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子》学习第176天《 四时 第四十》

《管子》学习第176天《 四时 第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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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子曰:令有时。无时则必视顺天之所以来。五漫漫,六惛惛,孰知之哉?唯圣人知四时。不知四时,乃失国之基。不知五谷之故,国家乃路。故天曰信明,地曰信圣,四时曰正。其王信明圣,其臣乃正。何以知其王之信明信圣也?曰:慎使能而善听信之。使能之谓明,听信之谓圣,信明圣者,皆受天赏。使不能为惛,惛而忘也者,皆受天祸。是故上见成事而贵功,则民事接劳而不谋。上见功而贱,则为人下者直,为人上者骄。是故阴阳者天地之大理也,四时者阴阳之大径也,刑德者四时之合也。刑德合于时则生福,诡则生祸。

      然则春夏秋冬将何行? 东方曰星,其时曰春;其气曰风,风生木与骨。其德喜嬴,而发出节时。其事:号令修除神位,谨祷弊梗,宗正阳,治堤防,耕芸树艺,正津梁,修沟渎,甃屋行水,解怨赦罪,通四方。然则柔风甘雨乃至,百姓乃寿,百虫乃蕃,此谓星德。星掌发,发为风。是故春行冬政则雕,行秋政则霜,行夏政则欲。是故春三月以甲乙之日发五政:一政曰论幼孤,舍有罪;二政曰赋爵列,授禄位;三政曰冻解,修沟渎,复亡人;四政曰端险阻,修封疆,正千伯。五政曰无杀麑夭,毋蹇华绝芋。五政苟时,春雨乃来。

      南方曰日,其时曰夏,其气曰阳,阳生火与气。其德:施舍修乐。其事:号令赏赐赋爵,受禄顺乡,谨修神祀,量功赏贤,以动阳气。九暑乃至,时雨乃降,五谷百果乃登,此谓日德。中央曰土,土德实辅四时,入出以风雨,节土益力。土生皮肌肤。其德和平用均,中正无私,实辅四时:春嬴育,夏养长,秋聚收,冬闭藏。大寒乃极,国家乃昌,四方乃服,此谓岁德。日掌赏,赏为暑。岁掌和,和为雨。夏行春政则风,行秋政则水,行冬政则落。是故夏三月以丙丁之日发五政:一政曰求有功发劳力者而举之;二政曰开久坟,发故屋,辟故窌以假贷;三政曰令禁扇去笠,毋扱免,除急漏田庐;四政曰求有德赐布施于民者而赏之;五政曰令禁罝设禽兽,毋杀飞鸟。五政苟时,夏雨乃至也。

      西方曰辰,其时曰秋,其气曰阴,阴生金与甲。其德:忧哀、静正、严顺,居不敢淫佚。其事:号令毋使民淫暴,顺旅聚收,量民资以畜聚,赏彼群干,聚彼群材,百物乃收,使民毋怠。所恶其察,所欲必得,我信则克[4]。此谓辰德。辰掌收,收为阴。秋行春政则荣,行夏政则水,行冬政则耗。是故秋三月以庚辛之日发五政:一政曰禁博塞,圉小辩、斗译誋;二政曰毋见五兵之刃;三政曰慎旅农,趣聚收;四政曰补缺塞坼;五政曰修墙垣,周门闾。五政苟时,五谷皆入。

