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温有着“黑色幽默”先驱称号的马克吐温先生,我爱极了他极度夸张的艺术想象,幽默、戏谑乃至离奇的写作手法。我爱他笔下妙趣横生、老实又天真的社会小人物,爱他对社会生活种种弊端和恶行的辛酸嘲讽和抨击,爱他的错位手法,爱他独树一帜的主题严肃却笔法幽默的艺术风格。
《百万英镑》是马克·吐温的一篇有名的中短篇小说,故事简述了美国的一个穷困潦倒的小办事员亨利•亚当斯出海游玩,冒失驶出海湾,在大海迷失方向,幸遇救,后随船来到英国伦敦。在孤独无依身无分文的时候,却发生了一次奇遇。
伦敦的两位富翁兄弟打赌,把一张无法兑现的百万大钞借给亨利,并以他在三十天内凭这张百万英镑的钞票能否活下去而打赌,看他在一个月内如何收场。在这一个月内,小办事员凭借众人无法兑换的百万英镑,四处游荡,衣衫褴褛时人们都挖苦讽刺他,待他拿出一百万英镑的钞票时,大家前后态度转变之大,对比鲜明,曲意迎合的姿态跃然纸上。人们争相赊账给他,让他免费吃喝享乐,穿着考就,他前后的差距并没有人拆穿他,反而使他成为久居不下的头条——腰缠万贯的怪物。就这样依靠无法找零的巨额钞票,他财运亨通,四海皆朋友,亨利不仅没有饿死或被捕,反倒成了真正的富翁,并且赢得了一位漂亮小姐的芳心。
文章以其一贯夸张的艺术手法再现小说中的讽刺与幽默,勾勒了不同人物在“百万英镑”面前的种种丑态,幽默滑稽,趣味横生,就如同一幅世态讽刺画,令人忍俊不禁,堪称经典。同时也揭露了20世纪初英国社会的拜金主义思想。小办事员的种种“历险”嘲弄了金钱在资产阶级社会叱咤风云、呼风唤雨的作用。
小说《百万英镑》中的那个年轻人,恰是马克·吐温的真实写照,他在美国内华达州“淘金热”股票泡沫中的经历,堪称屡战屡败,屡炒屡输,最终只能“不做那没影儿的发财梦,死心塌地奔自己的前程”。
在内华达州,马克·吐温曾是弗吉尼亚城中的一名记者,这座城市也是内华达州盛产黄金、白银的地区。在“淘金热”下,马克·吐温也未能免俗,而且他对传言和新的机会都十分敏感。当时,不少已经发现了黄金、白银矿山的矿主们正在纽约城出售他们的股票,以筹集资金,于是马克·吐温将自己的所有积蓄,甚至全部稿酬都投入到了购买白银矿山的股票中。
在购买之初,作为一名新闻记者,马克·吐温的耳目相当灵敏。他长期看好黄金、白银的走势,但他同时告诉自己,只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就应该卖出股票:或市值达到10万美元(这在当时是笔巨款),或内华达州选民批准了州宪法,马克·吐温认为这将损害白银矿山的长期价值。
随着股票的快速上涨,很快,马克·吐温便“退休”了,他不再从事新闻记者的工作。看着节节攀升的股价,他觉得自己非常富有,且十分满足,于是他来到旧金山,过起了奢华的生活。
在大多人心中,富人就是那个可以凭借着钱无所不能的形象,他们的一生似乎总是顺风顺水,他也可以叱诧风云,可以高高在上,他们总是被另眼相待。可是为什么有那么多人会嫌贫爱富呢,更喜于结交权贵呢?
首先,我并反对爱钱。但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我们应当有树立正确的的价值观,莫伸手,伸手必被捉。金钱有错吗,没有。错的只是人们无穷尽的贪欲,面对金钱的诱惑,一再降低自己的道德底线,最后触碰了法律的红线。面对爱金钱,我并不反对,钱是个好东西,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啊。伟大的马克思同志,也是要先吃饱饭才能进行思想创造,淡泊名利的陶渊明先生也需要五谷杂粮果腹才能写诗。没钱,一切都是空谈,衣食无忧才能谈其他的领域的追求与创造。爱财有道,但我提倡的是通过正当途径获得的金钱报酬,以及正经盈利。年轻人,不为了更有钱而努力奋斗与创造,怎么能行。生没有点追求,跟咸鱼有什么区别?
其次,人们偏爱强者这也是无可厚非的。权贵之所以成为权贵,那他肯定是这行这业的优秀者,有独特见解与思想,有良好的素养以及文化沉淀。(这里指正经的权贵,爆发富什么的我也没啥犀利见解)寻求强者的庇佑,其实这是生物进化的本能反应啊,人们本性就崇拜强者,现实从古至今都是这样残酷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恒古不变。这和需要强国庇佑,强大团队带领是一个道理的。
事实上我们不得不承认强者的确拥有更多的资源,有着优秀的思想,有独特的眼光。人们喜于结交权贵,一是满足自身需求,希望能通过接触他们获得一些资源,来发展自身;二是满足社交需求,通俗来说就是中国人的面子问题,认为借助一些牛逼的人物这样能拉高自己的身份象征;更深层次的便是见贤思齐了,“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文中的亨利也是一个足够聪明个诚实的人,不然他也抓不住机会,卖点矿山成为富人,也不会捕获美人芳心。我相信近朱者赤,与优秀者共事,学习,鞭笞自己向上,你也能成为新一代权贵。
是的,我不反对爱钱,不反对结交权贵。但我反对的是吃相太过难看。爱财但不能被金钱蒙逼双眼,更不能沦为金钱的奴隶;惜友但不能失了做人原则,不能任人唯亲趋炎附势。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君子之交淡如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