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vx公众号“随写集”)
我是李晓明。
我就是那个在有诚戏院无差别枪杀九个人的李晓明。
我知道,我是罪人,我罪无可恕。我永远不配获得被害者家属的原谅。
我杀人用的是自制的手枪。
很厉害吧?一个读商科的人竟然会自制手枪。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杀人。
可能真的像父母猜测的那样,是因为他们没让我去读我喜欢的机械科,所以我想要证明我自己,或者可以把这称为“报复”。
可是,还有一些人说,我得了精神病,也许是人格分裂,又或者是反社会人格。
我不理解,我觉得我自己没有任何问题。又或者我有问题,只是我自己没有病识感,不知道罢了。
我只知道,我想要成名,想要扬名立万,仅此而已。
我没预料到的是,我的这一举动,会给我的家人带来如此大的伤害。
王赦律师告诉我,我的父亲天天以酒度日;我的母亲每天戴着口罩出去摆摊,脸上都是勒痕和长期戴口罩引起的过敏;我的妹妹李晓文换了名字,却依旧在社会中小心翼翼地活着。
两年了,我以为······
我以为,只要我不见他们,社会就会重新接纳我的家人。
原来,那只是我以为。没想到我在被枪决前,还能再次看到那无良媒体的嘴脸,还能看到这个社会的冷漠。
最后,我想我快要被枪决了吧。
我想要见我的家人最后一面。
我也愿意听从王赦律师的建议,接受心理治疗——为了我的家人。
我再一次失算了。
谁能想到枪决来的那么快呢?
出发往刑场的路上,我还在想:王赦律师一定也没想到这么快吧,明明他已经准备好了为我再次辩护;爸妈和晓文肯定也没想到吧,明明我昨天才答应和他们见一面,可能还在为我准备好吃的饭菜。
想来,对我的枪决感到高兴的可能只有群众和被害者家属吧。义愤填膺的群众和悲痛欲绝的家属。
我没有什么可以为我自己辩解的,杀了人就是杀了人。
杀了人就是要偿命的,哪怕我一条命并不够。
我对这个世界没有留念了,我对我这一生做的最后一件大事感到很满意。
说不上自豪,当然也说不上愧疚。
你们就当我是反社会人格吧,这样我也能接受。
毕竟,我自己也不知道我为什么要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