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时候,机缘巧合之下认识了同一楼层的隔壁班的一个女孩,从此和那女孩、她的闺蜜及闺蜜的男朋友“脸盆哥”——那个笑起来藏不住两颗虎牙的帅气学长组成了绝妙的四人行。四人曾一起逃课在夏日的雨中俯瞰小县城的全貌,一起在大妈跳广场舞的公园中央席地而坐,摆放蛋糕,点燃蜡烛,在无比温馨的氛围中举杯痛饮,零食遍地中庆祝着她闺蜜生日快乐……四个人的点点滴滴填充了高二的记忆。除却她的相貌,印象最深的便是她那一手遒劲老成的字体,丝毫没有女孩子家的那种秀丽小气,即使比起男生的字体也不遑多让,当时字写得一塌糊涂的自己对她真的是羡慕嫉妒就差恨了。后来痛定思痛,发奋图强,,在每个中午挤出了午睡的一个小时一页页临摹着庞中华的楷体……回来虽说还看着顺眼,和她的字相比依然相形见绌。有天她忘带语文课本借我的课本以解燃眉之急,当时心里还盘算着她打开课本刹那间的神情呢,不料下课之后就立马归还了课本,并直言不讳道看到那惨不忍睹的字已无继续翻阅的愿望,索性不如睡一觉……顿时内心受到一万点伤害,虽然本少的字是难看了几分,但也不至于这么赤裸裸地说辞啊……一边却不忘感慨“果然颇具我的风范,噢,不对,她已经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了,我睡觉之前还不忘看看讲台上老师的脸色已揣度其心情再睡……”后来越来越理解她那种不想打开丑字遍页的心情了。今天自己的字依旧难看,但相比于之前已是突破了质的飞跃,如今难看之中隐约有几分张旭狂草的笔意豪放和体势连绵。看到那或杂乱或软弱无力或毫无气势可言的字体时,已然再没继续读下去的欲望。这也是那那女孩除了爱情之外教会我的最重要的一件事,追求极致,自然能清晰感受到别人与自己的差距,除了辛勤付出,别无他法缩小这种差距。
后来,天各一方,各自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