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性贿赂,即是指不法分子以提供性服务或雇用性职业者提供性服务的方式向当权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以使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其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现行《刑法》没有明确规定“性贿赂”是否构成行贿罪,商人性贿赂政府官员,官员接受性贿赂构不构成受贿罪呢?这个要分两种情况来认定,第一种情况是商人想利用官员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亲自上阵和官员发生关系,那么这样的情况呢,关于肯定不属于受贿犯罪,受贿犯罪必然与金钱、财产有关系,而这样的情形是不能够用金钱去进行衡量的,所以呢,不属于受贿犯罪。
第二种情况,商人不亲自和官员发生关系,而是花钱找卖淫女,由卖淫女来对官员提供性服务,商人对卖淫女支付相应的嫖资,那么这样的情况如果达到一定的数额,是能够评价为行贿犯罪的。之前某官员嫖娼时让别人支付嫖资,法院认为嫖资属于财产性利益,依法可以认定为受贿犯罪中的财物,将嫖资认定为受贿金额,判处其受贿罪。所以呢,并不是所有的性贿赂都不能够被评价为受贿犯罪,毕竟呢,有判决在先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