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北京时间2017年1月21日----不仅是美国第四十五任总统唐纳德.特朗普上任的日子 (因时差的原因,美国1月20日上午11时是中国的1月21日),而且是我离开职场的第一天。
总想在这一天写点什么,想了几个题目,都觉得不合适,那么就暂时起个题目叫“我的故事一”吧。之所以叫这个题目,有两点,一是要写一些发生在我身上的事,但可能不全是故事,而是一些成长经历,学习心得,人生感悟,读书笔记等等。第二,叫我的故事一,而不是我的故事,就是要写连续剧(算了,不开玩笑了,以我目前写作的水平还想当编剧),换句话严肃的话,就是要开始我的写作之路,要一直写下去,不为别的,就是为了给人生留下一些痕迹。
“做自己喜欢的事情”的想法由来已久,但一直没有找到自己喜欢的事情。直到有一天看到一段文字大致是说,所谓喜欢的事情就是一件事情你做的非常成功,以至于它给你带来成就感,使你在周围的人群中脱颖而出,慢慢地你就喜欢上了它。这样的事情我身上的确没有,但我想明白了一点,喜欢这个词是表示人的主观的心里状态的,如果把“做自己喜欢的事情”的想法稍变一下,变成“做为自己的事情”,也是一件非常高兴的事,不是因为喜欢而做,而是因为高兴而做。所以想法就变成了“做为自己的事情”。在这里,我所指的“为自己的事情”都有哪些呢?例如,为自身成长不断学习、为家庭(包括爱人、孩子、父母)尽职尽责的事情都算是“为自己的事情”。
就是基于上面这样一个想法,我不打算再回到职场,而是为自己做一些事情。在这里,还有一个原因,记得有一段话是这么说的:“有的时候我们做出的选择,不是因为我们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而是我们明确知道自己不想要什么”。我原来的职场生活是我明确知道是自己不想要的。很简单,就这样,我下来了。
其实做一个重大的决定哪是那么简单的,都是很复杂、很综合的。其他原因也是有的,但都不是最主要的原因,以后有机会会提到。
啰嗦这么多,其实想表达的是:我从职场里下来了,而且我不打算再回去了,我要为自己做些事情,时髦的话是创业吗?不完整,包括但不限于。
这一年我已是不惑之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