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新闻网报道,10月10日18时40分许,宁波市高新区蓝庭花园发生一起凶杀案,该小区居民王某某,因邻居陈某某家的养狗吠叫,影响其睡眠,上门交涉未果后,王某某返回自己家中,取刀冲进陈某某家中,将陈某某及其丈夫、女儿、母亲四人分别刺伤。接警后,陈某某夫妇与女儿经抢救无效死亡,陈某某的老母亲目前仍在医院接受治疗,尚无生命危险。警方于当日18时55分左右接到报警,19时05分就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当场抓获。
案件侦破后,警方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做了案情通报。通报称,王某某,男,46岁,有固定职业,无犯罪、吸毒前科。抽血结果显示,犯罪当日,王某某没有吸毒或者饮酒,尿检为阴性。王某某在犯罪前,曾经因为陈某某家的狗夜间吠叫,影响了自己的睡眠,多次上门交涉,均未果。在双方发生冲突期间,王某某从未就此事向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做过反映。在10月10日的18时40分许,王某某因为陈某某家的狗叫,再次上门交涉,依旧无果,王某某愤怒返家后,带刀再次冲进陈某某家,将陈某某一家四口全部杀伤。
事件发生后,网上一片哗然,评论达万条以上。很多人认为,为了一点小事而发生这么大的悲剧,双方都不值当;有的则做了简短的分析,认为王某某要负主要责任,陈某某的责任在于自私,是咎由自取;有一部分网友,痛骂当今不道德的养狗人士,同时,还替王某某感到惋惜,不平。
这件案件的发生可以说是一个悲剧,然而悲剧并不是无缘无故发生的。
根据警方通报上披露的情况可以看到,王某某,不吸毒,没有精神病史,且有正当职业,原来算是个奉公守法的公民,即便是原来有过一些过错,但没有犯罪记录。而且在犯罪当日,没有吸毒、酗酒行为,更没有突发精神病,肯定不是出现幻觉、妄想后的异常举动。在他第一次进陈某某家“交涉未果”后,返回带刀再次冲进陈某某家而实施的杀伤行为,是一个极端愤怒而冲动的残暴行为。因此,个人判断,王某某虽极端,但当时因过度愤怒而激情犯罪的成分比较多一些(即便是以前在双方因狗叫交涉后,可能有过这个念头)。
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这个王某某,之所以会激情伤人,个人觉得原因有三。
首先,陈某某家的态度有严重问题。陈某某家的狗,经常影响邻居王某某夜间休息这是事实,陈某某本该心怀歉疚,约束自己的狗才对,而现实情况并非如此!现实是王某某多次上门交涉,均“未果”。足见陈某某一家在做人方面是有缺陷的,不仅是她一人,她的全家,都有做人方面的缺陷!可能还特别不讲道理,甚至有些蛮横。这种自私自利,致他人的利益于不顾,毫无半点公德心的行为,是毋庸置疑的,也是可以想象得到的。
其次,凶手王某某本人的精神问题。警方通报显示,王某某没有精神疾病,不吸毒。现实里,王某某可能也没有酗酒的毛病。他的工作特点是不是需要在傍晚18时需要上床休息,我们也不知道。在出现邻里矛盾时,以往他个人是如何应对或处置的,警方通报中也并未提及,我们也不好评论。但根据通报的一些细节,我们可以推测出一些问题。从通报上得知,在出现矛盾且多次交涉未果后,王某某并未采取报警或者向有关部门寻求帮助的这个事实。由此可以看出,他的处置方式是绝对有问题的。因为,如果合理、妥善处置了这个矛盾,虽然不一定能完全避免严重后果的出现,至少可以在警方的干预下,起到一定的约束震慑作用,以致于发生命案的几率就会大大降低。然而,现实也并非如此。王某某在一次次的矛盾冲突的处置中,屡次受挫,却没有采取其他的方式和途径,依然反复上门交涉,一意孤行,而最终导致悲剧发生。由此也可以推断出,凶手除了头脑简单、莽撞暴躁以外,可能还存在着沟通交流方面的能力障碍,难以避免使用简单粗暴的任性方式。因此,个人觉得,王某某有任性暴躁、情感障碍方面的心理问题。
另外,王某某在面对日常生活中的压力时,在情绪控制方面,也存在很大的问题,出事是迟早的。日常生活中,人人都有压力,心理健康的人,会设法找到一个合适的方式去应对或排解,这才是积极的选择!而王某某则不然!由于个人性格和心理方面的缺陷,导致了不满情绪的不断积压,不能理智分析问题源头,又没能找到正常的宣泄途径,结果,王某某在屡次受挫后,暴怒之下,失去了理智,采取了一个最危险的方法来处理邻里矛盾,最终让自己站上了被告席。这种个性,发展下去,即便这次不因为狗吠而犯错,以后,还是会因为情绪失控,在别的事情上断送自己的前程。
人们常说:“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任何事都不会无缘无故发生。有“因”必有“果”,因果循环,这不是迷信,也不是唯心主义。你播下的种子,将来就会有果,只是这个“果”,无论好与坏,并不一定会马上发生在你身上,可能在明天、后天,也可能在将来的某一天才会发生,也有可能发生在你的家人身上。
远离祸患,就要做一个善良而又明理的人,做一个包容而又宽厚人,做一个积极而又知进退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