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一个人的朝圣》
终于艰难地读完了这本书,《一个人的朝圣》,似乎自己也跟着哈罗德走完了这不平凡的627英里,87天的时间,不知道为什么,虽然天气并没有那么炎热,但是在读完这本书的那一刹那,我突然周身涌出一层汗,为什么呢?为哈罗德么?还是为了自己?那迷失方向的的感觉,那通过走在路上,通过回忆理清自己思绪的感觉?都一幕幕地出现,有渐行渐远,也有愈发清晰的。为了这一刻,我开了两天的电脑,不曾关机。说读这本小说艰难,是因为通过字里行间,我分明能体会出那内心的挣扎。我也时常有这样的感觉,不想出门,做什么事都提不起兴趣,觉得似乎一切都变得没有意义。只有当走在路上的时候,才会感觉自己的思想是流动的,我喜欢边走边欣赏疾驰而过的汽车,匆忙从我身边走过的行人,买菜的老太太、带小朋友的老先生、并肩散步的夫妻、追逐嬉闹的小学生、路边小饭店门口坐着吃饭的吃客,再或者就是蹒跚独行的老人、跟着广播音乐疾行的走客,这所有的一切,我看到的是“生机”和“活力”,所以,每次行走的时候都会感觉很幸福,似乎是有目标的,也是另一个自我。究其原因可能就是孤单吧,心中是有幸福、有盼,但更多的是希望有陪伴。
以下是标记在这本书上的让我有所深思的摘录:
有时他也会看到意料之外的东西,比如一座瓷像,一个花瓶,甚至一个大号,都是人们用来阻隔外界污染,保护自己内心柔软的物件。
但是你想想,如果有信念,你就一定能把事情做成。我现在有点明白牛顿说的话了“给我一个支点,我能把地球翘起来”。
我的意思是,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
他觉得自己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简单的坚毅和笃定。
但现在这种突如其来的感觉又是什么呢,怎么这么有力,让他身体微微颤抖,双腿跃跃欲试?
旅途终于开始了,就从这一步开始,他的目的地历历在望。
充盈丰盛的新生命一下子把哈罗德弄得眼花缭乱。
也许当你走出车门真真切切用双腿走路的时候,绵延不绝的土地并不是你能看到的唯一的事物。
一旦停下来,就很难继续了。
他所要做的只是不停的把一只脚迈到另一只脚前面。这种简单令人高兴。只要一直往前,当然一定能抵达的。
是的,生活就是充满了令人恐惧的未知。
他弓起双肩,更加用力的迈步,仿佛不仅仅是为了感到奎妮身边,更是为了逃避自己。
或许人就是这样,越害怕什么,就越容易被什么吸引。
心太乱了,睡不着。
这种自由的感觉太珍贵了。
路窄了,又宽了,上坡了,又拐弯了。
但没人知道他们内心深处背着的包袱。有时他们需要付出简直不为人道的努力来扮演“正常”,每天都要装,还要装得稀松平常。那种不为人道的孤独感。
他明白了,在弥补自己错误的这段旅途中,他也在接受这陌生人的各种不可思议。站在一个过客的位置,不但脚下的土地,连其他一切也都是对他开放的。人们会畅所欲言,他可以尽情倾听。一路走过去,他从每个人身上都吸收了一些东西。他曾经忽略了那么多的东西,他欠奎妮和过去的那一点点慷慨。
她想着在屋子里驱散不去的寂静,她无法再承受下去了。
清晨,天空是单纯的蓝色,飘着几缕白云,未沉的月亮在树影后徘徊。哈罗德庆幸自己又回到了路上。
现在回到野外,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地走下去,他脑海里一张张画面终于又回来了。在路上,他解放了自己过去二十年来努力回避的记忆,任由这些回忆在他脑子里絮絮说着话,鲜活而跳跃,充满了能量。他不再需要用英里丈量自己走过的路程,他用的是回忆。
她忍过这些年,是因为无论和哈罗德在一起的日子有多孤独,没有他的世界只会更加孤单。
她拐进福斯桥路,想着屋子里等待她的寂静。
她就是由这样一种诚实的朴素。
因为这种对前方的无知实在太难以忍受了。
埋头逆风而行,看到的只有雨,因为天地之间剩下的也只有这无穷无尽的雨了。
有时候你以为自己已经展开了新的一页,实际上却可能只是重复以前的步伐。
