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那个几年,还是生产队挣工分的时期,我父亲当生产队长,安排初中毕业的我本家大哥当计分员,大哥是个板正小伙,天天晚上,拿着钢笔和本子来俺家,父亲说着他趴在矮凳上写,当时男劳力一个工计十分。女劳力顶半个工计五分,干活儿差点儿的只能计四分。
年底结算,除去上交工粮,扣除农药、化肥、机耕费、农具购置与修理费等等,余钱按工日平分。我们的生产队在整个大队算是收成比较好的,那几年低的时候,每个工日值九毛多钱,最好的年景,折算下来到了一块零四分,刚好一斤猪肉钱。
我们生产队有家人住山上,一家兄弟六个,五条光棍,只有小六弟娶上了媳妇。六个整劳力,一个妇女半劳力,全家人每年挣二千多工分,扣除口粮钱,他家分的钱最多,差不多有近四、五百块的余钱。
当计分员的大哥,他家兄弟三个,加上大伯四个壮劳力,大娘和大姐俩人顶一个整工日,一年下来,也有一千七八百个工,我记得他家也有两、三百块的余钱。
半数人家分不到钱,尤其是家里劳力少的,我父亲虽是生产队长,只顶一个壮劳力,母亲身体时好时坏,挣不了多少工分。我们兄弟姊妹四个都上学。所以每年挣的工分抵不上口粮钱,日子过得相当窘迫。
那时候,村大队院子里有个代销店,店里有个售货员姓段,后来换成了姓英的小伙。代销店里供应油盐酱醋茶点心等百姓居家常用的物品。我记得酱油是一毛六分,醋是八分钱,盐是一毛四分,一种水果糖,四分钱买五块。
猪肉由公社食品站统一销售,有专门的人推车子到村里来吆喝叫卖,我记得是一块零四分一斤。山上老文家最小的弟弟家生了个儿子,他家隔三差五能吃到猪肉,小家伙从小就胖乎乎的,村里人说,肚子里有油水和吃糠咽菜的就是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