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七十六章主要是讲柔弱胜刚强这一铁的法则,由于前面有几篇笔记都有记录,这里就跳过,接着学习第七十七章的内容:

天之道,其犹张弓与?
高者抑之,下者举之;
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
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
老子把天道比喻拉弓射箭,高了就压低它,低了就抬高它,多余了就减少它,不足了就补充它;拉弓射箭也是要根据靶子的高低来调节弓箭瞄准的位置,又要根据距离的远近来调节弓弦的长度,弓弦的长度是和力度成正比,力度越大,弓弦拉得就越长,所以关键就是在于调节的合适的位置和长度,只有调到合适的程度,才能一发中必。
天道就是减损多余而补充不足,从拉弓弦的比喻中引申出一个普遍适用的道理,拉弓弦的高、下、有余、不足都是一种不和谐的状态,这种状态是射不中靶子的,只有经过抑之,举之,损之,补之,才能调节到合适、均衡、和谐的状态,才能射中靶子。说明天道可以将不和谐调节为整体的平衡与和谐。它具有公平公正的特征。
天地的自然规律总是对立统一,互补共生的,如日月往来,四季更替,日终则折,月满则亏,寒极而热,热极而寒,它都是均衡的,它不会让某一种事物或某一种现象永远强盛,也不会让某一种事物或现象永远弱小。比如天上的太阳,把阳光洒向大地,大地上所有的人都能晒到阳光,它不会因为你是穷人或者富人而区别对待。
这就是天道的一大特性。
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
人类的法则却不是这样的,是剥夺不足的,用来供奉有余的。也就是说人道与天道恰好相反,天道是损有余而补不足,而人道是损不足以奉有余,就是减少不足以增加有余,就导致有余者更加有余,不足者更加不足,就成为让富人更富,穷人更穷,最终两极分化,是极不公正,也是极不合理的。
在老子生活的那个年代如:天子,诸候,大夫,平民,等级制度是非常严格的,本来就已经富有的统治者,还要去掠夺贫苦的平民百姓,就形成富得更富,穷得更穷,两极分化极为严重,所以老子痛斥这种不公平的现象,这种违背了天道的人道,应该彻底纠正,要恢复到公平公正的状态。那么谁能做到这一点呢?
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
谁能把有余的东西拿来供奉给天下不足的人呢?只有有道的人,从古到今那些富豪们有没有愿意把自己的钱财分给那些穷人呢?也有,但很少。这很少的一部分人为什么能这么做呢?就是因为他们懂得了天道,比如春秋时期的越国大夫范蠡,他一生艰苦创业,三次经商都成为巨富,并且三次广散家财,救济贫民,他淡泊名利,88岁寿终正寝,被后世尊为财神,商圣。他就是一个真正的有道者,一个按照天道来做事的圣人。作为得道统治者的圣人来说,他是可以将天道的公平原则落实到治理国家,治理百姓上的,他要消除二元对立,消除两极化,真正实现社会和谐统一。
这就要求统治者要带头,将有余者奉天下,奉献出自己的财富去救济不足的贫苦人,以天道的公平原则来实现人间的和谐局面。
是以圣人为而不 恃,功成而不处,其不欲见贤。
因此圣人有所作为而不自恃其人,有所成就而不居为己有,不愿意显现自己的才能。这也是从公平的原则来说的,统治者本来就居在高位,如果还要炫耀自己的作为,自己的成就,自己的才能,那就不公平了。
所以天道法则是任何时代,任何地域,都应该遵循的法则,如果违背了天道公平原则,把财富聚集在少数阶层的手里,特别是那些通过不正当手段(剥削大众的利益)攫取利益的人,必定会遭到报应和惩罚。
还有一种现象是,父母通过打拼赚到足够多的钱,而子女这一代又出现了问题,有些儿女认为反正家里有矿,认为钱可以摆平一切,在外吃喝嫖赌,还不怕做坏事。有些子女认为父母亲能力太强了,什么都做好了,怎么努力也比不上的,于是就想着干脆躺平混混就算了,出现这样的问题也是从反面验证天道的公平性,就是父母太有为可能会导致子女的无能,所以在教育子女问题上也要损有余而补不足,只有做符合天道的事,比如不能一味地积累财富,要多做慈善,多做利他的事,给后代做一个榜样,后代才能有所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