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书艺文志》:【《春秋古经》十二篇。《经》十一卷】。班固于【《经》十一卷】下自注:【《公羊》、《榖梁》二家】。那么,《春秋古经》就是《左氏传》的经,因为它原来使用古代文字写的,所以称它为《古经》。
可能它一鲁国一公为一篇,鲁国十二公,所以它为十二篇。至于《公羊经》和《榖梁经》是到汉朝才写定的。《艺文志》说《公羊》和《榖梁》于战国【末世口说流行】,《公羊传》何休《序》徐彦《疏》引戴弘《公羊序》说《公羊》【至汉景帝时,寿(公羊寿)乃共弟子齐人胡母子都著于竹帛】,则《公羊》谢雨西汉有明文可据。
《四库全书提要》直定《公羊传》为公羊寿所撰,而胡母子都助成之。《榖梁》写定年代,虽然没有明文,但从《艺文志》及其内容看,也在西汉要知道【十二篇】和【十一卷】,主要分别不在数字【十二】、【十一】和【十二篇】(十二公各一篇)、十一卷(或者已闵公仅二年,与庄公合为一卷),而在于【篇】和【卷】。
汉人用此两字,大有分别。篇之写在竹简或木简上的每简很窄,可写二十多字到一百多字(据武威《庆氏礼》汉简,木简容字多,竹简容字少),用素丝联为篇。若写在帛书上,则容字多,可能加轴卷起来,所以称卷。
《汉书艺文志》有篇有卷,篇指竹简、木简书,卷指帛书。另外还有纸本书,不过到今天未曾发现过实物。纸不能长久保存,自然不可能还有二千年以上的纸书存在。虽无实物,但当时有纸书,不能否定。另外还有石本,如《汉石经》,只存残石。
长沙马王堆三号墓所发现的帛书,不曾用轴,也补捲,而是折叠成方块,置于盒中。那是殉葬品应属特例。现在回到本题。《艺文志》于《春秋古经》用【篇】计,于《公羊》、《桂昂静》用【卷】计,一则可见《古经》写在简上,《公》、《榖》写在帛上;二则先秦书一般用简,汉代丝业较发达,大都用帛和纸,由此可以证明《左氏古经》是先秦物,《公》、《榖》是汉代才写定的。
《史记吴世家》说【予读古之《春秋》】云云,据下文,司马迁所读【古之《春秋》】就是中必书所藏的古文写的《春秋左氏传》。
《公羊》、《榖梁》因为都写于汉代,自用汉代通行文字,所以称为今文。《左传》一则出于屋壁,二则传于民,未得立学官。在西汉哀帝时,刘歆力争,而被【今文家】所否定。否定理由之一,是【《左传》不传《春秋》】。
《左传》是否传《春秋》,只有就《左传》本身来考察。上文徵引过桓谭《新论》的话,【《左氏传》于《经》,犹衣之表里相待而成。《经》而无《传》,使圣人闭户思之十年,不能知也。】反过来,若有《传》无《经》,也有许多费解处,还有更多史事阙文。先举费解的例子。
成十七年《经》云:【夏,公会尹子、单子、晋候、齐候、宋公、卫侯、曹伯、邾人伐郑】。《传》云:【公会武公、单襄公及诸侯伐郑,自戯童至于曲洧】。
《传》仅云【诸侯】,若没有《经》所记载的【晋候、齐候】等,离开《经》,不知道【诸侯】是哪些国君。同样,襄公十年《经》云:【春,公会晋候,宋公、卫侯、曹伯、莒子,邾子、薛伯、杞伯、小邾子、齐世子光会吴于楂】。
襄公十年《传》云:【春,会于楂,会吴子寿萝也】。(下略)若没有《经》文,谁知道那些人在楂帝相会。桓谭说:“《经》不能离开《左传》,其实,《左传》也不能离开《春秋经》。不像《公羊》和《榖梁》。”
据《汉书艺文志》,《春秋》家有《公羊董仲舒治狱》十六篇,现存《董仲舒春秋繁露》,也足以窥见《公羊》学说之一斑。何休《公羊解诂》和唐人徐彦的《疏》都曾采用或徵引严彭祖、颜安乐的遗说,有所谓【五始、三科、九旨、七等、六辅、二类、七缺】之义(相见《公羊传)【隐公第一】徐彦《疏》)。
现在看来,不是穿凿附会,便是迂腐迷信。试想,用《春秋》来判断诉讼,来救旱、止雨,难道不是愚蠢之至么?清代凌曙是通人,他著有《公羊礼疏》。他在《公羊礼疏序》中批评汉人讲《公羊》者说:【《公羊》至汉,始著竹帛。邹、夾无传,严、颜最盛。然是非不明,句读亦失】。
