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事情下来,我自己都懵逼了,为什么会这样的结果结束呢?
门店有个员工,休息的当天在宿舍死了,至于什么原因还得尸检结果。
然后,我作为人事,啥也不知道的情况下,要求我把他的人事资料弄出来。他刚来一个半月,然后又调了3-4个店,合同当时出在了其中一家而不是最后一家门店(也就是出事那家),结果没有签到,但是最后一家店认为他是新人又重新让我出了合同让他签。私下给管理层的,每个月有300份合同吧,我记不了那么多,但也确实是没有去跟门店确认到底有没有签。
月初寄回来了,但是一直没有时间去弄(要弄礼盒,现在又要采购,正常也是到20号左右去整理),那天叫我找的时候,也找了确实没找到,这个我也承认自己失误了,没有很认真的去找,就随便翻翻没找到就跟老板说了没有签。
今天又找,结果找到了,这下跳去黄河都洗不清了。然后两个老板闹掰了,就因为这个事,大老板认为小老板在敷衍她,随便问问就回复她,认为运营部没有存在的必要,一个合同这么小的事都做不好,还能指望啥(小老板看的,费用都是门店掏钱养着,从成立到现在,一直都认为没有存在的必要)。
我也不会去做解释,没有必要,确实是自己的问题。上级还单独找我谈话,一年多以来,头一次吧,我也知道自己又给他添麻烦了,所以下班的时候,我就跟他说辞职了,然后更直接上级说从明天开始休假(直接上级只负责批休假,我的工作他也不懂,问他也好像没有多大用处,所以辞职的事我也没跟他说),让他们招到人我再去交接,我过年过去给她交接都行,然后手机关机了。
公司的问题有很多,自己的问题也有很多。做了一年的原因是,拿着还算正常的薪资,还能养老,然后还可以煲汤做饭,所以把我养懒了,安逸了,甚至有点习惯了。再加上大龄未婚女,工作不是说不好找,而是要求越来越高了。工资在那了,你得对得起那个工资,所以你还得对自己高要求。
既然事情已经是这样了,总得有个人出来负责吧,我就最合适了,也可能是我高估了自己的分量吧,大老板压根连我是谁都不知道。
好了,不想了,过完年再说工作的事情吧。其实,我也不是第一次想离职了,一直找不到合适的理由或者借口,又或者自己根本就不想离开这个舒适圈,现在没办法,这次真的要走了。
趁这段时间,好好想想吧,自己的问题,还有努力学习吧,学点自己喜欢的事,工作不能以兴趣爱好为基础,她只是一个养家糊口的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