      北方曰月,其时曰冬,其气曰寒,寒生水与血。其德淳越、温恕、周密。其事:号令修禁徙民,令静止,地乃不泄。断刑致罚,无赦有罪,以符阴气。大寒乃至,甲兵乃强,五谷乃熟,国家乃昌,四方乃备。此谓月德。月掌罚,罚为寒。冬行春政则泄,行夏政则雷,行秋政则旱。是故春凋,秋荣,冬雷,夏有霜雪,此皆气之贼也。刑德易节失次,则贼气遫至,贼气遫至,则国多灾殃。是故圣王务时而寄政焉,作教而寄武焉,作祀而寄德焉。此三者圣王所以合于天地之行也。日掌阳,月掌阴,星掌和。阳为德,阴为刑,和为事。是故日食,则失德之国恶之;月食,则失刑之国恶之;彗星见,则失和之国恶之;风与日争明,则失生之国恶之。是故,圣王日食则修德,月食则修刑,彗星见则修和,风与日争明则修生。此四者,圣王所以免于天地之诛也。信能行之,五谷蕃息,六畜殖而甲兵强。治积则昌,暴虐积则亡。是故冬三月以壬癸之日发五政:一政曰论孤独,恤长老;二政曰善顺阴,修神祀,赋爵禄,授备位;三政曰效会计,毋发山川之藏;四政曰摄奸遁,得盗贼者有赏;五政曰禁迁徙,止流民,圉分异。五政苟时,冬事不过,所求必得,所恶必伏。

      道生天地,德出贤人。道生德,德生正,正生事。是以圣王治天下,穷则反,终则始。德始于春,长于夏;刑始于秋,流于冬。刑德不失,四时如一。刑德离乡,时乃逆行。作事不成,必有大殃。月有三政,王事必理,以为必长。不中者死,失理者亡。国有四时,固执王事,四守有所,三政执辅。

字词注释

[1]视顺:取法、准则。一说“顺”为衍文。

[2]五漫漫,六惛惛:“五”指日、星、岁、辰、月,“六”指阴、阳、春、夏、秋、冬。一说“五”“六”为虚指。漫漫、惛惛,无知的样子。

[3]路:败坏。路,通“露”。

[4]故天曰信明,地曰信圣:据王引之说,当作“故天曰明,地曰圣”。本段“信”字皆因两“听信”衍。圣,生。《礼记·乡饮酒义》:“圣之言生也。”

