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宗教主义信仰者,我没去过西藏跪拜,我没到泰国拜见白龙王,因为太高大上了,贵。
去年年底的时候专门去香港拜了黄大仙,身边的双学同事K小姐每天都在耳边唠叨,急寻桃花运,索性我就陪伴前往了。
11月份的香港还是那么炎热,穿着秋装也顶不住太阳的热烤,周末的日子人多到不行,进去了才发现场景如此壮观。烤乳猪、白斩鸡、港式点心以及各种茶点,你所知道的广式跪拜贡品在这里发挥的地淋漓尽致。最多的当是老人,一边跪拜还有一口正宗的粤语腔。当然外国人也多,不过大部分都是拍照看新鲜为主的。
信仰,果然是无国界的。
回到我这个月的读书计划,《一个人的朝圣》,去年生日龙儿送的礼物。没有什么比送书更适合我这个实诚的摩羯姑娘了。
【哈罗德·弗莱,六十岁,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后默默退休,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他跟隔阂很深的妻子住在英国的乡间,生活平静,夫妻疏离,日复一日。
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症,写信告别。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
这是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从他脚步迈开的那一刻起,与他六百多英里旅程并行的,是他穿越时光隧道的另一场旅行。】
以上是内容简介。肤浅的说,我是因为主人公的名字哈罗德而爱上这个故事的。因为美剧《疑犯追踪》中的哈罗德就是一个乐善好施拯救世界而又拥有强大信仰的人。就好比说,《傲骨贤妻》里的Peter,这个有魅力出过轨但是灵魂上又想忠于婚姻的政客,让我对于身边每一个叫Peter的人,都停留在这个基本的印象上了。
回到我的夜晚读书之旅。看过简介明白这个故事以后,我依旧一点点把文章看了下去,主要在于这个故事简单,但是作者却写得如此行云流水,这也跟翻译者的功力有极大关系。作为一个阅读量有限的我来说,行云流水只是我描述的一种文字带给我的感觉,而不是在于有资格去评判别人写作能力好与否的形容状态。就好比读刘瑜的《送你一颗子弹》,字里行间读到的是一个学者将人生百态揉捏碎了摆放给我们一个个高中生大学生品尝,外加一口清酒,爽快甜润。
一个人永远不知道自己的潜力有多大,一个人也有可能因为一件事情一个思维的撞击就改变了人生状态甚至是人生轨迹。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是小老头哈罗德的挑战之旅,还不如说是我们每个人跟着哈罗德的旅途风景梳理自己,合上书的那一刻,脑海里有一个声音,原来生活还可以这样过!醒悟高的的会问自己一生声,那我要不要试一下?再格局高一点的,应该已经在行动的路上了。
或是旅行,或是给久未见面的老友一个电话,或是整理一下这些年写过的文字,又或是明天起个大早看看日出到底是个啥东西,“美得不像话”是不是别人为了发朋友圈而用的装逼文案而已。
从这点上来说,灵魂和身体总得有一个在路上这是件可以实现的事情。就好比这次的读书感悟,就在于我对信仰的认识多了一层意义,这种说不出来遁于无形的东西,会一点点让人内心强大起来。
我想,这就是精神食粮的意义所在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