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微信读书上读《初中语文阅读提分技巧》一个半小时,整体来讲效果不好,索性内容不难理解,但不使用费曼学习法,依然无法做到应用自如。
虽然昨晚睡的较晚,但最近读书不深入,特别想抓住早起的时间,于是早上坚持洗漱后看了二十几分钟书《做一个专业的班主任》。
以下为部分摘录:
1.定规矩时首先需考虑规矩的合法性问题。
在现代,教育不是私人的事情,教师是由国家委派的,教师代表国家、代表社会对下一代进行教育。国家不但规定了教师的地位和职责,而且规定了学生守则、学生行为规范,各校又有课堂常规等等,教师只有在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管理学生时,他才代表国家,超出这个范围向学生提要求,就没有法理依据,这时他就不代表国家和社会了,只代表他自己。
作者坦言做班主任时常对学生说:
我对你们提的要求,凡是带强制性的都是国家和社会对你们的要求,不是我个人的意见。比如你们必须来上学,这是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不能迟到早退,不许打架、骂人,不准吸烟、喝酒都是学生守则规定的,我个人对你们没有任何强制性的要求,只有建议,比如你运动会报什么项目,参加哪个课外小组,用什么学习方法,当不当班干部,愿不愿做老师的朋友,中考报什么志愿,喜欢订哪一种杂志,这些我只能建议,不能强迫你听我的,我尤其不能要求每个同学都和我保持情绪上的一致,因为我无权这样做。今天我情绪特别不好,偏偏你很高兴,笑逐颜开,我可以少看你两眼,但不可以找茬,批评你。今天我情绪甚佳,偏偏有个同学整天哭丧着脸,我也不可以认为他扫了我的兴,但是不管你情绪如何,也不管我情绪如何,你要是早晨迟到、不交作业和同学打架,这我都得管,为什么,因为这是我的工作,我在执行公务。
这样讲的好处是当学生违反课堂纪律,你批评他是他不会和你闹对立,因为他知道你是在履行自己的职责,当你给他们提个人的建议时他们会感到你平等待人反而比较容易接受你的建议,不容易逆反,逆反都是强迫命令造成的,我们要尽量把“公务”和“私人意见”分清楚,这是法制和人治的主要区别之一,区分了这二者,就避免了学生给老师守纪律,给老师当干部的想法,增强了学生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2.实际上效果最好的班规应该是班主任意见和各类学生意见相互妥协的产物,看起来似乎谁都对班规不满意,但绝大多数人有都可以接受这些规定,这其实是比较好的。
3.一个新制定的班规,如果绝大多数人能够执行,少数人偶尔违反,个别人经常违反,这可能是最正常的情况。
4.评比就是大量挤占师生的私人空间和时间,就是引导师生眼睛盯着上级的指标,而不是发挥自己的主体性,就是按照上级的具体要求,塑造自己,而不是注重自我的发展。
5.评比可以有效地把自己承受的压力分解转嫁到下面去,可以评出政绩,评出乌纱帽。评比压力的最终承受者是孩子,他们无法把压力转嫁给别人,只好消极怠工,这就是所谓厌学。
6.要“评”多与“比”,评是为了了解和帮助,比则往往是为了施加压力,二者路子不一样。
7.评比的办法还可不可以用呢?愚以为,对班主任来说,只有班中一半左右同学尚未做到的事情,才可以用小组竞赛和评比的方法刺激学生去做,凡是绝大多数人都已经能做到的事情就没必要屏蔽,谁做不到抓谁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