[5]忘:通“妄”。

[6]接:捷,快速。谋:顾虑。

[7]直:植,强硬不听调遣。

[8]诡:违背,不合。

[9]骨:果实的核。

[10]嬴:盈,满。

[11]发出节时:按照时节生发万物。

[12]弊:通“币”。指以币祷祭。梗:祷祭,以防止某些不祥之事发生。

[13]正阳:阳,阳气。春为阳气之始,故称“正阳”。

[14]甃(qiū):修理,整治。本义是修治坏的井壁。

[15]星掌发,发为风:原文作“星者掌发为风”,据文例改。掌,主。

[16]雕:同“凋”。

[17]欲:据郭嵩焘说,当作“溽”。溽湿。

[18]复:覆盖,掩埋。亡人:死人。

[19]千伯:阡陌。

[20]麑(ní):小鹿。夭:幼鹿,字当作“䴠(yào)”。

[21]蹇:拔。芋:花萼,字当作“萼”。

[22]受:即授。顺:通“巡”。巡视。

[23]动:助。

[24]九暑:大暑。极热之时。

[25]节:适时均匀。这几句言土德掌管风雨的起止,节制着风雨的均衡适时。

[26]发:通“伐”。“功发”即功伐,亦即功劳。

[27]坟:据刘师培说,当为“积”之误字,“久积”指长期储备。

[28]故屋:荒废的老屋。

[29]窌(jiào):窖。

[30]禁扇去笠:禁止不闭门户。扇,门上的木板。笠,固门的木杠。有门无杠,是要禁止的。

[31]扱免:扱衽免冠的简语,把衣襟掖在衣袋里为扱,不戴帽子为免。古人视为不敬的表现。

[32]除:治。急漏:积水处。

[33]罝(jiē):捕兽网。设:取。

[34]辰:房星,又称大火星。

[35]顺:读为“慎”。旅:在田野劳作的农民。

[36]干:有做事才能的人。

[37]我:黎翔凤说:我,古“义”字。

[38]博塞:博戏赌赛。

[39]圉:禁止。斗译誋:因言语忌戒争斗。

[40]坼:开裂。

[41]周:又作“谨”,加固。

[42]温恕:温和宽恕。恕,原作“怒”,据安井衡说改。

[43]备:当作“犕”,通“服”。

[44]遫:同“速”。

[45]效:考。

[46]摄:执,抓捕。

[47]分异:分居。

[48]正:通“政”。下同。

[49]流:移动。

[50]乡:通“向”。方向。

[51]三政:月有三旬,每旬有政,所以言“三政”。一说,“三政”当为“五政”之误,因上文有“发五政”之说。

[52]以为:为政。长:长养,管理。

[53]四守:郭沫若云:“四守”即“修德”“修刑”“修和”“修生”四者。


译文参考

        管子说:发布政令要讲时节。不得时,就必须视察天时的由来。对日、星、岁、辰、月茫然无知,对阴、阳、春、夏、秋、冬糊里糊涂,谁能了解天时?只有圣人才能了解四时。不了解四时,就将失掉立国的根本。不知道五谷的生长规律,国家就会败坏。天叫作明,地叫作圣,一年四季叫作正。国君真的英明圣智,臣下才会守正。怎样知道一个君王真正英明圣智呢?答案是,慎重使用能臣而又善于听取真诚的意见。能任用贤能叫作英明,善于听取实情叫作圣智,真正英明圣智的人,都能得到上天的赏赐。使用无能的臣下就是昏庸,昏庸而虚妄的人,都会受到上天的惩罚。因此,人君看到臣民有成就就赏赐他,那么臣民做事迅捷而无顾虑。人君轻视臣下的功劳,臣下就不听指挥,在上位者也会骄肆。因此,阴阳是天地的根本道理,四时是阴阳的基本规则,刑政和德政与四时配套。刑德适应四时就降生福祉,违背四时就会产生祸害。

      那么,春夏秋冬四时各自应做些什么呢?东方是星,它的时令是春;它的气是风,风产生木和骨。它的德性是喜欢生长盈满,而万物按时节生发。春日职事是:发布命令修理、清扫神位,谨慎地用币祷祭,消除不祥,以正阳为宗,修治堤防,耕田植树,修筑桥梁渡口,修治沟渠,整修屋顶以便排水,调解仇怨,赦免罪犯,沟通四方邻国。这样和风甘雨就会到来,人民就会长寿,动物就会繁殖,这叫作星德。星掌管发生,发生属于风。因此春天如果实行冬天的政令,就将草木凋零;实行秋天的政令,就将出现霜杀;实行夏天的政令,就会出现溽热。因此,春季三月中,选择甲乙之日来发布五项政令:第一项为照顾幼孤,赦免罪人;第二项为授予官爵禄位;第三项为解冻冰雪,修治沟渠,掩埋死人;第四项为修整险道,整理国土边界,修治阡陌田埂;第五项禁杀幼鹿,不准折花断萼。五项政令如能按时实行,春雨就会降下。

      南方为日,它的时令为夏,它的气是阳,阳生火和气。它的德性是施惠与修乐。夏日职事是:命令进行赏赐、授爵、授禄,巡视各乡劝农,谨慎做好祭神之事,根据功劳赏赐贤能,以帮助阳气发展。于是大暑就将到来,时雨就将下降,五谷百果也将丰收,这就叫作日德。中央是土,土的德性是辅佐四时运行,以使风雨适时,地力增长。土地生长表皮肌肤。它的德性表现为和平而均匀,中正而无私,实实在在辅助着四时:春天生育,夏天长养,秋天聚集收成,冬天积储闭藏。最后大寒达到极致,国家昌盛,四方顺从,这叫作“岁德”。日掌管赏赐,赏赐就是“暑”。岁掌管阴阳调和,阴阳调和就是雨。如果夏天实行春天的政令,则起大风;实行秋天的政令,则多水;实行冬天的政令,则草木凋落。所以,夏季三个月用丙丁的日子来发布五项政令:第一项政令是调查有功和为国出力的人们,把他们提拔起来;第二项政令是开用长期储备,打开老仓、老窖,把粮食贷给人民;第三项政令是禁止不闭门户,不准掖起衣襟、不戴帽子的不敬行为,清除地沟与田舍;第四项政令是访求曾经布德施惠于民者,对他们进行奖赏;第五项政令是下令禁止设网捕捉禽兽,不准杀害飞鸟。这五项政令如果按时节颁行,夏雨就会到来。

