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

哲学是从未知事存在的变化中探明的发现、辩论、研究、探讨、确立并确定的概念存在事变化规律,也就是、用概念概括事的存在、用概念概括存在这种事的性质来、或是存在的质变。

质变是哲学思维一种变化、思维是思考、思索,对存在这种事的变化确立并确定、解决`质'变并确性为`质性'的演进化、质是概念确立的、而质性是由质概念确立的基础上发展演进而来,分为两个侧面:一是概念的`质'这是思维、是思维的质,二是存在的`质性′这也是另一种思维、这是探明已知的事和未探明的事、这是确立!

了解了`质'`质性′,质是静态的、质性是动态的,思维需要是:撑握质的静态确立、运用质性动态确定、应用静动组合实践、实践检验存在是必需条件!

探索述叙了质和质性,用思维的想法、找办法。辨论法又是辩证法、形态描述上又是辫法、即象是又不象是、确定的事是变化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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