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书,一个人的一生。他叫斯通纳,他的一生是怎么样的呢?
1.仪式感
斯通纳大学毕业的时候,他远在农场的父母,用母驴拉着借来的四轮马车提前一天出发,一夜驾驶四十多里路感到哥伦比亚,来见证斯通纳的毕业时刻。当我读到这里的时候,我心里充斥着感动。毕业是一个神圣的时刻,身着毕业服,头戴毕业帽,从校长/院长手中接过毕业证,师长为你拨穗,父母为你骄傲。如此庄严,这是对大学四年的深忆与告别,这是对新路途的鼓励与期待。可是我们现在,我国如此之大,学校如此之多,经济发展如此迅速,那么庄严的毕业时刻,只是成为我的幻想。我甚至后悔远从西北赶回来参加毕业典礼,而错过了进藏。
我们现在有太多的东西都缺少敬畏,缺少仪式感。很多东西,需要一个仪式,去好好地告别,去铭记那个时刻,从而更好地记住了整片时光。“毕业典礼”应当有“典礼”的样子,可能很多大学还是很有仪式感的,我只是羡慕罢了。但,人人都需要仪式感,不只是毕业,更是人生中某些时刻。
2.斯通纳让人喜欢的地方
我最喜欢斯通纳的是,他成为了一个好老师。在不知不觉中他就成为了一个好老师,大家都来选他的课,他很受欢迎,并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地教授学生。作为一个老师,他有自己的原则,最为精彩的就是他不屈服于那个死对头劳曼克思的威逼利诱,坚持着原则,他在答辩时对沃尔克的步步提问,简直精彩。虽然最后,他还是没能够组织黑暗的侵蚀,但他守住了自己,这真的是极其难得的。他对费奇说,他们的年轻的时候,马斯特思说过:“对于那些贫困者、瘸子们来说,大学就像一座避难所,一个远离世界的庇护所,但他不是指沃尔克,马斯特思会认为沃尔克就是-外面的那个世界。我们不能让他进来,因为我们这样做了,我们就变得像这个世界了。我们唯一的希望就是把他阻止在外。”
我也喜欢斯通纳追求伊迪丝时候的勇敢,虽然他们的婚姻是极其不幸的。幸而他遇到了凯瑟琳,与凯瑟琳一起的日子,让斯通纳明白了什么是美好的性与爱,什么是精神的契合。虽然最后他们没有在一起,凯瑟琳远走,但斯通纳老的时候,看到凯瑟琳出的新书,扉页上写着“献给威·斯”,他的眼眶模糊了,他感受着激情与爱,这是怎么样的力量。
3.斯通纳让人不喜欢的地方
很多时候,我会觉得斯通纳就是一个凡事顺从,一点儿也不勇敢的人,孤绝地活着。他对他的妻子伊迪丝束手无策,从来都没有坚持自己的想法,任由着伊迪丝胡闹。而遇到凯瑟琳之后,斯通纳也没有和伊迪丝离婚的勇气。最让我接受不来的是,他那么爱他的女儿,却也任由伊迪丝胡闹,让女儿与他越来越陌生,看着女儿越来越不快乐。他心存着极大的爱与怜悯,但他束手无策。读者何其辛酸。就像一个勤奋干活的父亲,寡言,只是赚钱的工具,所有的一切都得听毒舌犀利的妻子。但,斯通纳是一个知识分子啊!是一个老师啊!
诚然人无完人,斯通纳的一生充满着冷漠、麻木,但也诚如他自己所言,这辈子只会教书。他又确实是个好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