      西方是辰,它的时令为秋,它的气是阴,阴生金和甲。它的德性是忧虑哀伤、平静公正、严肃谨慎,平日里不许做淫佚之事。秋日职事是:命令人民不准有淫暴行为,勤慎督促旅舍在田野的农民进行秋收,计量民财以进行征集储备,赏赐那些有才干的人,收集那些材料,使万物都得以收获,使人民不敢怠惰。所厌恶的事情当察明,要求的事情必须做到,保持信义则诸事可成。这就叫作辰德。辰主管收敛,收敛就是阴。秋天如实行春天的政令则草木反而出现生机;如实行夏天的政令,则将多水;如实行冬天的政令,那么国家就有损耗。所以,秋季三个月用庚辛的日子发布五项政令:第一项政令是禁赌博,防止小事之争,禁止因言语忌戒争斗;第二项政令是不得显露出武器锋刃;第三项政令是重视安排旅居在野的农民,督促秋收;第四项政令是修补仓房的缺漏;第五项政令是修理墙垣,还要加固门户。五项政令若能按时进行,五谷就会丰收。

      北方是月,它的时令称为冬,它的气是寒,寒产生水和血。它的德性是淳厚而清扬,宽恕而周密。冬日职事是:命令禁止迁居,尽量让人们安静稳定,地气才不会流泄。判刑定罚,不要宽赦罪人,以符合阴气要求。于是大寒来到,甲兵强劲,五谷成熟,国家昌盛,四方臣服。这叫作月德。月掌管刑罚,刑罚就是寒。冬天如实行春天的政令,则地气流泄;如实行夏天的政令,则天空有雷;如实行秋天的政令,则发生干旱。所以,春日草木凋零,秋日草木发荣,冬日有雷,夏日有霜有雪,这都是“气之贼”。刑罚和德政变易了常规,失去了次序,“贼气”就迅速来到;“贼气”迅速来到,国家就多灾多祸。所以,圣王总是按照时节来推行政令,制作教令来推行武事,设置祭祀来显示德行。这三项都是圣王为着配合天地的运行而采取的行动。日主阳,月主阴,星主和调。阳是德惠,阴是刑罚,调和是政事。所以,遇到日食,德惠失修的国家就厌恶它;遇到月食,刑罚失当的国家就厌恶它;遇到彗星出现,政事失和的国家就厌恶它;风与日争明,百姓无生计的国家就厌恶它。所以,圣明君主遇到日食,就注意施德;遇到月食,就改进刑罚;遇到彗星出现,就注重调和政事;遇到风与日争明的现象,就整顿民生。这四者,都是圣明君主能够避免天地责罚的原因。真正能够实行这些,五谷就将繁茂,六畜就将繁殖,而军备也能增强。治绩积累多了,国家就能昌盛;暴虐积累多了,国家就会灭亡。所以,冬季三个月用壬癸的日子来发布五项政令:第一项政令是关照孤寡,抚恤老人;第二项政令是小心适应阴气,做好祭神之事,颁赐爵禄,授予并配备官员;第三项政令是考核会计收支,不要开发山川的宝藏;第四项政令是拘捕逃犯,抓获盗贼者有赏;第五项政令是禁止迁移,防止流民,限制分居。五项政令若能按时而行,冬天应做的事情就没有失误,那么,所要求的一定可以得到,所厌恶的一定可以清除。

        道产生天地,德化育贤人。道产生德,德产生政治,政治产生事功。所以,圣明君主治天下,事情到了极端就反过头来,走到终了就重新开始。施德开始在春天,增长在夏天;刑罚开始在秋天,延续至冬日。只要刑罚德政没有失误,四时就能如一地发展。若是刑与德偏离正确的方向,四时便要逆行。行事不成,就一定会遭遇大祸。国家每月都有三种政事,国事必须遵照时令来治理,这才可以真正起到为政治民的作用。不按时令的话就会遭到死亡,不治理的话就会遭到败亡。国家有四时的不同政令,坚决执行着圣王的政事,那么,春夏秋冬四时应做的事情就要安排得各得其所,还要同时以上述三政作为必要的辅助。


