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暴力这个词,可能大家都听说过甚至经历过。你可能是受害者也有可能是施暴者。
我的这篇文章已经做好被喷的准备。
校园暴力,一个一直伴随人类社会发展的问题,这个问题说大很大说小其实也很小。说大了,施暴者的冷嘲热讽和欺辱,可能会把受害者塑造一个希特勒第二,把本来温文尔雅的乖乖仔一步步变成堕天使“路西法”
说小也很小,就像很多老师为了不引火烧身所说的“孩子嘛,没事的”
那么我敢问一句,真的没事吗?
孩子因为校园暴力,变得厌学甚至自杀,更有施暴者纠结同伙攻击受害者,这也是没事?
《未成年人保护法》本应该是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现在很大的程度上已经沦为了犯罪分子的保护伞。有的未成年人杀了人,大放厥词“我没成年,你能把我怎么样?”“我没成年,你把我送到公安局,能怎样?”这样的说法让我感到悲哀。
有些人把责任怪罪的老师,说“子不养父之过,养不教师之惰”可是在这个教育已经变成服务业的社会,那些满是戾气的孩子有哪个老师想管?孩子的放纵,很大程度上和他的父母有关,和身边的环境有关。
我用一周的时间查阅了从2000年到2016年所有能找到的公开资料,我发现一个问题,所有的校园欺凌以及热暴力,几乎有百分之九十发生在三线以下城市。包括网络上近几年一直引起争议的因为明星而大打出手、侮辱他人有甚者竟然依靠暴力,收取别人的保护费。
虽然我说的可能有些让很多发展中地区的人听了会很生气“你凭什么这么说,因为我们穷,你就是我们如何如何吗”,在想要问我这个问题的时候,那么请放下手机,看看你正处于青春期的孩子,他的不是说脏话,背着你抽烟酗酒甚至结交不三不四的朋友,他是不是当过校园暴力的施暴者,又是否也曾在比他拳头更大的人面前当过受害者。
发达地区其实也好不到哪里去,不过很大程度上只局限于冷暴力,也就是搞小团体,不去理别人,不和他交朋友,这种冷暴力也是我们坚决要杜绝的,但是我可以在这里负责任的说“热暴力会毁了一个人,冷暴力会毁了一个人的心”
校园暴力――滚开
很没有素质很空洞的一句话,但这不就是社会该做的吗,校园施暴者的行为不应该由受害者和社会买单,应该由他自己买单,施暴者就应该用严厉的法规去制裁而不应该让《未成年人保护法》成为他们的保护伞,法律应该把他们绳之以法,决不能让受害者心寒,让他的家人心寒。
人心死了,你想救都就不回来了!
说一句难听的话:难道我偌大中华需要这些人渣去建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