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要下决心有力度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关键在能下,难点也在能下。贯彻落实党中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和《实施细则》,落实自治区党委第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必须准确把握“深、准、严、实、细”要求,以更大决心、更大力度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
要全面分析、深入研判。充分运用“一察三考”结果,拓宽实地考察、抽查暗访、民意访谈、舆情收集等渠道,建立用好干部日常监督信息库、干部负面清单,聚焦具体人具体事,既要听取工作服务对象相关意见,也要听取干部本人谈话说明,区分客观条件所限与主观努力不够、思想认识不到位与能力素质跟不上、政策机制不完善与贯彻执行不得力,进行精准分析研判。
要合规认定、科学处理。认真落实党中央即将出台的“三个区分开来”若干规定,区分问题的性质、程度、危害,对不在状态、消极懈怠的及时谈心谈话、教育提醒,对贻误工作、造成一定影响的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对问题严重、拒不改正的及时启动调整程序。坚持人岗相适、人尽其用,对“下”的干部合理安排岗位、跟踪思想状况,帮助放下包袱、改进提高,切实体现组织温度。
要强化责任、狠抓落实。严格落实“三必须”要求,把推进干部能上能下作为“一报告两评议”必报告的内容,列入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必检查的内容,纳入党委(党组)党建工作考核必考核的内容,推动各级党组织以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干部负责的强烈政治担当,扎实推动各项措施要求落到实处、见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