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徐枫能够身处在皇家的图书阁中,也是靠着一年年的积累下来的学识。
自小和神童一样刻苦努力的融入这个时代,论谁能比李上卿这个本家人更懂升迁之道呢。
只用短短十一年三个月就已经到达上三品,从县令到郡守府文书再到监待御史到中丞。
再上一步就是大名鼎鼎的三公九卿之位啦,目前的上官就是家族间互相交好的冯去劫。
其不太出名的父亲是和李斯叔叔一起的搭档右丞相——冯去疾。
来这里也过了许久了年龄也步入中年时代,看到自己想要知道的过去后顿感官场无趣。
在不断的借这职务的便利寻找文武百官的麻烦,让下属爪牙和门吏半夜时候去爬其的墙角。
平时各种渠道探听各级管理者的秘密趣事,顺眼的和比较上道的就送点礼物就可以了。
和自己唱反调对着干吹胡子瞪眼的参一本,奈何这样的日子在秦二世去巡游后都变了。
朝中那些徐枫都敬佩的正义凛然的被问罪,溜须拍马的那一批倒是莫名其妙的受提拔。
更绝的还在后面泱泱皇庭居然听一个阉人的,整天下达的诏书皇榜也是鼠头蛇尾的内容。
不是什么远道而来的奇珍异果就是稀兽古玩,明珠宝饰更是一大把一大把的往皇宫里送。
修建劳役更是毫不关心的家家户户的征集,万里长城的建设更是一刻不停的输送民丁。
上朝的时候也不知不觉多了不少新的面孔,各地郡县的实权将官更是被其一波大换血。
关外皇帝回到咸阳城后对赵高等内侍的信任不减反增。
早晨朝会时还拉上来一头送来的幼小麋鹿,大言不惭的当着所有人的面告诉秦二世这是一匹能快速驰骋疆场的千里俊马。
胡亥酒醉醺醺的听后笑着轻声反驳到:爱卿可是又在开玩笑了,这明明是巴掌大的一头小鹿。
怎么能是高大威猛的马儿呢?你当我是上了年龄老眼昏花,啥都看不见了吗?赵高:陛下多虑了,奴才怎么敢欺瞒你的火眼金睛呢?如果您不信我说的话,那咱们就问问殿下的臣子们这到底是花鹿还是良马。
胡亥神志不清的下意识回复道:那你就下去问问他们吧。
胡亥慢悠悠的边走边说:各位国家的栋梁之才们来帮咱家和皇帝看看这到底是我说的对还是皇上说的对呢?这是不是世间罕见的好马!一部分只会溜须拍马的臣子率先附和这是马。
后面大部分新扶植起来的官员也跟着纷纷赞同。另一小部分刚正不阿的大臣直言不讳的说这是一头小麋鹿。
其他的都和李枫一样保持中立沉默不语。后来那些敢于仗义执言的勇敢之士被贬的被驱逐,被莫须有罪名关押下狱离奇失踪。
从此朝堂上的风向就顺应了赵高的心意,在胡亥面前都可以含糊其语说一不二。
他说的话下面的王公贵族莫有不从的。无论怎么极其离谱的话语都有大部分大臣在一旁阿谀奉承。
时间流逝在前二零八年以冯去疾李斯为首的忠臣冒无恩谏言,被奸伪的宦官们在二世君主胡亥耳边吹妄语。
赵高当庭擅自做主命令禁卫军将三人打入天牢,皇帝在上位不以为然还下旨要深究其所行。
冯去疾和冯去劫父子在狱中深受酷刑百般折磨,抱着不堪受辱的想法在阴暗潮湿的地方决然自杀。
另一边不明所以的李斯在牢中还多次上书,但是都被赵高的手下爪牙在暗中偷偷扣留。
叔叔李斯还被赵高在背后篡夺教唆的大臣们诬陷想要谋反,就这样又再次受到了严刑拷打被迫承认罪行。
在七月的时候和儿子李由被具五刑处腰斩,还将其所有的三代以内的直系亲属连带夷灭。
李枫家族也害怕最后受其牵连偷偷离开京城,官职什么的都交给了下属的亲信后不辞而别。
