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宠辱若惊,贵大患若身。
何谓宠辱若惊?宠为下,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
何谓贵大患若身?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
故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
【注释】
宠为下:得宠是不光荣的。“下”即是卑下的意思。
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这是说大患是来自身体,所以防大患,应先贵身。按老子说这话是含有警惕的意思,并不是要人弃身或忘身。老子从来没有轻身、弃身或忘身的意思,相反的,他却要人贵身。
【今译】
得宠和受辱都感到惊慌失措,重视身体好像重视大患一样。
什么叫做得宠和受辱都感到惊慌失措?得宠仍是下等的,得到恩惠感到心惊不安,失去恩惠也觉惊恐慌乱,这就叫做得宠和受辱都感到惊慌失措。
什么叫做重视身体好像重视大患一样?我所以有大患,乃是因为我有这个身体,如果没有这个身体,我会有什么大患呢?
所以能够以贵身的态度去为天下,才可以把天下寄托给他;以爱身的态度去为天下,才可以把天下委托给他。
【引述】
这一章老子强调“贵生”思想。老子认为一个理想的治者,首要在于“贵身”,不胡作妄为,这样,大家才放心把天下的重责委任给他。
上一章说到圣人为“腹”不为“目”,但求建立恬静安足的生活,而不求声色货利的纵欲生活。这一章说到“为腹不为目”的“圣人”,能够“不以宠辱荣患损易其身(王弼语)”,才可以担负天下的重任。
老子开头说:“宠辱若惊”在他看来,“宠”和“辱”对于人的尊严之挫伤,并没有两样。受辱固然损伤了自尊,得宠何尝不是被剥夺了人格的独立完整。得宠者的心理,总是感觉到这是一份意外的殊荣,既经赐与,就战战兢兢地唯恐失去,于是在赐与者的面前诚惶诚恐,曲意逢迎,因而自我的人格尊严无形的萎缩下去。若是一个未经受宠的人,那么他在任何人面前都可傲然而立,保持自己的人格之独立完整。所以说:得宠也是卑下的,并不光荣的(“宠为下”)。
一般人对于身外的宠辱毁誉,莫不过分的重视,就像如临大患一样。甚至于许多人重视身外的宠辱毁誉远超过了自己的生命。因此老子唤醒人家要贵身,他要人贵身像关注大患一样。
“贵身”的观念,可见于四十四章。一般人亟亟于身外的名利,而不顾惜自身,所以老子感慨的发问:“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贵身的反面是轻身,二十六章中,老子责问轻身(作践自己性命)的君主:“奈何万乘之主而以身轻天下?”
这一章颇遭曲解。前人多解释为“身”是一切烦恼大患的根源,所以要忘身。一个“贵身”的思想却被误解为“忘身”。造成这种曲解多半是受了佛学的影响,他们用佛学的观点去附会老子。肉体和精神这两个部分是构成人之所以为人的充分而且必要的条件,也即是构成人的生命的充分而且必要的条件。有些人把“身”视为“肉体”的同义字,再加上道学观念和宗教思想的影响,认为肉体是可悲的,遂有“忘身”的说法。
其次,老子所说的:“何谓贵大患若身?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这一问一答,老子的答词是陈述的语句,并不是价值判断的语句,而答词的重点应是落在“身”字。老子只在于说“身”是一切的根源,大患的渊源也来自于“身”。从上下文来看,老子很明白的表示:如果“贵身”,自然可减除许多外患(外患的由来都在于“为目”——纵情纵欲的贪求);如果“贵身”,自然会漠视外在的宠辱毁誉。这样的人,才能担当大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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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说明:内容参照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