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一位思想深远的朋友,一起观影学习《大鱼海棠》,这部曾被我认为没啥看点的普通电影。
她提出一句话,给我新的启发:“这部电影,讲的就是从小到大,各个层面的轮回。”
“这一切轮回背后的动因,是情执。”
情执,我对这个词,不甚了解,也没有很深的理悟。
它更偏向一个宗教词汇,但也是普遍存在的现象。佛家里,情执是人在娑婆世界轮回的原因。
不过我知道,感情与情执,是两个东西。
感情是心的自然流露,情执是想人为控制自然流露的感情而产生的执念。
我继续构想:“轮回背后是情执,那情执的动因又是什么呢?我觉得,是因为一种错误观念:'某个人事物离开自己,就没有办法好好生活。'”
这世上,没有任何人离不开谁。
一切都是人为了逃避低价值带来的挫败感,在心中创造有关自己永远被需要的幻想。
这种观点,在近期黑色罗威纳犬咬伤女童事件里,得到了某种印证。
多年来,广大群众与爱狗人士及流浪猫狗之间的矛盾愈演愈烈。
这次惨烈的恶犬伤人事件,加之不知是否存在的推波助澜,被推上了公众视野舞台,彻底开启了对待宠物猫狗、流浪猫狗管理的大讨论。
沸沸扬扬中,肇事犬主人落网,舆论重心,又向多年来存在的流浪猫狗问题上偏移。
最近,有少数人及部分律师,提出这样一种声明:请广大流浪狗的投喂者注意,固定投喂流浪狗的人,在事实上视同狗主人,如果该流浪狗发生咬伤人事故,这名投喂者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消息一出,立马惹起群情激愤。
“这是什么意思?做善事的人反而有错?”
“为什么不去责罚那些遗弃的人,反而要对可怜的小动物这么残忍?”
“不会管就别管,这不是堵死大家做善事的路吗?”
此类声音,此起彼伏,点赞无数。
当然,其中也夹杂少数对这种管理办法持赞同意见的观点。
这种冲突,像极了当初的玉林狗肉节事件。
你说爱狗人士的做法很有问题吗?
至少部分人的确有爱护动物的心,这是一种不可否认的有益风气。
但可以说律师提出的这类管理办法就完全不可取吗?
也不见得。如果不加以管理,很多人都在用自己狭隘的所谓善心,给社会制造更大的混乱。
如今流浪猫狗之所以泛滥,造成一系列不好的社会影响,某些“善者”难辞其咎。
对于双方观点,我的态度依然是不予置评。这仅仅是两种故事的对立,相信不同故事的人,为了捍卫内心的妄念而做出努力。
我要讨论的,是这些反对声音背后的原因。
他们之所以如此愤慨,最主要的一个原因,是相当部分人,把自己当作了流浪猫狗的救世主。
他们必须以“流浪猫狗离开自己无法生活,只有惨死”的观念深深根植,才能在自己的行为中找到价值感和满足感。
而其实,动物没人想象的那样脆弱,它们自有一套在各种环境里生存的能力。
所以,这种愤慨表面是鸣不平,其本质,仍然是一种情执——认为某种人事物必须依赖自己,永远离不开自己。
其实是他们离不开这种人事物,需要从中得到心里满足。
这便是心投射的镜子原理。
这种现象,在人类社会中普遍存在,需要理解接纳。
但作为修行的个体,一定要清醒地观照到这一点。任何东西一旦变成执着,即便有着好的名相,依然是心灵的毒药。
爱不重不生娑婆。
来这个世界,就是要学会怎么无执着地去爱。
别让看起来美好的故事,取代了人的真实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