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灯记
向你借一盏灯,暖色的灯,若烛焰般不需要很亮。算是给我点自信,我来说说我的故事。
我的衣柜里尽是些冷色系的衣物,当我意识到它们的存在,是同我有着某种联系后,我想,用它们来做引子是再好不过了。
如:藏蓝针织衫,宝石蓝外套,黑色棉衣。或者是色彩搭配和谐不强烈的,如:纯白同浅卡其色,淡蓝同茶褐色。这些装扮细想久了,便在脑海里生了一些物像来——藏地雪白的冰川,暗青的岩石以及湛蓝平静的湖泊,一切都在沉着,静着,很冷但又离温暖很近。这些低调而不招人眼的衣物似乎是我下意识的一种保护。这个发现让我有了种莫名的兴奋,觉得性格是个很奇妙的东西,它会在潜意识里操纵着你的一言一行。
我是个不善言辞的人,喜欢《沉默的大多数》这个标题,纯粹的喜欢,还有三岛由纪夫的一句名言——精致的沉默凌驾于一切之上。
大多数人对我的第一印象便是觉得我不太爱搭理人,几乎都会给我贴上“高冷”、“安静”、“不食人间烟火”、更严重点便是“拒人千里之外”的标签。
这便是现在的我。愿你的灯能继续借我。
大人们总是嗔怪我的不言辞,有时候表达的迟缓了些,还误以为自己呆头呆脑的,读书读傻了。
我父亲常说,我小时候特别活跃,他喜欢那时调皮的我,总是说不知道为什么现在却变成了这样。而我总带了一种使命感的认为,这是上天赐予我的,是注定要与常人不同的。我想小时候是借着天真岁月里的没心没肺,这是挺容易活成一种大人们喜欢的活跃孩子的。
我的童年是欢愉而丰富的。我是一个爱幻想的人,小时候特别自恃比其他人想象力丰富。我利用着自己的想象力,并从未担心有一天会用尽它。
我把想象力一部分花在和小伙伴玩耍的时候——各种角色同情节。还有一部分想象力花在了笔下,我有许多漂亮的笔记本,它们用来画漫画,画想象中的游戏角色,故事角色,广告海报,以及写一些为数不多的小说——小说那时是不值一提的。
那时候对于绘画充满了单纯的狂热的喜爱。对于我的兴趣,父亲也是大力支持的,他经常为我买了厚厚的一踏绘画本,一大盒水彩笔还有蜡笔。后来绘画本已经满足不了了我的狂热,一盒接一盒的粉笔出现在了家里,从此便更加肆意了。门前的水泥地上常被我画得花花绿绿的,有时候画到隔壁家的地上,隔壁家的伯伯就用着大人常吓唬小孩的口吻说道:“哎!哎!画出线了,不能过线!”然后便赶紧退回到自家的空地。然而过了段时日后,这种吓唬便不受用了,偏偏就要画过线。
粉笔是用了一盒接一盒,家里的白墙壁也遭了殃。如果当时你来我家,我家到处可见用粉笔和蜡笔画的小人,小动物,房子。从客厅,到楼梯,再到父母的房间,粉笔涂鸦在墙上,那场面回忆起来也是相当壮观。这些画在当时是充满故事性的,我会一边画,一边说着里面的故事情节的发展。我母亲同别人聊天时,说到这时总说,他一边画的出神还一边一个人说着,特别来劲。现在想想也是蛮有意思的。
再长大了些后,关于绘画我有了一个特别的喜好,就是特别着迷于画城市。由一个个长短不一的立体小矩形,密密麻麻的聚集而成。城市里会有公园,几座标志性的大厦,还有铁路——是照着地图上的铁路图例画的。
父亲以为我只是单纯地喜欢城市,长大了以后想住在城市,还告诫我说,以后想住在城市,就要努力读书。这个观点说有也是有的,但不是主要的,大人们看待孩子的眼光总是这样单一。
事实上对于画城市,我认为是一件很有成就感的事,拥有了一座城市,那种庞大的统治感,造世感让我情有独钟。由自己的笔来操控着这一切。至今我还对一些修建城市的游戏,以及看到某些地方有着大片房子的模型展览也是颇感兴趣。
那时对于小说的涉及是极其有限的。后来父亲开始每年都为我订阅了很多杂志,比如故事画报的,科普知识的,美术绘画的,还有学习的等等。这些杂志在我的童年里极大的丰富了我的知识面,充实着在学外的时光。也就是从这时起,小说开始涉及到了那么一点点,然而还成不了气候。
