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有生/论书法的奇崛之美


论书法的奇崛之美

作者//郭有生


世人观书,每见奇崛纵横、意态险绝之作,辄以“怪奇”目之。若更见其笔走龙蛇,不拘常格,便又轻易掷下一句“江湖伎俩”。这实在是轻率的判词。书法的怪奇风格,若要洗脱江湖的野气,成就一种格调高雅的美,便不能是无根的狂乱,无本的浪荡。它必须是从千年法度的深井中,汲取那最清冽的一泓,再以自己的魂魄为酵母,酝酿出的新醅。

真正的怪奇,其骨子里是驯顺的,是对法度最深刻的皈依后的超越。昔人论诗,有“先从法入,后从法出”之语,书法亦然。那看似离经叛道的每一笔,背后都藏着一双曾与古人朝夕晤对的眼睛。譬如徐渭,其草书如疾风骤雨,满纸云烟,点画狼藉,似乎全无法度。然细观之,其使转纵横之间,何尝没有羲之之蕴藉、献之之峻峭?他只是将那些森严的法度嚼碎了,咽下了,化作了自己生命的呐喊。那奔涌的,是积贮了太久的才情,冲决了形式堤岸的洪流。反之,江湖书法,恰是未曾入得门去,只在墙外张望,便模仿那奔放的姿态,搔首弄姿,自以为得了神髓,实则连皮毛也未触及。其病在“空”,腹内空空,法度空空,唯余一身造作的狂态罢了。

进而论之,怪奇之能成其高雅,又在于它并非徒然的形式炫技,而是书者全幅人格与精神气象的投射。书为心画,此之谓也。一种风格的成立,必有一种精神为其注脚。我们赏八大山人的书法,那秃笔之下,线条枯瘦冷逸,结构奇崛简括,仿佛总含着一种不言的孤傲。那不仅是技巧的选择,更是一个旧王孙在天地倾覆后的无言控诉,是“墨点无多泪点多”的沉痛。那怪,是命运的刻痕;那奇,是灵魂的棱角。再观清代傅山之“宁拙毋巧,宁丑毋媚”,其书作看似笨拙支离,实则内蕴着一种不屈的道德气节与反流俗的美学主张。这怪奇,于是便有了思想的重量,有了风骨的支撑。

而江湖书法,所缺者正是这“精神的注脚”。它往往为怪而怪,为吸引耳目而故作惊人状。其笔墨,是飘浮的,是无根的,仿佛市井间的喧哗,声音虽大,却无甚意味。它或许能博人一笑,却无法引人深思;或许能令人称奇,却不能让人肃然起敬。二者的分野,在于前者是“我手写我心”,怪奇是内在生命满溢而出的自然形态;后者则是“扮鬼脸”,怪奇是涂抹在表面的廉价油彩,一洗便褪去了。

再者,怪奇风格欲臻高雅,还需有内在的韵律与和谐的构成。这仿佛是音乐,即便是最激昂的乐章,也自有其节律与和声的法则。狂草的大家,如怀素,其《自叙帖》笔势奔腾,如惊蛇走虺,骤雨旋风,然而通篇观之,疏密、轻重、疾徐、欹正,无不暗合节度,构成一个生气贯注的有机整体。那是一种“从心所欲不逾矩”的自由,狂放的表象下,潜藏着严谨的秩序感。这秩序,便是那“定海神针”,使得一切的奇思妙想,不至于流于散漫与混乱。而江湖体,往往失之于“乱”,点画无源,布白失当,徒见张牙舞爪之态,而无内在的呼吸与节奏,遂成一盘散沙,一堆瓦砾。

由此观之,怪奇与高雅,并非冰炭不容。其转化的枢机,不在形式本身的新异,而在其背后的底蕴、精神与理路。法度是它的根基,精神是它的灵魂,而内在的和谐则是它的骨架。昔苏东坡论诗文书画,有“出新意于法度之中,寄妙理于豪放之外”的期许,移来论此书法的怪奇风格,正是最妥帖的注脚。

那真正高妙的怪奇,不是法度的叛臣逆子,而是法度家族中,那个最为不羁,却又最得神髓的逸群之才。它出走千里,血脉里仍流淌着古老的家风;它面目迥异,眉宇间却烙印着不变的传承。当我们面对一幅这样的作品,我们所震撼的,不只是那奇崛的外形,更是那穿透纸背的、与古贤对话的深厚,以及书者那独一无二、不可复制的灵魂的狂歌。这般的美,才当得起“格调高雅”四字,它让惊异化为沉思,让怪奇成为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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