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施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任务
一、项目人力资源管理的目的
调动所有项目参与人的积极性。
二、施工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管理
(一)施工企业劳动用工的种类
1.企业自有职工;
2.劳务分包企业用工;
3.施工企业直接雇佣的短期用工。
(二)劳动用工管理
1.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用工手续,不得使用零散工,不得允许未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活动。
2.建筑施工企业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按照劳动合同法规的规定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劳动者所在工地保留一份备查。
3.施工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应当加强对劳务分包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监督,不得允许劳务分包企业使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
4.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将每个工程项目中的施工管理、作业人员劳务档案中有关情况在当地建筑业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中按规定如实填报。人员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7个工作日内,在建筑业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中作相应变更。
(三)工资支付管理
建筑施工企业因暂时生产经营困难无法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并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后,可以延期支付工资,但最长不得超过30日。超过30日不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属于无故拖欠工资行为。
【考点】风险、风险量和风险等级的内涵
1.风险
损失的不确定性,对于建设项目而言,风险是指可能出现的影响项目目标实现的不确定因素。
2.风险量
指的是不确定的损失程度和损失发生的概率。
3.风险区域
4.风险等级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17将工程建设风险事件按照不同风险程度分为4个等级:
(1)一级风险。风险等级最高,风险后果是灾难性的,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和政治影响。
(2)二级风险。风险等级较高,风险后果严重,可能在较大范围内造成破坏或人员伤亡。
(3)三级风险。风险等级一般,风险后果一般,对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破坏的范围较小。
(4)四级风险。风险等级较低,风险后果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忽略,对工程本身以及人员等不会造成较大损失。
风险等级由风险事件发生概率等级和风险损失等级间的关系矩阵确定。如下表: