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多数人看来,徐志摩是个负面人物,为了林徽因,抛弃原配张幼仪,逼其堕胎,追林不得后又与有夫之妇陆小曼苟合,最后又为了见林而丧命蓝天。由此,在徐志摩身上,人们给他贴上了渣男、抛妻弃子、滥情的标签。其实在我看来,一个人会走什么样的路成为什么样的人,必与其身处的时代、环境有关,倒不是在为徐开脱,只是觉得只以负面人物看到他,似乎有失公允。
徐志摩与张幼仪,是父母之命 媒妁之言的结合,是那个年代的包办婚姻。张幼仪是他眼中所谓的土包子,他们没有精神上的共同追求。作为诗人的徐志摩,天生就是一个多情浪漫追求极致的美和爱情的人,在他看来,他和张幼仪之间没有他想要追求的那种感觉。站在今天的角度来看,似乎他与张幼仪离婚,也不是那么不可原谅,至少成就了后来的张幼仪。但不可否认,他对怀孕的张幼仪的所作所为,实在是太恶劣了。
徐志摩对林徽因的爱,可谓是惊天动地,但似乎说是爱而不得的骚动,更为合适。因为林是他不曾得到过的人,没有得到才会有挫败感,痛苦感,也正是因为这些苦的感觉才会让人有甜的错觉。于是他与林徽因的感情,只好停留在好感与暧昧,这留给诗人的是美与幻想。林徽因自己也说,他爱的只是幻想中的林徽因,这一点,林徽因是睿智的。她知道徐志摩的爱情短暂又炽热,爱的大胆张扬,不爱即使被全世界唾骂又何妨,依旧我行我素,他不为道德等世俗的框架所束缚,始终崇尚真爱至上,而这样的爱,林徽因是消受不起的。
诗人的才情与浪漫,在遇到资深名媛陆小曼后,得到了完美的契合。陆小曼的美貌与才情吸引了徐,他们精神上也有了一致的追求,并且在经历了世俗的波折与考验后,他们的激情也升华成了爱情。为了陆小曼,徐志摩在奔波中赚钱养家,也不难看出,他对陆小曼是有爱的。
爱情,就是两个人精神上的共同成长,如果没有那场意外,可能徐志摩还会爱上别人,陆小曼也只是他在那个成长阶段刚好适合他而已。以他敢作敢当的性格来讲,爱情不需要被道德和责任所束缚,所以他的选择就是他爱的指向标,但这样的人,似乎并不受现代人的欢迎。现代人的婚姻中,似乎只要为了所谓的责任不放弃家庭就是对的,就是值得称赞的,而任由思想放空,去寻求感情寄托。可是既然选择了责任,又为什么不能坚守唯一呢?否则,一开始就不被束缚,岂不是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