核心内容解读

        为政应取法自然,遵从时令,是先秦时期颇为流行的思想,《逸周书·时训解》《吕氏春秋》以及大小戴《礼记》均有类似文献,而《吕氏春秋》春夏秋冬各“纪”之首所言,以及《礼记·月令》所表,与此篇内容又有高度的相似。遵从时令,兴举政事,遵从时节,施德刑杀,是所谓的“刑德”观念的重要内容。

        本篇结合阴阳五行阐述春夏秋冬四时的特质、品格,明确指出每一时节应当实施的具体政治措施,强调了遵循四时规律对于治理国家的重要意义与违背此规律的危害。文章体现了“天人合一”的思想。

        《四时》《五行》都把宇宙视为一个复杂的多层次的结构,上制约下,大制约小。《四时》把自然与人事分为五个层次,即道、天、地、德、政、事。德指五行之德,即一年四季的不同的性质和特点。政指由五行而引出的必然的政治规定。事指人事。作者认为,这五者是一个顺向制约关系,即“道生天地”“道生德,德生正(政),正生事”。这里显然吸收了道家的东西。《四时》说:“天曰信明,地曰信圣,四时曰正。”人君能法天、法地、法四时,即为明圣,也就可以治理好天下。

        天、地、人统一,是阴阳家的政治总体思想。这种思想具体化则表现为“时政”,即根据天地运转、四时变化、五行之德引出来的四时政治原则。关于这些政治原则,前章《月令》中已有介绍。

    《四时》把一年的活动概括为三句话:“圣王务时而寄政焉,作教而寄武,作祀而寄德焉。此三者圣王所以合于天地之行也。”政令要顺时,施教而后习武,设祭以示德,习武和设祭也要与四时相配合。作者认为,上述这些时政原则是不可更改的,君主必须遵从,不可违反,违反必败。所以又说:“唯圣人知四时。不知四时乃失国之基。不知五谷之故,国家乃路(败也)。”

在四时之政中,其中枢是农事。一切政事活动都是围绕农业生产而提出来的。当时经济生活以农业为主。农业最明显的特点之一是受制于天。农业不同于手工业,它不仅必须以自然过程为基础,而且在当时的条件下,农业在很大程度上还靠自然的恩赐。因此强调人的活动必须从四时,是符合农业生产需要的。

四时的运动规律是客观的,阴阳家以此为基础把政治方程化。这种方程拥有坚实的和充足的客观依据,这是它的内核。尽管在这个内核外包了一层又一层奇怪荒诞的寄生物,由于它有一个合理性的内核,所以仍然得到了广泛的传播。

对事物进行类分,是阴阳五行家的突出特点,他们把政治活动分成两大类,这就是刑和德。刑德又与阴阳四时相配。《四时》说:“阴阳者天地之大理也。四时者阴阳之大经也。刑德者四时之合也。刑德合于时则生福,诡(违)则生祸。”在四时之中,春夏主德,秋冬主刑。这样一来,刑德既获得了自然的论证,又使刑德符合于自然规律。作者提出,刑德两手要像四季循环一样交替使用,“是以圣王治天下,穷则反,终则始。德始于春,长于夏;刑始于秋,流于冬。刑德不失,四时如一”。

阴阳家强调天人合一,天人契合,但事情不是一帆风顺的。天会出现异象,人会有背离方程之外的举动,于是出现了天人相背的情况。由于作者主张人随天数,所以一旦天出现异常,人就应反省自问,检查自己的行为是否离开了轨道。他们把天变说成是天对人的谴告。《四时》把天谴也规范化,文中说:“日掌阳,月掌阴,岁掌和。阳为德,阴为刑,和为事。是故日食则失德之国恶之;月食则失刑之国恶之;彗星见则失和之国恶之,风与日争明则失正之国恶之。是故,圣王日食则修德,月食则修刑,彗星见则修和,风与日争明则修生。此四者圣王所以免于天地之诛也。”天谴论无疑是一种神秘主义,是胡乱猜测。不过在胡乱猜测之中还应看到如下两方面的意义:其一,君主与天并不完全是同一体,君主的行为也不完全体现天的意志和要求,其间会出现矛盾和相背离的现象。此时君主的权威应服从天的权威。于是在君主头上出现了一种超级的玄想的钳制力量;其二,与天时相应的政治原则是不可更易的法则,君主必须执行它,绝不能改变它。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这两点对权力无上的君主都有一定的制约作用。当然,这种制约只表现在理论上,它能不能转化为现实,还需要其他许多条件。