家族的人像是惊弓之鸟一样四散而去了无踪迹,作为朝廷高官的李枫自然而然的被隔离族外。
由于是行事匆匆的溜走并没有带多少金银。乘坐马车日夜不停的想要赶往不为人知的地方,除去必要的采购食材之外其他的时间都在马车上。
担心被别人看出端倪还咬牙雇的豪华四骑,短短几天李枫就已经花的快要倾家荡产了。
也为了自己的安全考虑找了件很朴素的衣服,独自陡步的走向一个人迹罕至的地方。
在陌生的环境下也不敢到处询问和客栈住宿,中午饿了就吃前天早上买的有些发硬的馒头。
要不是样子长的白白嫩嫩的真的难以启齿,可小口吃的感觉味道真的很让人难以下咽。也没有地方可以生火给煮一锅的当然也无锅,兜里也只剩下用身上的华贵衣服宝玉换的碎银。
长的就像无良奸商的当铺掌柜还贼眉鼠眼的砍价,看着李枫的神情变化越是着急就越往下降。
口才对辩的时候肚子还不争气的咕咕的响,更让那利欲熏心的老板心里心花怒放的开心。
边争论边用编造扭曲而又显得老道的话语,把千金难寻的完美纯色翡翠良玉贬得一文不值。
把看遍天下奇物的李枫气得差点都要原地爆炸,后来又货比三家的转战街上的其他的商铺。
结果讲了半天拿不准货的伙计请出没见过世面的老板。当家人一出来才开始看到物品表面光滑透亮的性质,幽暗鬼精的眼神都好像要闪出一道藏不住的光芒。
内心狂喜的又是一遍遍的来回忽悠品质欠佳,还若无其事的装作宝石行家进行触感鉴定。
最后一脸痛惜的摇摇头说将这不值钱的玩意收下给小辈当玩具练练手。李枫听了半天差点都要怀疑宝玉的真假了,心神动摇的他又偷偷摸摸的去偏远的去看。
一个个不是假装毫不在意就是说此物不过是用一颗有瑕疵的石头,在加之不专业的工匠稍微加工粗糙雕刻而成。
不死心的李枫终于鼓起勇气去看起来金碧辉煌的店铺鉴定,还是被其里面的管理者用打发落魄乞丐的态度表示勉强收下。
赌气跑出去感觉身体饥肠辘辘的李枫还是忍受不住生活的考验,在临近的一个不起眼的当铺用铜板收购了。
华丽而又绚烂的衣物也被其用碎银顺带一起拿下。
附近的几家当铺每个当家人都用似笑非笑的眼神目送李枫的离去。因为谁都知道这东西远非数金就可以拿下,他们越是想要就会越是不断用心贬低其值。
就算拿下了也没有办法留在自己的腰包里,自己有多大能力他们这些行家此谁都清楚。
在这些特殊的交换渠道里面总有人背后操纵,哪怕是刚买的金银饰品拿去卖买也会大幅度贬值。
再被其以巨大的利润收购哪怕是融化在制作成型价值也能在翻百倍。刚成功收尾的底层商家掌柜在晚上向后贡献,被以才区区远高于十倍的价值金银默然收下。
定制的衣服再次以旧换新在高端卖给上面,层层节节的用永不秘传的简单方式办法剥削。
这些见不得光的行业内幕自然会不为人知。而一切的发生是正在为晚上发霉食物烦恼的李枫所不关心的。
按照前世的脑海记忆好不容易终于快要到达会稽郡。来搞一个令人难忘而又感受颇深的故地重游,在用自己这些年积累的学识当一个说书先生都绰绰有余。
结果天佑不测风云在半路上遇到络绎不绝的人形长队,没错很倒霉还没来得及开口就被加入了其中。
在沿途护送的秦兵呵斥谩骂声中李枫才明白这是不好干的差事,只听前方骑马的管事将领主动向李枫搭话:小伙子,你过来,我有点事想和你说,
接着就是对着你就是一顿夸,步入中年的他被赞美的说什么看着像邻家年龄很小的读书人。还有什么骨骼健壮肯定有大前途之类的话,不怕陌生慢慢的套近乎说着自己的不得已诉求。