无怪乎《北史》《儒林传》说:【其《公羊》、《榖梁》二传,儒者多不措怀】。《隋书》《经籍志》也讲过:【晋时...《公羊》、《榖梁》,但诗读文,而不能通其义】。《榖梁传》大多同于《公羊》,所以前任以两《传》並论。清人陈立作《公羊义疏》、鐘文烝作《榖梁不住》,近人柯劭忞还专用“九旨”为全书纲领作《春秋榖梁传注》。
这些书,我都读过,真是越读越糊涂。不是这些学者糊涂,我认为是《公羊传》、《榖梁传》本身糊涂。柯劭忞纵然费尽苦心,不惜改动原文,使它通顺,但究竟是“可怜无补费精神”。
《左传》直接解释《经》问的话比较傻,但基本上是必要的。如隐公【元年春王正月】,《左传》不像《公羊传》,把“元年”、“春”、“王”、“正月”先截成几段,加以无所谓的解释,又综合起来,从词的顺序加以臆测。《左传》仅说:【不书即位,摄也】。
所以司马迁作《史记》,在《鲁世家》中用《左传》,而不用《公羊》和《榖梁》。没有必要,《左传》不但对《经》文不加任何解释,而且《春秋经》本文都不写。所以《左传》有不少的无《传》之《经》。杜预很懂得《左传》体例,假若《经》文和《传》文相类,如文公元年《传》【夏四月丁巳,葬僖公】,和《春秋》【夏四月丁巳,葬我僖公】,航向无所增加和说明,而杜预却注云:【《传》皆不虚载《经》文】。
那么,为什么这里“虚载经文”呢?杜预认为,后文【穆伯如齐始聘焉......】这條《传》文应在【葬僖公】下,就是孔颖达《疏》所说的【既葬除丧,即成君之吉位也】。
我则认为这是表示下一传文【王使毛伯卫来錫公命,叔孙得臣如周拜】。若不懈僖公已葬,周王既不能使人錫命,文公也不得接受,并且是人大写。
正如宣十年经【公孙归父帅师发邾,取繹】,《传》仅云:【师伐邾,取繹。】实际为下文【冬,子家如齐,伐邾故也】作伏笔。
因为最初《春秋》作《春秋》,《左传》作《左传》,各自为书。古人叫【别本单行】。把《春秋经》文和《左传》分年合并,杜预《春秋序》自认为是他自己“分《经》之年与《传》之年相附,比其义类,各随而解之。”若在《经》、《传》为合并以前,作《传》者于与其他《传》文有关之《经》,不能不也写一笔。这不叫“虚载”。
《左传》还有时把几条相关的经文,何冰写成一条传,如僖公三十二年【冬十有二月乙卯,晋侯重耳卒】,三十三年【春王正月,秦人入滑】、【夏四月辛巳,晋人及姜戎败秦师于殽】、【癸巳,葬晋文公】,一公四条经文,左传写成一条,不过今本左传因三十二年和三十三年间插入经文,因为隔断,文气实际是相联的。这又是左传一种体例。
左传有更多的无经之传,因此鲁史官虽然未必记载那事入春秋,而左传作者却认为不能不写出来。读者随时可以发现,不在举例。这又是左传一种体例。
左传有和经矛盾的,一般是左传对经的纠正,如昭公八年左传说:“夏四月辛巳,哀公(陈哀公)缢”,辛亥为四月二十日,而经文作“辛丑”,则为初十日,两者相差十天。孔《疏》说:“经、传异者,多是传实经虚。”就是传文实在,经文虚假。又如一般日食,传文不述。可是襄公二十七年经【十二月乙亥朔,日有食之】,撰文却做【十一月乙亥朔,日有食之】。
按今法推算,这是当时公历十月十三日之日全食,丁亥朔日应该在十一月,日食也应在十一月,经写成【十二月】是错误的。作左传者大概掌握了更可靠的史料,才写这一条传文,依旧政经文。但他自己并不懂历法,说什么“辰在申”等等外行话。但他所掌握的日食日期的资料比春秋还是可靠的。
总额染指,公羊传,榖梁传,不是空话,便是怪话,极少具体的价值的历史资料。但偶然发现一亮点全经体例,为汉人所重视所抄袭,甚至加以附会。这种地方,还应该加以表彰和说明。
如《公羊传》宣公十八年说:甲戌,楚子旅卒。何以不书葬?吴、楚之君不书葬,辟(避)其号也。《礼记坊记》因而附会说:“子云:【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家无二主,尊无二上,示民有君臣之别也。春秋不称楚、越往丧。】”
郑玄《注》说:“楚、越之君僭号称王。不称其丧,谓不书葬也。春秋传曰:【吴、楚之君不书葬,辟(避)其僭号也】。”