《管子》学习的背景知识

阴阳家的产生和发展(节选)

        阴阳家以阴阳五行为理论的根干,但是阴阳五行并不是阴阳家的专利,儒家、道家也讲阴阳、五行。阴阳五行观念的产生与阴阳家的诞生没有必然的关联,即不是有了阴阳五行观念就有了阴阳家。因此,在追溯阴阳五行观念的起源及早期发展之后,还需要对阴阳家的产生和对阴阳五行观念的运用与发展加以考察。

一、方士和术数

      春秋战国时期,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学说,形成了大大小小的一些学派。后来的史学家对此加以分类,而冠以各种名称,如道家、儒家、阴阳家等等,以示各学派之不同。这些学派的名称,有的在先秦时期就存在,其学派之存在名副其实,如儒家、墨家;有的就现在所能见到的文献而言则没有,如道家、名家、法家,这些“家”可能只是一些学术宗旨大体相同或相近的人的聚合。阴阳家的名称,在先秦时期也没有,但无论名称有没有,这个学派是存在的。

      现在所知的对先秦诸子学派加以系统分类的第一人是司马迁的父亲司马谈。按照司马谈的说法,阴阳家主要讲阴阳四时、八位、十二度、廿四节等数度之学。司马谈勾勒了阴阳、儒、道、名、法、墨六家之学的梗概,但是没有追溯各家的学术源流。司马谈之后,刘歆(前46?—公元23)对先秦诸子学说作了更为系统全面的划分。刘歆在司马谈所分的六家之上又加了纵横、杂、农、小说四家,共为十家。刘歆认为小说家很不重要,“诸子十家,其可观者,九家而已”。刘歆也是第一次系统描述各家的起源。刘歆的观点,就是“诸子出于王官”。

刘歆“诸子出于王官”的说法很有影响。

        后来的学者,如章学诚(1738—1801)、章炳麟(1869—1936)等都对它有所发挥。这一理论的要义是认为在诸子百家兴起以前,官师政教合一,学在官府。到了春秋末期,由于周室衰微、王纲解纽,王官散于民间,诸子之学兴起。诸子之学都由其王官之学而来,都各与某官有渊源关系。 

      按班固《汉书·艺文志》所载刘歆的观点,儒家出于司徒之官,道家出于史官,阴阳家出于羲和之官,法家出于理官,名家出于礼官,墨家出于清庙之守,纵横家出于行人之官,杂家出于议官,农家出于农稷之官,小说家出于稗官。

    现代学人对刘歆等人主张的“诸子出于王官”说,提出了不同的观点。胡适认为刘歆完全错了,诸子之学都是立说以救时弊,与王官没有什么关系。冯友兰则持调和的观点,认为刘歆大体上不错,但也有不对的地方,如他把诸子之学各归一官,有时也是任意的。冯友兰认为春秋以前即周朝原来的社会政治制度是贵族政治社会,贵族养着一班专家即有专门知识的人才替他们办事,后来由于社会变动,贵族政治被破坏,贵族流为平民,而所养的专家则大多失业而散在民间。这些失业的专家原来都是官,有的是周王室的王官,有的是诸侯国的小官,失业之后在民间抱着自己的专门知识混饭吃,于是不同于官学的私学兴起。诸子之学就这样产生了。诸子之学出于混饭吃的职业,而这职业是出于官,所以诸子出于官。当然也有的职业与旧日的官不相应,是新职业,而诸子之学中有的是出于这新职业,所以不应该都具体指定某一家出于某一官。

