重视环境描写,以及反映中下层人民的生活。他的作品常以冷静、客观乃至挑剔的态度审视人生,基调超然,带有讽刺和怜悯意味,在国内外拥有大量读者。
毛姆很会讲故事。他的作品不仅对上流社会的揭露和批判入木三分、对人的本性刻画淋漓尽致,而且故事性强,情节跌宕多变又不落窠臼。他的故事既融思想性和娱乐性于一体,又在艺术表现手法上常有神来之笔,隽语警句俯拾即是,幽默的揶揄或辛辣的讽刺随处可见,真是达到了内容与形式完美的结合。毛姆本人曾戏称自己为“二流作家中的佼佼者。”在《面纱》这部小说里他就毫不吝啬的对男女主人公定位于“二流”人物,男主沃尔特自嘲“我对自己的牌技很有自知之明。我应该是二流牌手里面打得挺不错的人。”以及他对妻子基蒂的控诉:“我知道你愚蠢、轻浮、头脑空虚、可是我爱你!我知道你的目的和理想都很势力、庸俗、可是我爱你!我知道你是二流货色,可是我爱你!想想真可笑,我曾那么努力地让自己对你觉得好笑的事发笑,我曾那么急切地向你掩盖我并非无知、粗俗、热衷散步丑闻和愚蠢。我知道你有多惧怕智慧,所以我处处谨小慎微,务必表现得和你认识的那些男人一样像傻瓜。”
这部小说讲述了一个有头脑又有个性的细菌学家爱上一位轻浮漂亮的小姐,他知道她只是为了逃离那个家庭而嫁给他,他从一开始就知道她不爱他,但是他爱她爱得那样卑微,不求她爱他,只要她给予他爱她的权利就足够了。结果就是她不仅不珍惜他的爱反而随着时间的流逝越来越厌恶他的爱,开头是她的一声惊叫声,原来她与她的情人查理正在上锁的房间幽会,平常沃尔特不会这个时间回来,门把手转动了一下就不再有任何反应。一连过了好几天他才向她袒露自己手里有了足够的证据证明她们的奸情,她并不在乎他跟他提离婚,她爱她的情人爱得发狂,她也不在乎他如何看轻她,她责怪他不懂爱情,甚至看轻他的懦弱,知道她与情人在房里都不敢开门进去,她与她的情人之间才是爱情,她们为了爱情可以不顾一切。他冷眼看待给了她两个选择:一个是他同意离婚,她情人的妻子也同意离婚,并且她情人能答应在他们双方都离婚后的一周娶她。另一个是她陪他去中国一个正在闹瘟疫的城镇,他只是一个细菌学家本可以不用去,但是他申请了要去那危险的地方,并且要求她一起去,她不去的话他就取消申请,向法律提前申诉。一开始她觉得轻松了,她相信她的情人跟她一样期盼离婚然后他们在一起,结果当然一切都如沃尔特所言,她的情人不可能离开他的妻子而选择她,她的爱情破灭了,她知道沃尔特带她去中国闹瘟疫的城镇就是想要跟她一起去死,她不想去但是她没有办法,她无处可去,回父母家,母亲肯定会嫌弃她,她的情人不要她,她在万念俱灰之下抱着死就死的心态随着沃尔特一起去了闹瘟疫的城镇,那是完全另外的一个世界,每天有上百人因瘟疫而死亡,某天她出门在街角看到一具像乞丐一样的死尸,那是她第一次看到死人,都没有了人形,这震撼到她的灵魂深处,她简直没有办法相信他曾经活过,就在几年前,他还是个小孩,一路冲下山去放风筝。
那里的人们对她的丈夫无比尊敬与崇拜,觉得他就是个英雄,她开始一点点的了解了他丈夫所做的事的意义,开始渐渐的尊重他并且以他而自豪,同时她在那里开始寻找,寻找什么她自己也不得而知,在那里有一座修道院,同为女性的身上有种什么在吸引着她,她请求去修道院帮忙,一开始她丈夫认为她干一两天就会厌烦,但是她却很好的干下来了,得到了修道院里每个人的爱戴,在这个过程里她慢慢地发现人活着的意义,她不曾想来到这个地方还能从别人口中知道了查理的为人,她厌恶自己相信了情人那虚假的爱情誓言,但是她没有办法否认自己爱他。
在这里他们彼此重新认识了解对方,我们原本以为在看过生死后,他们也彼此了解,过去的荒唐事都不是事,瘟疫解决后他们会在一起重新开始新生活,但是毛姆的故事不可能那么平直,这时发现基蒂怀孕了,这个时候的基蒂已经不再是曾经的她了,曾经说谎言对她来说太简单,然而这时候她敬重她的丈夫,虽然她不爱他,她不愿意再骗他,也许就是她的回答:“我不知道。”让沃尔特彻底心碎了,他没日没夜的投身于工作,超负荷的工作,导致自身一点儿抵抗力都没有了,不可避免的染上了瘟疫死掉了,基蒂很难过,是那种认识的人死了都会难过的难过,她甚至觉得这样挺好,要不往后要如何面对彼此,如何一起生活?分开生活也是不容易的事。在沃尔特快死前,她请求他的原谅,他对她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死的却是狗。”这真是处处都是讽刺呐,这是戈德.史密斯的诗——《挽歌》的最后一句。大意是:一个好心人把狗领回来,起先人与狗相处融洽,但是后来狗却发疯了,还将人咬伤。但最后人活过来了,死的却是那狗。基蒂不可能懂,她认为那是沃尔特死前犯糊涂说的胡话。
很多人觉得这部小说是一部悲剧,这部小说让我想起了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同样的女性出轨故事,那部剧最让我记忆犹新的是包法利最后的话:错的是命。包法利夫人到最后都没有能力为自己犯的错而埋单,福楼拜把这归为命。我曾觉得毛姆有点照抄福楼拜的味道,但最终我更愿意选择这部小说是一部女性的成长史,基蒂通过经历的这一系列事,反思并且勇于承认自己的轻浮、虚荣、因为她就是在那样的环境里成长的,她怪过她的母亲,要不是她的母亲她不会急于把自己嫁给一个她不爱的人,但最后她还是原谅了她的家庭,她承认她的愚蠢,承认她爱错了人,但是她不否认她的爱,她是那样真实与勇敢,她选择接受自己并且面对,她不知道等待她的是什么样的命运,心中却感觉到了那种不论发生什么都能快乐地接受的力量。
最后她对她的父亲说了一段话:“我想要个女孩,因为我想把她养大,不让她犯我犯过的错误。当我回头看过去的那个我,我恨自己,可是我别无选择。我要把我的女儿抚养大,让她成为一个自由、独立的人。把一个孩子带到这个世界上,爱她,养她,不是为了让她将来和哪个男人睡觉,从而让他心甘情愿地为她下半辈子提供吃的、住的,这种事我是不会做的。我愚蠢、缺德、可恨。我已经受到了严厉的惩罚。我决定不让我的女儿沾染这些。我想让她变得勇敢、直率。我想让她成为一个不依赖别人的人,因为她能够掌控自己。我想让她像个自由的人那样对待生活,比我活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