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我作文还是脱离不了现实,虽然看得人几乎没有,但是这种和简叔每天近一个小时的对话,让我觉得我的生活至少少浪费了一小时在刷搞笑网页和视频上,默写出自己心头的念想,挺好的,我是一个心情很容易受体内激素水平和别人言行影响的人,夜深人静,偶听楼下两三人闲语,路边跑车踩底油门声,此刻心情最是平和,理性。
第一次剪到梦寐以求的刘胡兰发型,其实内心没多大波动,就像第一次看见大海,自我在书本上学到那句“大海啊,我的故乡”开始,多么渴望看看海,而当真正可以去用手触摸浅滩时,竟没那么感慨与欢喜,充其量是开心,游玩的开心,可能那段时间太累,可能一起看海的人不对,但我感恩生命中每个过客的陪伴。剪短了发,有人说像江姐,有人说像高晓松,我想说,革命勇士不分先后,整个人清爽了是真,似乎命运真能改变了。
这种突破,像我第一次尝试高跟鞋。那是一双牛仔色细高跟,12厘米,不贵,因为断码,脚尖精致,脚背装饰着我一贯青睐的蝴蝶结,鞋前掌有着厚厚稳稳的防水台,虽39码,可从侧面看,整个鞋型巧致挺拔,当时我的心理就是不能穿摆在家里看着我也高兴啊,当然,那时我没在家,过着我颠沛的宿舍生涯,这是后话,我不至于穿它搬家,但我搬家必带它。
与之最有趣的经历,是我穿着它好不容易下了四层,扶着墙走出宿舍楼,打算过个马路,前后就最千把米的距离,就能到我同事家,待我出了小区大门,就走不动了,不得不扒着篱笆栏轮着脚脱鞋休息,12厘米而已,短短5分钟,从未穿过高跟鞋的脚背已绷到抽筋,我一个人杵在路边尴尬搞笑至极,回去不是,前进不能,打电话给同事让她拎拖鞋来带我,然后就是我拎着高跟鞋趿着拖鞋洒荡荡跟她回了家。最近习练瑜伽,开场是金刚坐姿,屁股要跪坐在脚后跟上,就要求脚背要贴地面,每次一开始脚都会抽筋,老师说是脚背未打开,我想来,估计是从未穿过高跟鞋的原因,看来,女人穿高跟鞋还是有必要的,至少通筋络啊。
很多时候,你喜欢的东西根本就不适合你,你心根子里是清楚的,但还是忍不住欢喜,这种欢喜本只是取悦自己,就怕因着别人的意见而左右,认同了就化作失落无奈,若能内心强大坚持自己选择的,时间长了,一旦显山露水,就与自身周身氛围格格不入,那时需要改变的就是大工程了,你可能一辈子也无法竣工的大工程。引申得远些,跟婚姻所谓的门当户对如出一辙,除非你们彼此很喜欢很爱,除非弱势一方很努力在精神与物质等多方面追赶另一方,不然,感情最多终止于恋爱,伤人伤己,此观点几年前在一弟弟身上已预言式成功,我的出发点肯定是盼他好的,就是方式巫婆了一些。
发丝长短不过是个生长过程,高跟鞋还是在橱窗里灯光下更赏心悦目一些,人们喜欢的东西,能得到固然好,得不到的无所谓,当自我安慰也行,不甘心的,期待看你一战。我就出出嘴皮,事在人为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