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用工平台与劳务派遣从工作形式看差异化不大,以至于二者极易混淆,但实际情况二者都有本质区别。
一,支付对价的对象有差异
劳务派遣是一个劳务合同关系,用工单位通过派遣各个企业向公司员工支付薪资,公司员工向用工单位可以提供劳动服务,各个企业面对劳动力的使用支付对价。灵活用工平台是一个承包合同关系,各个企业面对完成的工作成果支付对价。
二、,的业务的独立性有差异
因灵活用工平台面对的是具体的业务,以至于灵活用工平台服务供应商都要主导的业务的进度,维护现场人员。劳务派遣则由实际情况用工单位控制的业务进展,派遣员工一切受控于用工单位,由用工单位对其对其进行维护,劳务派遣机构不牵涉认可的用工单位的的业务原因。
三、,给付员工工资的标准有差异
劳务派遣公司员工被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常见依照规定用工单位的正式公司员工,实施运行同工同酬。灵活用工平台的薪资则一切由灵活用工平台服务机构确定并对其进行发放。
四,费用结算周期有差异
劳务派遣人员与用工单位的正式公司员工相同,由用工单位按月将其工资支付给派遣机构,派遣机构在支付给派遣员工,以至于派遣机构与用工单位相互之间常见是依照规定月对其进行结算的。但灵活用工平台则有差异,灵活用工平台服务供应商与用工单位相互之间常见依照规定的业务的进展程度约定结算周期。
灵活用工平台在组织相互之间和组织内部变得越来越多见的。雇员与各个企业的关系变得越来越平等,人力资本在崛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