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职场也是十几年了,但是这次这个事还真是第一次遇到。
月初,公司新招了一个90后小姑娘,取代我的工作的。人事经理叫产品经理给我带话,说要辞退我,嗯,辞退就辞退吧,只要按劳动法程序走就好。既然带话了,我就想,人事应该给我一个赔偿协议啊,所以我就问了两次产品经理,人事啥时候来找我。我觉得事情已经定了,就速战速决嘛!不喜欢拖拖拉拉的。产品经理说法务已经在写协议了,很快的。那我就等吧。大概两个星期以后,终于等到了人事经理来找我,谈的还挺好,好聚好散嘛!人事经理说得也还蛮客气,说不是我的工作态度问题,也不是工作能力问题,就是公司领导觉得我薪资高于同职位的同事,公司业务暂时也还不赚钱,需要开源节流,所以想把我换掉,不过人事委婉的表达了,希望我自己先找工作,希望我主动离,还说他有一些群,可以帮我做个内推。我也直接说了,按照劳动法1.5赔偿。从法律上来说赔偿N+1,但是我想着新同事都入职了,从情义上来说,N我也ok。
然后时间到了周一,终于看到了一张赔偿协议。电子版的。告知我最后上班时间3月31日。
我以为这份工作终于要画上句号了,我都想好了我的朋友圈要发个:感谢这一场相遇,后会有期,江湖再见!多么的洒脱啊!我还约了愚人节的鸟窝,想着要跟女朋友们聚聚,太久没进窝赋能了。3月31日到了,上午没有人事来找我,因为想着,我还有三个小时的调休,我可以提前下班陪娃,于是主动联系了人事经理,可以办离职了吗?人事经理说稍等,叫我先做交接,我就说文档我有发同事。之后就没有动静,看着时间都过了我的调休时间了,所以又问了下时间是否可以,被告知他不在公司,找另外的人事小姐姐要表格(离职申请),还好我及时咨询了老唐,给了我建议,不要写离职申请,不要落入他们的圈套。然后不曾想,他们一计不成,再生一计,人事小姐姐跑过来跟我说,我们的上司叫你明天不用过来上班了,因为协议上写的最后工作日是3月31日,节后再过来办离职就好了。他们真的是三打白骨精的耐力都用上啦!我都差点想,那我明天的鸟窝是不是可以不取消了,可以继续赴约了。然后老唐再一次提醒了我,那个协议都没签字,就是废纸一张,你无故旷工三天就是自动离职,不要被套路了。
时间就这样磨到了下班点,我的调休申请也不得不撤销。不过当我想明白以后,我按照老唐的建议给人事经理发了信息。
但是愤怒,生气,失望,这些情绪还是裹挟着我,我真是气的回去之后滴水没沾,娃的作业也没辅导。我继续找老唐咨询仲裁的事,我找队友吐槽我这活色生香的故事。我在朋友圈里疯狂泄愤,我从书里找到支撑我战斗下去的力量。是的,这个时候,已经不是钱的问题了,而是一个员工的权益,是迎难而上还是委曲求全?我知道我会瞧不起退缩的自己,而活出自己,不就应该在困难面前维护自己应该有的权益吗?我甚至知道,遇上这种事的人不是我一个人,如果都妥协了,那劳动法就没有任何意义。我不是公司辞退的第一人,我预测我也不是公司辞退的最后一人,所以没有妥协的余地。曾经我是带着信任,带着情义在的,不曾想公司瓦解掉了我最后的情义和信任。所以我已经想好了,当公司想再次找我的时候,就必须白纸黑字的N+1的赔偿,用法律来维护彼此最后的体面。
想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