      按照刘歆、班固的说法,阴阳家出于“羲和之官”,即主管天文历象的官员。冯友兰对此的修正是认为阴阳家出于方士。他认为古代贵族多养有巫祝术数专家,后来贵族政治崩坏,这些专家流落到民间,靠卖其技艺为生,就成了方士。司马迁说方士传阴阳家邹衍之术,实际邹衍之术也是出于方士。

      方士是士的一种。方士的兴起,与春秋战国时期士阶层的兴起可能是同步的。士阶层的兴起问题,近代的研究可谓多而又多,这里不再一一介绍。可以肯定的一个历史事实是,士作为独立的社会阶层,始于春秋战国之交。因此,可以推断出方士阶层的出现也是在这时期,方士所做的事主要也就是巫祝术数之类。那么做这种职业的是否都是原来的贵族所养的专家呢?可以说是,也可说不是。可以说有一部分是原来贵族所养的专家即在政府里供事的官或职员,有一部分则是原来只是业余从事或者说兼职的人员,后来才以此为职业,成为了方士。

        方士就是术数之士。关于术数的情况,《汉书·艺文志》根据刘歆的《七略·数术略》将数术(术数)分成六种即天文、历谱、五行、蓍龟、杂占和形法。又云:“数术者,皆明堂羲和史卜之职也。”天文,是“序二十八宿,步五星日月,以纪吉凶之象”;历谱,是“序四时之位,正分至之节,会日月五星之辰,以考寒暑杀生之实”;五行,“其法亦起五德终始,推其极则无不至”;蓍龟,就是占筮和龟卜;杂占,“纪百事之象,候善恶之征”,就是根据物象来推吉凶,如梦占之类;形法,包括相术及堪舆等等。这六类术数,可以说已将当时和此前的种种都囊括在内。这些也确实是由某些职官如史、卜之类的执掌的。这些职官后来流落民间而成为方士。当然,并不排除官府之外民间也有这方面的专家。

      阴阳家出于方士,但方士并不等于阴阳家。《汉书·艺文志》将阴阳家置于《诸子略》,而又别为《数术略》,可能认为阴阳家与方士还是有区别的。宋代的陈振孙就关注到这一问题,他在《直斋书录解题》中说:“自司马氏论九流,其后刘歆《七略》、班固《艺文志》,皆著阴阳家,而‘天文’、‘历谱’、‘五行’、‘卜筮’、‘形法’之属,别为《数术略》。其论阴阳家者流,盖出于羲和之官,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拘者为之,则牵于禁忌,泥于小数。至其论数术,则又以为羲和卜史之流。而所谓《司星子韦》三篇,不列于天文,而著之阴阳家之首。然则阴阳之与数术,亦未有以大异也。不知当时何以别之。岂此论其理,彼具其术耶?”陈振孙虽未全然肯定论理与重术之别,但其论得到章学诚及现代学人余嘉锡等人的肯定。

    李零综合前人之说,认为“《汉书·艺文志》中的阴阳家是分为两类,凡自成一家言如邹衍之书者,多归入《诸子略》‘阴阳家’,而‘虽有其书而无其人’的实用书籍则归入《数术略》‘五行类’,可见是属于同一来源。尽管汉以后阴阳家的书亡佚殆尽,但揆之遗文剩义,参以后世之书,证之考古发现,我们不难看出,它主要是以谈天道为主,根源是数术之学”。依此,阴阳家与一般方士的区别也就能看清一二。阴阳家应该说是方士中出类拔萃的一类人。被称为“家”不仅是因为他掌握了某种技术如占梦、命相之类,并以私人身份传授这些技术;而且是因为他掌握或提出了一套理论,并且用这套理论解释宇宙—社会—人生,还希望用这套理论和技术去干预政治和社会事务。

(未完待续)

参考资料

《中国政治思想史(套装共3册):先秦卷+秦汉魏晋南北朝卷+隋唐元明清卷》,刘泽华 主编,浙江人民出版社,2020年1月

《中国阴阳家(国学大观系列)》,陆玉林 唐有伯,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9年06月

《管子(全二册)——中华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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