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物业交物业费,碰见物业经理就顺便问了问停车位的问题。
我们小区是2000年以后的小区,房龄不算老,总共有500多个车位(300多个固定+100多个临时的),600多辆车的样子,如果车位是流动的话按理说停车位也不算紧张,但要命的是,这些停车位早年都被开发商或者最早的物业租给了小区里最老的一批业主。这些被出租的车位,只归承租方停车,车位空着别人也不能停。
早年,小区车子不多,所以矛盾并不明显。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小汽车进入了千家万户。小区的停车位问题日渐凸显。后进来的业主由于没有车位,天天绕小区转好几圈,看到好多空着的固定车位但不能停,矛盾逐渐突出。
国家物权法在小区停车位上面并没有明确规定,说是让小区自行协商决定。
按照正常的思路,当车位资源不足时,应该是逐步取消掉固定车位,让车位流动起来,矛盾就会日渐平息的。
但物业和业委会给出的说法是,固定车位太多了,一旦取消会导致不稳定的因素,所以取消掉固定车位是下下策。
其实业委会这些人都有固定车位,是既得利益者,所以谁也不愿意动,拿稳定当幌子。
拖了一年多,终于拿出一个停车方案的初稿,居然是把100多个临时车位也固定下来,这样基本就可以保证每家一个车位了,大家就不会吵了。新买房的业主没有车位,必须在后面排队。
真是想得出来,长远的目标应该是取消掉固定车位,制定的方案居然是跟这个方向背道而驰,越走越远了。
典型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先解决眼前问题,饮鸩止渴,把问题更加严重化。
新买车的业主怎么办,新买房的业主怎么办?由于车位全部固定死,新买的房子是没有车位的,这就意味着房子价值的降低。
这些都不用管,是下届业委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