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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执政官”(每年重新选举),危机管理变为一个人的“独裁者”(比如经由元老院和公民大会任命,恺撒任独裁官的任期从5年延长到了10年),而“元老院”可采取“元老院最终劝告”(比如处理“喀提林阴谋”,“最终劝告”一旦发出,被通告的对象就已判定为反国家罪,既不需经过审判也不给予上诉机会可直接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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恺撒,首先“宽容路线”;其次是治国理念,战场上从不孤独的恺撒,在政坛上尝到了孤军作战的滋味。不过孤独是恺撒这类人一生都逃脱不掉的宿命,这或许也是拥有天赋才能的代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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恺撒的改革措施:1.历法改革:罗马统治范围内统一推广准确的历法,任命埃及天文学家及希腊数学家们担纲新历法的制定工作。根据创始人的姓名,该历法被称为朱利安历法(亦称儒略历),1627年之后,格列高利历才修正了儒略历的11分14秒误差。
2.货币改革:撒从凯旋仪式上的纪念币到常用货币都刻上了自己的侧脸,这开创了罗马货币上雕刻人像的先河。但各国货币与语言“不用”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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恺撒决定把罗马的行政体制从600人的元老院共和制改成1人做主的帝制。同时改变公民权问题:扩大部分行省罗马公民权和“拉丁公民权”-剔除了政治选举权的罗马公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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恺撒的政治改革。1.元老院:在罗马开国者罗穆路斯时期,元老院共有300个席位;700年后的苏拉时期,增加到600席;苏拉辞世35年后恺撒当政时,席位猛增到900个。恺撒增加的新席位大多给了他的军团长和百人队队长们(许多是行省公民)。与苏拉相反,恺撒增加席位的改革则是为了弱化元老院的功能。元老院“被定位为”只是国家领袖的储备机构,是为独裁官提供政治辅佐的国家机构。
2.公民大会:将这个“象征”改造成了独裁官决议的追认机构。3.护民官:通过改革架空,不想出现“两党制”。4.终身独裁官:根据当时的罗马法律,只有独裁官是唯一一个不必与别人共同执政的职位,而且护民官的“否决权”对独裁官也不适用。(恺撒准备将非常时期的危急管理职位这个“特殊”职位固定化成为了“常设”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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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省统治:罗马帝国包括罗马本土所在的意大利半岛、众多行省及众多盟国共同构筑。小亚细亚、犹太人地区、埃及、毛里塔尼亚等都是恺撒认可的罗马同盟国,都被授予“罗马的友好同盟”的称号,都是承认罗马霸权统治的独立国家,不需向罗马纳税。
共18个行省(苏拉时10个):西西里岛;撒丁岛和科西嘉岛;远西班牙;近西班牙;纳博讷行省即纳尔波高卢;长发高卢即山北高卢;阿尔卑斯山以南高卢即山南高卢;伊利里亚;马其顿;亚该亚;亚细亚;比提尼亚;西里西亚和塞浦路斯岛;克里特岛;叙利亚;昔兰尼加;非洲;新非洲。##省的最高责任人是行省总督
下图:恺撒重编行省和同盟国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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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三主神:恺撒认为有必要明确确立起罗马的宗教。他规定朱庇特、朱庇特之妻朱诺以及密涅瓦三神(对应希腊宙斯、赫拉和雅典娜)是罗马的主神,在罗马帝国境内三神的祭祀日是法定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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殖民政策:下图-恺撒的殖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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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罗马首屈一指的评论家,西塞罗曾说:“恺撒的文章,无论是口述还是笔著,都秉承了其一贯的特征:品格高尚,灿烂光明,壮丽高贵,充满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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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勒斯附近地形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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恺撒写给西塞罗的信,“从我手中重获自由的人,哪怕再次用剑指向我,我也绝无后悔可言。不管面临何种状况,我始终要求忠实于自己的内心而活,因此我也认为别人也当以此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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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里乌斯·恺撒
“3.15事件”(公元前44年),刺杀者:马库斯·布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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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西欧人而言,只要提到“3月15日”,都知道是恺撒遇刺的日子,这是无须多言的常识。因为在西方历史上,这是首屈一指的富有戏剧性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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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从现代人的角度看,如此相信誓言似乎显得轻率,而对古罗马而言,誓言有着极重的分量。
一神教的犹太人信奉人与神之间的约定,而多神教的罗马人则不同,他们认为神的作用是保护及帮助人类,而非裁定人类行为方式的判官,人类行为的正确与否,最终有待人类自身来裁决。正因如此,古罗马人才开创了法律精神,并相信无信义则无人伦。古罗马人惯于彼此交换誓言,通常他们的誓言分为以下几类:
一、与败者相约——在扣押人质的基础上缔结盟约。
二、与债务人相约——在有担保的基础上建立融资关系。
三、具公共效力的君子协定——在无人质、无担保的情况下,口头盟誓。
恺撒要求全体元老院议员所做的就是第三种协定。换言之,包括刺杀者在内的元老院议员们和终身独裁官恺撒之间的正是“君子协定”。
如果无此约定,那么刺杀恺撒的行为可能只是一场单纯的谋杀,仅构成罗马法律上的刑事犯罪。依据恺撒修订过的罗马法典,刑事罪犯只要选择自行流亡他国就不再被追究责任。然而刺杀者们参加过这典型的罗马式“君子协定”,那么他们的行为就不仅仅是普通的刑事罪这么简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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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书目:盐野七生/罗马人的故事(5):恺撒时代(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