家里的书渐渐多了,又出现了一台修补书籍的订书机。订书机出现让我有了一个有趣的想法,就是办“杂志”。整个程序是这样的,首先从笔记本上撕下一定数量的纸张,对折了,用订书机装订成一本小册子,然后便是画封面,杂志的名称会在之前早早的想好了,再是在扉页上写了两个大大的“目录”两字,最后开始画写里面的内容,旁边还会放了各种杂志作为参照。也办了许多,但没有几本是办完的。
关于书,我有着纯粹的喜爱,一本厚厚的有着别致气味的书。以及那种厚重感,是我喜欢的。
在上小学四年级时,有一件让我特骄傲的事。是在暑假,某个无趣的日子里,我无意中看见了某杂志上的征稿信息,然后就有模有样地写了那么一小片作文,没有用信纸就是从笔记本上随意撕下了一页。那时也是抱着无聊玩玩的态度,一个多月后,早已把此事忘得一干二净的我收到一个小礼物。那天父亲到邮局给我取了个包裹,里面是一本复古而精致的硬壳笔记本,对于我们那个小地方这本笔记本可是个新鲜的让值得人炫耀的东西。这便是编辑部给我寄回来的稿酬。
小学六年级时,我准备写一部长篇小说,但最终因为没耐心,写至八千余字时便结束了。印象深刻地是那本笔记本,银灰色的,封面是一只可爱的小熊。依稀记得是写了一个穷苦的乡下小男孩,他和爷爷住在一起,之后发生了一些幸运而神奇的事情。
真正意义上的写小说是在十四岁的时候,虽然写了整整一部十四万字的长篇小说,那种兴奋感,满足感让人映像深刻。可随着后来阅读量的增加,阅读范围的扩大,渐渐觉得那些文字连坨屎都不如,实在是令人汗颜。
但那时的一腔热血是值得怀念的。那阵子对于文字的狂热同小时候对于绘画的狂热没什么不同。我会用手机敲字敲到凌晨两,三点。在住宿学校里,早上五点多起来,第一件事便是打了鸡血般的摊开笔记本写东西,课间十分钟也不放过,吃饭睡觉前都还不忘构思情节。
但是同绘画比起来,写作对我而言是没有任何优势的。可在成长过程中,写作却成了我偏爱的对象,它给了我慰籍,给了我救赎,是漫长泅渡上的一截子木头。它是我长这么大坚持过最长久的一件事,我不知道坚持到最后会是什么结果,但我非常清楚,在当下能与文字结缘是件幸运的事。
再借你的灯最后一用,来说说关于我的其它事。
我喜欢某些气味,它们道不明,只是笼统地说好闻。如书页的味道,家里衣橱的味道,总有一种陈旧而迷糊的感觉。我曾经在某个旅行电台里听到这样一番话——熟悉的香水味,能给予人熟悉的安全感。或许能给这道不明一点补充。
我喜欢听音乐,这是一种极大的享受,尤其是感性的民谣类乐曲。我受不了没有耳塞,没有民谣的生活。不管是乘坐短途还是长途汽车,我都爱塞了耳塞享受着旅途。我的一些灵感也是因此而来的。我还喜欢那些十分考究,质地优良的衣料。关于衣料事实上也辨不出那些属上等之材,纯粹只因自我触觉上的感受。
我爱生活里的各种细小事物,琐碎而精致的,有种小资产阶级的味道,有了贮备后卧躺在深棕皮质沙发上,有了时间和精力去摆弄物质生活里的零部件。
然而这些皆属个人世界里的狂妄之谈。当我看到《金阁寺》有这样一段文字——“我还以幻想成为内心世界的王、成为冷静观察的大艺术家为乐。尽管我外表寒酸,可精神世界却比谁都富有。抱有一种难以拂除的自卑感的少年,认为自己是被悄悄挑选出来的人,这不也是理所当然的吗?我总觉得这个世界的某个地方,存在着我自己尚未知晓的使命在等待着我。”便深有感触,由此加深了我的狂妄。
但对于未来我是极其畏葸的,关于自我,总是作了许多缜密的计划,通过与周遭的格格不入架起一副凛然孤傲的姿态。虽然如此,但我是极不自信,极敏感的。
我不喜欢乐极生悲,而喜欢悲极生乐,我难以承受快乐后猛然生出的悲伤,所以大多时候我都是悲伤而严肃的,但悲极生乐也没这说法,确实让人有点惘然。
然而再怎么狂妄,也要点到即止。
我的故事就说到这里,谢谢你的灯,现在你可以熄灭了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