接着就是二丈和尚摸不着头脑的被送进来,偷偷问身边的热心大哥才明白是去服徭役。
因为路上时常下雨又没有药进行疾病治疗,不仅大大的延误了行程还走没了不少的人。
待人和善的李枫就这样被陌生人当了冤大头,来这里和大家一起长途跋涉干苦力修长城。
美其名曰是立不世之功为后辈谋取天大福利,听说前几批送过去的都没有看见人回来过。
现在刚好又是春季的四月份梅雨绵绵时期,怕因为完不成规定任务的管理者不断压迫。
沿途的士兵也不管泥泞润滑的山路使劲催促,打的每个劳工身上都有好几个青紫的伤痕。
有的甚至用长乾刀背不管轻重的强行捅戳,这让李枫一行人在私下怨声载道的疯狂蔓延。
几乎每隔几天就有人被护送的偷偷给处理点,持续了一个月半的队伍中伴随着有人带头。
全部不顾生死的进行大规模的产生暴动骚乱,领兵前行的秦都尉在如此局面下临危不乱。当场果断的下决心斩杀了几个前面的民夫,本以为杀鸡儆猴的做法能压制住这频繁场面。
谁知如此毫无人性的行为惹的众人拼命反抗,在大量人数的优势下众人悍不畏死的用身体压住秦兵,剩下的获得自由的老百姓也没有趁乱逃跑。
都团结一心的抢夺士兵手中的武器揭竿起义,聚集成大堆拿着为数不多的刀剑扫平路障。
将混乱而亡的马匹酒肉全部拿出来犒赏大家,在行进到一个村庄时李枫和几个乡民去抓鱼。
突然就听到有人在一边大声的惊呼发现奇物。一个看起来好像没见过鱼的农夫掏出神迹,定晴一看居然从活鱼嘴中弄出耒一道金黄色布条。
近处的李枫越看越像自己当铺在卖了的衣角。脸色古怪的跟着那些不太识字的念出字意:“大楚兴,陈胜王”。起初喃喃自语的习惯性的品味结构表达的诗句感情,谁知刚简单的明白过来就是字面的简谱意思。
就有人下午多喝了二两米酒高声喊出这句话,身边的同伴刚好又全是原楚国的地地道道的民众。
听到故国的名号也不管三七二十一的紧跟风,藏在内心深处的爱国情怀更是不受控制的随着声音迸发出来。
作为楚国的没有什么比听到让楚国重新繁荣兴盛更让人热血沸腾的了,身边不明所以的民众用听到的故事以讹传讹的方式引出了天降预言。
听有人给我说在河边看到一条大活鱼嘴里吐出一道金黄色的光芒,像是上天降临的圣旨一样展开,上面写着大楚兴,陈胜王。
没有人关心陈胜是谁,只知道自己贡献的力量可以让楚国复兴。打倒残暴无道的秦国,过上衣食无忧的好日子,这就足够了。
最后在吴广的暗中派人推动下让陈胜领导大家,至于李枫心里还在想着那布条怎么和我当初身上穿的那么相似。
纹路线条定制位置都是那么的相差无几的,但还是随大流一起携着大众一起勇敢前行。用布条制作的简陋旗帜上面用烧黑的木碳浅浅的写着陈和吴的旗帜。
两个人自封首领到处征伐为秦办事的官吏,过程中也根本不需要什么有学识的加入其中。
甚至会读书写字的还会被其说成是秦的走狗,受到来自大家疯狂报复的拳打脚踢的制裁。
毕竟谁从反抗时都明白这次真的是上绝路,以秦朝的律法根本就没有给活着的可能性。
甚至等查明后还会连累到家里的父母妻儿,这是每个来自楚地的热血汉子都不能接受的。
他们拼命的残忍砍杀和报复和秦有关系的,以此来掩盖曾经的善良老实和恐惧的心灵。
更多的甚至是真的想要跟着闯出一道康庄大道,如果走向美好幸福的道路被人像现在的情况一样被人恶意封锁。
那就真的需要勇敢无畏的英雄来涌现打破禁锢。就像如今被李枫十分敬佩的陈胜吴广一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