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钱花在钱喜欢的地方
这话不是我说的,是日本作家松蒲弥太郎说的。
花钱对于个人的意义是什么?
每个人对此都有自己的答案,在我看来:
钱是为人服务的。因此,若这钱花了,却不能让人感到幸福和满足,那钱就不会高兴,也丧失了消费对个人的意义。
所以,在花钱的时候,要看这钱花了之后,带给你什么样的感受,带给你什么样的获得,有没有给你带来更多的幸福和价值。
小时候,爱极了巧克力,存了很长时间的零用钱,会买一块,还舍不得吃,睡觉时,都把它藏在枕头下面,怕别人偷拿了去,结果巧克力都捂化了。但即便这样,舔上一口,就带来无尽的甜蜜和满足;
第一次出国,给爸妈买回名牌皮带和丝巾,看着他们向每个亲戚朋友不住的“秀”,我知道这种“炫耀”的背后,其实是一种感受到被爱和关注的满足,看着他们的“虚荣”,我内心是充盈的喜悦;
男朋友领着因为把手机弄丢了气急败坏的我到专卖店,指着最新的手机对我说,别生气,这个我送给你。我心里知道这是不善言辞的他爱我的最真实表达,手机不单是手机,是爱的一种载体;
实物和体验有时候往往结合在一起,物品本身就不只是物品,它承载的是设计者、制造者的劳动,承载的是购买者的心意和愿望,也被使用它的人爱护和珍惜。
若是出于这样珍重的心情而消费的钱财,无论是实物,还是体验,无论是个人还是群体,我想都是它喜欢去的地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