山势柔软了,平缓了,在他面前展现出一大片温和的青绿。如果说他的心态有什么变化的话,那就是更坚定了。
哈罗德又一次吃了一惊,原来只要知道寻找的是什么,就往往能从身边随手拈来。
现在回头看来,他们又何尝不是受到信仰的敦促才做下了创举呢?。。。。。。他还为从前没有形成信仰而道歉。
那天下午他遇见了一个从格拉斯顿伯里来的女巫,一个。。。。。。,还有一位六个孩子的妈妈,向他倾诉生活原来可以如此孤单。哈罗德一路走,一路听着这些陌生人的故事,并不评判任何人。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记忆中的时间地点渐渐开始模糊,他开始记不清那个税务稽查员是不是真的没穿鞋子,又有没有一只鹦鹉站在他肩上。但这些都无关紧要。他发现正是这些普通人的渺小与孤独使他讶异,牵动他内心的温柔。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日子久了,生活便显得平淡无奇。哈罗德无法再否认其实一路上见过的每个陌生人虽然是独特的,却又是一样的,这就是人生的两难。
他这样坚定的走着,好像等了一辈子就是为了离开椅子,像现在一样,走在路上。
穿过一个又一个人声鼎沸的城镇,走过一条又一条寥落的公路,哈罗德开始明白某些过去的时刻,仿佛它们刚刚才发生。
在有些日子,他会更专注于目之所见。他试着寻找达意的词汇形容每次转变,但正如路上遇到的陌生人一样,语言有时反而会把事情弄得更杂乱无章。
走进拂晓,他惊异地看着天空从一片血红转为统一的淡蓝,仿佛是全新版本的白日狂欢。他简直不相信自己那么多年从未注意过。
天上新月如钩,地面小路曲折,把山坡割开一块一块,米色的石头在朝阳覆盖下燃烧一样发着光。
他需要有人分享他的信念,让他也相信这个信念。
过去已经无法改变。不能做手术的癌症是好不了的。他想起自己见过的人,他们的痛,他们的挣扎,于是,他又一次感受到做人的孤独。
若能有剪短一切感觉的方法多好。
但或许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
有点疲倦,有点伤痛,背后是整个世界。
哈罗德从下午一直走到黄昏。他又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了,实际上现在比任何时候都更清晰明白。打电话前那种强烈的怀疑感消失了,他又逃过了一劫。原来还是有奇迹的。
他走了一天,看到泉水就弯身喝一口,尽情体会手中那一掬清凉。
为了坚持到底,他一定要诚实坦然地面对最初推动自己迈出步子的感觉。。。。。。。没有手机并不要紧,没有计划也无所谓,他有一张完全不同的地图,就在他脑海里,由一路上走过的地方、遇见过的形形色色的人组成。他还是不会换掉自己的帆船鞋,因为无论多么破烂,那都是他的鞋子。他发现当一个人与熟悉的生活疏离,成为一个过客,陌生的事物都会被赋予新的意义。明白了这一点,保持真我,诚实地做一个哈罗德而不是扮演成其他任何人,就变得更加重要。
他又想到那个没有孩子的善心女人,还有玛蒂娜的一番好意。她们给他食物、庇护,即使他怯于接受。在接受的过程中,他也学到了新的东西。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要谦逊,也需要勇气。他想到了躺在谷仓里内心的平静。他让这些东西一遍一遍在脑海里回放,脚下的大地一直伸向远处的天际线。一瞬间他明白了。他明白了自己需要怎么做才能到达贝里克。
他见过的人,走过的小镇,都是旅程的一部分,每到一个地方,他都牢牢将它记在心里。
这实在太有趣了,他没法不感到快乐,为自己和脚下的那片泥土。为了这种简单,他可以笑完又笑。
一个人坚持下去需要无穷无尽的勇气。
他当然没有长高长胖,但看着这个满面风霜的男人,黑色牛皮一样的皮肤、卷曲的头发,她突然觉得自己像张白纸一样平平无奇,不堪一击。是他那种生命力使她颤抖,好像他终于成了早该成为的男人。
体验生命的活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