我对春秋全部经文作过各种统计,以书“葬”而论,除葬周王、鲁君、鲁国夫人、路过女公子以外,外国之君书“葬”的,一共十四次,还不算定公四年经的“葬刘文公”,因为刘文公是周王室大臣,并非诸侯。盎然也有不书葬的,如左传成公十年云“冬,葬晋景公”,《春秋经》,即鲁史官便不书。
据左传的记事是鲁成公亲去送葬,而其他诸侯没有一人亲自去的,鲁人认为这是奇耻大辱,因此不但不记载鲁成公去过晋国,甚至连晋景公的葬也不写。可见非鲁国诸侯的葬,由于各种原因,鲁国太史不记载的不少。吴、楚、越三国国君自称王,若写他们的葬,一定要出现【葬某某王】诸字,如左传襄公二十九年书【葬楚康王】。
这边违反《坊记》所说【土无二王】的原则了。春秋全经的确没有写过楚、吴、越君之葬,公羊加以总结,成为全经义例,还是有道理,有参考价值的。
榖梁传也总结一条经例,也为《坊记》所窃取,附会。榖梁哀公十二年传说:【夏五月甲辰,孟子卒。孟子者何也?昭公夫人也。其不言夫人何也?违取同姓也】。
《坊记》因为说:【子云:取妻不取同姓,以厚别也,故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以此坊民,鲁春秋犹去夫人知之姓曰吴,其死曰“孟子卒。”】
其实,这事《论语述而篇》有记载:【陈司拜问昭公知礼乎。孔子曰:“知礼。”孔子退, 揖巫马期而进之,曰:“吾闻君子不党,君子亦党乎。君取于吴,谓之吴孟子。君而知礼,孰不知礼?”巫马期以告。曰:丘也幸,苟有过,人必知之。】左转也有类似说明:夏五月,昭夫人孟子卒,昭公娶于吴,故不书姓。同姓不婚,虽是周礼“犹秉周礼”的路过也不遵守,各国早就不理会了。
晋献公以骊姬为夫人,晋文公的母亲也姓姬,郑国叔詹公开的说:【晋公子,姬出也】。(僖二十三年传)正如齐国的卢蒲癸娶同宗女为妻,别人说他:【男女辩姓,子不辟宗,何也?】卢蒲癸答说:【宗不余辟,余独焉辟之?赋诗断章,余取所求焉,恶识宗!】(左传襄公二十八年)《坊记虽然窃取《论语》和《榖梁传》并假托孔子的话来加以说明,实是【孟子】之称,在她为昭夫人时便已如此。
鲁国国君先和宋国通婚,桓公以后,多喝齐国通婚,到昭公彩盒吴国通婚。可能这是第一次和同姓女子通婚,鲁有事注明的遵守周礼的国家,才羞羞答答的不敢直称“吴姬”,改称“吴孟子”。鲁太史写中“卒”,连“吴”字都去掉,因为吴为太伯之后,自然也姓姬,存一“吴”字还是表明同姓通婚,所以仅写“孟子卒”。《榖梁传》这一总结,并没有多少意义,只是表明鲁国一些人的保守观念而已。
除此之外,《公羊》、《榖梁》两传也偶有说得对的。如庄公七年经【夜中,星云(公羊作霣),同如雨】二传解“如”字便作像字解,和恒星雨天象符合。《左传》解“如”为“而”,说成是“与雨偕”,便错解了。
然而《左传》以具体史实来说明或者补正以至订正经文,行文简劲流畅,自东汉以后更为盛行,自魏晋以后变压到》公羊、《榖梁》二传了。
最后因日本学者《岛田翰古文旧书考春秋经传集解》(卷子本)一段,补充说明《春秋古经》和《左氏传的来由》:据汉志,【《春秋古经》十二篇,《左氏传》三十卷。
案:《古经》十二篇者,《左氏》之单经,蓋因十二公为十二篇也。(自注云:《史记吴世家》,余读春秋古经。)周官小宗伯注云:《古文春秋经》“公即位”为“公即立”.....而其三十卷者,左氏之单卷。(....以左氏传名者,北平候张苍献《春秋左氏传》是也)。
顾所谓《春秋左氏传》者,当分别《春秋》于《左氏传》而观之。蓋张苍所献,有经有传,而孔壁所得,有传无经也。.....夫始除挟书之律,在惠帝四年;则苍之献书,当在此际。而恭王坏孔子壁,则景、武之间也。
乃知春秋经之出,必在恭王坏孔壁前矣。张苍生于先秦,曾为秦御史,主柱下方书,则其所藏左氏传,即先秦旧书,当与孔壁所得无异矣。见《后魏书江适传》所言,北平候张苍献《春秋左氏传》,书体与孔子相类,即钱袋之顾问矣,而可徵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